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科室全面工作,指导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品生产、药包材、医疗机构制剂、特殊药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导市药检所的业务工作。
2.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药品生产、药包材、医疗机构制剂、特殊药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3.组织做好药品生产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验收工作;配合省局做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
4.负责特殊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6.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转报工作。
7.负责药品再注册、药品品种核査工作;协助省局注册处做好药品品种注册、核査,药材核查工作。
8.承办省局和市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