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通知

2024-11-25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各旅游企业:

XX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和旅游活动安全有序,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让来仙游客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春节黄金周工作的重要意义

春节是全国人民十分重视的传统节日,做好XX年春节黄金周工作十分重要。各旅游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春节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把旅游安全工作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责任,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方针,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特别要针对春节期间气温低、道路情况复杂等特点和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总结往年安全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

二、重点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确保春节黄金周平安顺利

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扎实地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做到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安全防护体系化、安全管理人员固定化。具体工作中,做到“三早”,早知情,即各旅游企业对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要做到心中有数;早预防,即做到防患于未然,落实安全预警措施和救护方案。早救护,即一旦发生险情,及早启动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确保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旅行社:一是要做好安全用车工作。在所租(借)车辆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安全规定标准的车辆,签订租(借)车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做好安全用车登记,坚决杜绝租(借)用“病车”、“黑车”。二是要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春节前,开展一次全员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要经常提醒游客注意安全,禁止导游带领游客到游览线路以外的地段和未正式对外营业的景区游览。同时,导游要密切注意车况、路况、人况,严禁驾驶员违章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各景区(点)管理机构:一是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本景区(点)实际,加强景区旅游安全管理,检查各项旅游安全设施和游乐设施,对景区危险路段和危险游览点立即进行整改,设置警告标志,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做到人力、物力、财力三到位,消除一切旅游安全隐患,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重点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野外火源的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和巡逻人员的安排,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告示牌和游客须知等宣传手段,提醒游客预防森林火灾,努力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做好报告工作,不得瞒报、谎报。三是要制定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对停车场停车位不足、游步道游客拥堵等各种预计发生的情况合理制定工作预案,并充分做好预案的准备工作,确保景区接待安全有序。

各旅游饭店:一是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置足够完好的灭火器、防毒面罩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应急照明灯、消防栓、喷淋装置、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二是要抓好食品安全卫生。抓好食品检查工作,严把食品进货关、储藏关、加工关,确保食品安全。三是要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加强治安管理和夜间巡逻,接待员、服务员经常做好宾客安全提醒工作,确保住店客人人身和财物安全。

三、丰富活跃春节假日旅游,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

各旅游企业要深入挖掘春节传统文化内涵,举办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促进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满足来仙游客旅游消费需求。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引导媒体开展春节传统节日特色宣传,营造丰富活跃的假日旅游市场氛围。

各单位要从旅游整体形象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的管理,努力营造和谐有序、文明祥和的旅游环境。要做到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严禁采取“零团费”、“负团费”、“低折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欺客、宰客和其它一切违约经营活动。带团导游要严格按照接待规范,认真做好旅游接待各环节的相关工作,维护旅游者的正当权益,严禁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和强迫购物。严禁旅行社委派无证导游上岗带团。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旅游投诉的及时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理性消费,共同创建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

四、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工作,及时报送假日旅游信息

春节期间,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报告制度。一是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延误处理时机。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处理程序,对拖延缓报或隐瞒不报的,将直接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二是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投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旅游投诉案件,要立即报告,正确对待,及时处理。三是要认真制定接待计划,及时报告接待任务。各旅行社要于2月9日前将团队预订情况上报至旅游局行业管理科。正月初一至初六每天下午3:30前,各旅行社、景区(点)管理机构、旅游饭店要将当天的接待情况及有关信息上报至旅游局办公室。四是要加强春节旅游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要与有关新闻媒体积极合作,加强引导性宣传报道,加大对春节旅游组织准备、健康安全保障、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节庆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县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文件要求,迅速行动,切实做好春节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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