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24-11-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局的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教育局行政权利运行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宗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政务公开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树立教育局机关的新形象,为办好商洛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
  (二)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必须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办理结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平、公正性。
   2、注重实效、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不搞形式主义。同时,以人为本,简化环节,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3、分级负责、强化监督的原则。明确教育局、各学校及直属单位在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政(校)务公开制度。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深化政(校)务公开要与过去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举措有机结合,和教育发展实际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有机结合,创新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方式,加强政(校)务公开与行政监督,营造高效、优质、廉洁的  运行机制。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政务公开的范围涉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公开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是:
  (一)在局机关公开的:
  各科室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的岗位职责(办公室);
  市直单位教职工的调配使用情况(人事科);
  局机关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树模、晋升晋级、转正定级、工资调整、水电费、津补贴标准、公用住房等;局机关管理制度和考勤结果(办公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计划资金科);
  局机关的经费预算,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燃油维修费等重要财务支出情况;局机关的重大购置和财产处置事项(办公室、计资科);
  局党组、局务会议做出的重要决定(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在市直单位公开的: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及商洛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人事科);
  市直直属科级干部的任免情况在市直本单位公开(人事科);
  市直单位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晋级、晋升、年度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公开(人事科);
  市直教育单位的经费、专款、基建项目、经费审计结果(计资科);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开的:
  全市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办公室、计资科);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文化课、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事科);
  全市八所中学(商洛中学和各县区中学)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在所在学校公开(人事科);
  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学生的毕结业证书的发放结果(职成教科、基教科);
  市级示范中小学评估验收结果;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学生”的评选标准及结果(职成教科、基教科);
  各县区教育局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人事科);
  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和地方教材的审定结果;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生学科竞赛结果(基教科、职成教科);
  学校基建项目、投资及各类教育专款的投资计划(计资科);
  各类教育专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计资科);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及排危方案,危房校舍的改造、扩建和新建情况;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项目、“两基”巩固提高、外资项目、国债项目、捐赠项目的资金投入、管理、项目执行、检查验收情况(计资科);
  教育系统的重大事件(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宜。
  (四)面向社会或在媒体上公开的:
  教育局工作职责,局各科室设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及岗位责任人(办公室、人事科);
  全市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结果(人事科);
  全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及其它“评优树模”活动的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人事科、基教科、职成教科);
  各类中等层次民办教育办学标准及办学机构的设立、撤销、年审的程序及结果;各级各类成人学校的评估标准、办法和评估结果(职成教科);
  教育强县、教育强乡镇创建标准和结果(职成教科);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的设立和撤销结果(基教科、职成教科);
  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政策、标准、用途及举报电话;享受“两免一补”学生的评选条件及程序、享受学生名单在所在村校公开(计资科、监察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文件资料公开
  局机关的行政文件、资料及有关规定等(办公室);
  以前已形成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需要个人进行查询和了解的事项(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六)面对面口头公开的:
  对于教育热点、疑点等问题,深入村组、社区、学校面对面向村民、居民、教职工、学生讲解政策解答疑问,通报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
  上访人员需要解释和说明的问题(各业务科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职能科室各负  其责、通力合作、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百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局监察室及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安排协调和涉及全局性的公开工作,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负责岗位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具体事宜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一定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细化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政务公开制度,条文内容要具体,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要有刚性。把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各科室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要做到定期检查,经常通报情况。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邀请教育行风特约监督员等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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