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及时发现和迅速扑灭火灾,保证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本应急预案,并建立和保持应急准备状态。
(2)公司安委会主任负责本预案的分发,保证预案和实施程序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
(3)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根据所管辖区域配置消防设备、设施的不同情况,依据本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明确分工,保证发生火警、火灾时,通讯畅通,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灭火工作。
(4)各管理服务中心火警、火灾应急处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员按照本应急处理方案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5)火警、火灾应急处理小组应包括管理服务中心所有成员,分为指挥组、灭火救援组、警戒组、设备组、疏散救护组。指挥组应由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灭火救援组、警戒组应由义务消防队员担任,设备组由设备维修人员担任,管理服务中心其余人员担任疏散和救护等工作。重大火灾由总经理任总指挥,调动全公司资源进行灭火和救援。
三、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61号令、《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辖的高层楼宇和多层建筑。
五、定义
(1)火警:有发生火灾的征兆,如焦味、浓烟、阴燃等,但尚未造成损失,需要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朝火灾方向发展。
(2)火灾:指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需要报告消防部门和义务消防人员,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灭火和救援。
(3)一般火灾。指火灾发生在一定区域内,短时间内不会迅速蔓延,无重大财产和人员伤亡损失。
(4)重大火灾。指火灾一旦发生会迅速蔓延,或火灾现场有人员被困,或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如瓶装煤气、易燃易爆品等。
六、应急分级
应急情况一般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1、火警
火警由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全权处理,管理服务中心义务消防队员负责消除火警。火警信号同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酌情选择是否适时报告消防部门和公司领导、公司安委办,但火警处理完毕后,管理服务中心应书面上报一份《紧急突发事件报告》给公司安委办。
2、一般火灾
发生一般火灾,首发现者第一时间必须拨打“119”报火警,其次是报告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秩序维护队,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迅速召集管辖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小组成员紧急集合,开展初期火灾的扑灭或控制;秩序维护队负责人根据报告情况,抽调相邻管理区域的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配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协调指挥。火警处理完毕后,管理服务中心应书面上报一份《紧急突发事件报告》给公司安委办,由公司安委办书面上报给集团公司安委办。
3、重大火灾
发生一般火灾,首发现者第一时间必须拨打“119”报火警,其次是报告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秩序维护队,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迅速召集管辖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小组成员紧急集合,开展初期火灾的扑灭或控制;秩序维护队负责人抽调部分管理区域或所有管理区域内的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支援,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公司安委办、集团安委办。公司领导接到报警应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火警处理完毕后,管理服务中心应书面上报一份《紧急突发事件报告》给公司安委办,由公司安委办书面上报给集团公司安委办。
七、指挥和控制
1、最初应急组织
在接到火灾报警后,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应召集所有管理服务中心成员成立最初的应急组织,应急组织分成指挥组、灭火组、救护组、警戒组、设备保障组、通讯联络组,并明确分工。
3、通讯联络
通讯联络负责人保证与相关部门、单位和援助组织正常通讯联络,召集其他急救组人员,并通知应急总指挥。
八、应急行动
1、高层楼宇火警确认
(1)当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报告后,消防中心值班秩序维护员应立即通知巡逻秩序维护员,同时坚守岗位,密切关注火警动态。
