中介住宅租赁契约

2024-11-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出租人z(委托人:z)(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ez405(6)

  承租人z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21z24

  见证方:广州z置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z区z大道z山庄8号407、408房,                      甲方所拥有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73+135㎡平方米,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除应遵守法律、法规外,还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肆仟  元正(¥4000元),租赁期自

  XX年 1月 13 日起至XX年 1 月 12 日止,共计 12 个月。租金按月结算,以 现金  形式支付给甲方,由乙方在每月的 15 日前缴付当月租金。

  四、乙方已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捌仟 元正(¥8000元)作房屋租金押金(保证金)及电话线按金,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缴清租赁该物业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将押金(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本押金不得于租赁期满前抵付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洒无义务为乙方办理因乙方需注册公司而引起的工商登记手续。

  3、负责承担房屋墙身、墙体等结构的维修费用。如因房屋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在租赁期内如转让该物业之所有权,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拒绝接受新业主之继续执行本合约之出租权,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契约至租赁期满。

  5、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满之日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将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6、甲方与该物业发生任何财务及产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契约至合约期满为止。

  六、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期交纳房屋租金,逾期超过 15 天当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及收回房屋(若业主同意除外)。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或转租、转让、分租或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并保证不改变房屋用途。

  3、如需将房屋与他人合作使用或联营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4、使用需要进行房屋内部装修,须经甲方同意。

  5、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房屋。延误房屋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房内的设备有损坏的、故障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7、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及储存有危险、易燃等违禁物品,或在该物业内进行非法行为。

  8、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原配置的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30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9、租赁期内,该物业的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电视天线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

  10、乙方于租约期满,解除合约或终止合约时,应即时迁出及交还该物业给甲方,如有任何遗留物品,由甲方视同废物处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契约。造成的损失由责任的一方承担。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二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契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十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满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押金(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定承租契约或已解除契约后,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还有权按月租金额百分之十收取违约金。

  6、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7、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契约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因征地拆迁的,双方应共同遵守《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的一方承担。

  九、租赁期届满,一切嵌装在墙体内的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烂及拆走,同时甲方不予补偿。除此之外,一切乙方搬入的可移动的财产均可搬走,除已经甲方同意的改变外,乙方不得破坏物业原有装修,原状交还房屋给甲方。

  十、本契约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双方均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威迫对方。

  十一、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甲方必须在起租前一天内为乙方在该物业的其中五间房内配置好5台空调及3张大床。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见证方:广州z置业有限公司

  立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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