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福利待遇制度

2024-11-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教职工福利待遇制度

教职工体检制度

1. 为了解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学校每两年为教职工体检一次。(包括:心、肝脾、胃、肾、心电、b超、肝功能、妇科等)

2. 通过体检了解教职工身体状况及各年龄段的疾病情况。

3. 从不同年龄段,统计分析教职工各种疾病情况。

4. 通过体检学校及时掌握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如发现问题与教职工本人联系,建议患病教职工及时治疗及治疗方案,必要时学校提供休息治疗。

5. 通过教职工体检,学校掌握和了解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对不适合上课上岗、有困难的教职工学校采取措施,给予合理工作安排。

中学慰问制度

为了密切校群关系,构建和谐校园,倾听群众疾苦,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困难,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退休教师慰问

1.凡办理退休手续且领取退休证的老教师均能享受学校慰问。

2.学校每年重阳节组织退休教师活动一次(活动经费100元/人)。

3.每年年底,学校行政、工会上门慰问长期生病在家的退休教师,并送上100元左右的慰问品。

二、喜事慰问

教师结婚,享受一周婚假,由工会组织教师自愿参加祝贺。

三、丧事慰问

凡丧事,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向校长或书记报告,由校长或书记通知工会。

1、教师父母或配偶父母及直接亲属去逝,教师享受20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学校上门慰问。

2、享受丧假规定:

江夏区内:三天、武汉市内内:四天 、武汉市外外:五天 。(特殊情况另作决定)

四、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教师享受200元慰问品。学校领导、工会委员上门慰问。

五、困难慰问

凡因天灾人祸造成贫困的教师向上级工会申报,申请特困补助。慰问金由上级部门下发。

六、其它慰问

学校据实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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