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极为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
当前,我市政治经济形势都很好。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发展、稳定两大主题,坚持“四化”方针,大力倡树唯真、唯实、唯严的“三唯”作风,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和“五全战略”,全市上下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氛围十分浓厚,呈现出经济发展、事业进步、社会稳定、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不断深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反腐败工作正由侧重遏制走上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轨道,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正在持续好转。
越是形势好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是经济发展快越要狠抓反腐败,越是任务艰巨繁重越要抓好反腐倡廉这个政治保证。目前,我市干部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有极少数干部以权谋私、违法乱纪,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次会上,两名在押服刑人员用他们深深的忏悔、痛心的警醒和对自由生活的渴望,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两个案例包括其他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事实告诉我们,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开展反腐败斗争,任何时候思想上都不能有丝毫懈怠,工作上都不能有丝毫放松。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魄、更大的力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用权为民,使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使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反腐倡廉工作第一位的任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摆正同组织和群众的关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做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小节不保,大节难守。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往往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要在政治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工作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而且在生活作风上也要严肃认真,养成良好的道德风范,真正做到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管得住自己,经得起检验,顶得住诱惑,守得住根本。
领导干部如何廉洁从政,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中央和省、市委都有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根据全国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济南市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大会精神,济南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规定》,重申和严明了“十个不许”:不许违反规定赠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或其他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娶等机会借机收敛钱财,不许超标准配备小汽车、滥用公车,不许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不许放纵生活行为,不许用公款游山玩水,不许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这“十个不许”很具体很明确,每个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做到。希望每位干部严格按这“十个不许”,认真对照自己、回头看看,防患于未然。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政承诺,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在6月份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我个人作出了廉政承诺,在8月份召开的全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
会上,我代表市委常委就廉洁自律问题向同志们和全市作出了六项承诺。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常委重申,廉政建设从我带头,向我看齐,从我做起,从市委、市政府领导成员做起,从市直机关做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步要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对本部门、单位负责,既抓工作,又抓班子,既抓个人,又要抓队伍。干部出了问题,单位领导要承担责任,班子成员出了问题,“一把手”要承担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把廉政承诺和“十个不许”落到实处。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自觉当好人民公仆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更要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要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要给那些困难比较大的群众更多的关爱。各级干部要把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我们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几分功劳、几分失误,基层看得最清楚,群众评价最公道。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最终标准,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把为民的价值取向贯穿于执政过程的始终。
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要继续集中力量重点抓好七项工作:一是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二是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三是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四是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临近年底,这方面问题可能会比较突出,各级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是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收费行为,严格规范学校各种收费行为。六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七是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案件。
要完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公共政策决策机制。凡不能使多数群众受益、得不到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政策不得出台,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强制性措施不得出台,思想工作未做好、可能引发社会震动的政策不得出台,保护部门利益和少数人利益、与民争利的政策更不能出台。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继续做好“两个确保”,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入基层,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凡是涉及群众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好,确保让他们过一个衣食无忧、欢乐祥和的春节。
四、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相辅相成,互相联系,缺一不可。
要抓住教育这个基础,使干部不想腐败。领导干部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思想认识、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自觉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艰苦奋斗,才能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的考验,才能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近些年揭露出来的一些典型案件一再表明,领导干部犯错误往往是从放松要求、思想蜕变开始的。要切实改变对干部“平时教育不够,出事无法挽救”的现象,既惩腐于“既然”,更防腐于未然。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根本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教育、“两个务必”教育,把思想教育贯穿于对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的全过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大宣教”的格局,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达到提高党员素质、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要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集中培训等,不断增强警示作用和教育效果。
要抓住制度这个根本,使干部不能腐败。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腐败集中表现为对公共权力的滥用。在查处的案件中利用审批权索贿受贿、利用司法权贪赃枉法、利用资源监管权巧取豪夺、利用资金经营权中饱私囊、利用工程发包权明沾暗要等案件占相当比例。近几年来,我市依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法规规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提高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水平。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逐步深入,要进一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重要决策、措施和具体规定之中,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要继续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诫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和廉洁勤政月报制度,坚持民主评廉、述职述廉制度。要根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和规律,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等项改革,用制度选人用人,用制度管钱管事,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铲除腐败现象蔓延的土壤。
要抓住监督这个关键,使干部不敢腐败。加强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做到“四个决不能”:决不能以为自己是领导就为所欲为不受监督,决不能有了工作成绩就狂妄自大忘乎所以,决不能把组织的告诫提醒置若罔闻,决不能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要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机关专门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从决策、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尤其要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加强监督。要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把监督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为主转变,努力提高监督实效。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努力形成人民群众能够监督、敢于监督,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良好局面。要坚持不懈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震慑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有效手段,是衡量反腐败工作成果最直接、最基本的尺度,也是人民群众看待党和政府反腐败决心的重要依据。面对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必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惩腐败分子。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让腐败分子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占不到便宜。从现在起,凡是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个不许”的,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该纪律处分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该免职的坚决免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的,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五、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班子团结好、党风政风正、群众情绪顺,是一级组织、一个班子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先决条件。济南今天的好形势、好局面,就是多年来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团结奋斗的结果。市委、市政府历届班子、历任领导,一届连一届、一任接一任同心协力、扎实工作,维护班子团结、维护大局,形成了好风气好传统,这是我的政治优势和宝贵财富。我们要倍加珍视、倍加维护,要不断巩固和发展这种好局面。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珍视团结、维护团结、加强团结,内部形成凝聚力,横向形成亲和力,上下形成吸引力,对外形成战斗力,共同维护的大局和良好形象。要坚持凭实绩用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鼓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鼓励干部干成大事业的良好氛围。要支持鼓励敢抓善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干部,提拔重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政绩突出、群众信赖的干部,批评教育只说空话、不干实事、心浮气躁、弄虚作假的干部,追究处理搬弄是非、诬告诽谤他人、闹不团结的干部,激励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加强发展中争先树优、建功立业,在全市进一步形成风正气顺心齐、团结和谐稳定、开拓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XX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就要来临,各级要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比学赶超、加快发展”的总基调,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充分调动方方面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团结奋战,埋头苦干,为富民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