(2)巡逻秩序维护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携带灭火器和插孔电话从楼梯赶到报警现场查看确认。
①属火警的,就近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报火警,同时通过电话插孔或固定消防电话向消防中心报告火灾的发生,并简要说明火灾情况;通知、组织就近住户疏散;能自己动手灭火的,迅速开展灭火工作,否则就地打开消火栓,展开水带、水枪,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
②属自动报警系统误报的,当场复原;若因设备故障不能当场复原的,应及时通知管理服务中心。
(3)消防中心值班秩序维护员接到手动报警信号或巡逻秩序维护员的电话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管理服务中心,并通过电梯对讲机通知电梯中的乘客按下最近楼层的按钮,待电梯门打开后迅速撤离电梯,从紧急通道撤出大厦。
(4)管理服务中心首接通知者,应立即拨打“119”报火警,告知火灾发生的地点、位置、楼层以及是否有人被困;告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秩序维护队、公司安全负责人;通知维修工。
(5)维修工应立即赶至一楼大厅,打破消防电梯的消防开关玻璃,将消防开关合上,迫降消防电梯,使之处于消防功能服务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待乘客已安全撤离电梯后,立即切断除消防电梯外的其他电梯的所有电源。
(6)消防中心值班秩序维护员应监视消防设备运行状态,若有消防设备没有启动,在联动柜上强启。
2、多层住宅火警确认
接到住户或其他人的火情报告,管理服务中心首知人员应问清火情地点、火势情况,留下报警人的姓名和电话后立即作出判断,属火警则拨打“119”报警,迅速通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秩序维护队、公司安全负责人。
3、灭火和疏散
(1)管理服务中心首知火警人员应迅速通知管理服务中心所有人员赶至现场。
(2)接到报警后,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应迅速赶到现场,将管理服务中心所有员工分成指挥组、灭火救援组、警戒组、设备组、疏散和救护组,明确各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
①指挥组应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灭火救人工作总指挥,保证通讯畅通。组织火情侦察,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火场的主要方向,及时召集力量;向各组明确布置任务,检查执行情况。消防队到达现场时,及时向消防队领导报告火情,服从统一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带领员工执行。打开消防中心的消防广播,供指挥人员按疏散顺序指挥大楼内的住户从楼梯疏散。
②灭火救援组应由义务消防队员担任。接到火警、火灾扑救的命令,义务消防员应带上灭火器材和救生、破门工具(多层还应根据着火地点消防设施配备情况,选择带上消防水带和室外消火栓专用扳手等灭火器材和救援器材),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安排,从疏散楼梯快速上到着火层和相邻的上下层,迅速展开水带,接上水枪和消火栓,按下消火栓按钮,启动水泵,开始灭火和控制火势蔓延。若有人被困火中,应以救人为第一目的。在不明火势大小的情况下,应采取谨慎的态度和安全的操作方法。
若有爆炸危险源,如瓶装煤气等,应及时清理,消除危险源。
③警戒组应由义务消防队员担任,负责发生火警、火灾的大厦或多层住宅外围的警戒。警戒组应在第一时间清除进入小区和大厦消防通道的路桩障碍,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指引消防车行进;阻止围观的群众靠近着火的建筑物,防止灭火和救人时须打碎的玻璃从高空掉落下来伤人。
④设备组应由设备维修人员担任,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就各位。负责煤气设备安全的维修工应在第一时间关闭着火住户所在部位的煤气管道单元阀,必要时,关闭整幢大楼的总阀(上升立管总阀)。负责供电设备安全的维修工第一时间切断着火住户的电源,必要时切断整幢大楼的非消防电源。负责水泵运行的维修工应到水泵房观察消防水泵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强启消防泵。有消防中心的管理服务中心,在消防中心应留一名维修工,随时根据消防中心的监视信号,应急处理不能运行的消防设备,保障消防设备正常工作。
⑤疏散和救护组在接到火情通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保证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按消防中心消防广播指挥的疏散顺序,负责现场群众从楼梯疏散,疏导、护送业主(住户)有秩序地疏散至安全区;逐房检查,核实疏散人员是否安全撤离火灾现场;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简单的包扎和处理,对重伤者,联系救护车并护送其到医院进行抢救。
4、善后处理
扑灭火灾后,警戒组应保护火灾现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应查明或协助查明火警、火灾原因,向公司安委办提交火警、火灾报告。主任助理应安排清洁人员清理地面水渍。恢复供气前,负责煤气设备安全的维修工应通知各住户关闭煤气阀门。恢复供电前,负责电气设备安全的维修工应确保损坏线路已恢复正常。
5、高层、多层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流程
(1)高层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