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办公大楼外墙粉刷工程(011411xx1204021)于xx年12月31日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浙江青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并上网公示。期间,浙江青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因项目经理辞职不能到位,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工程招投标中存在不良行为的通报由第一范文网提供!
浙江青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标投标秩序,侵犯了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杭州市建筑业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办法》(杭政办〔xx〕4号)和《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及《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我委决定对浙江青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暂停该公司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活动3个月, 暂停时间自xx年2月18日至xx年5月17日止,并按规定进行信用扣分,记入企业信用库。
浙江青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建设市场其他各方主体应以此为诫,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树立诚信意识,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纪律,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工程招投标中存在不良行为的通报由第一范文网提供!
特此通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xx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