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落实市、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任务,“八xx”、“国庆佳节”期间,拱墅区组织涉农人员着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绩
1、在节日期间,全区没有发生因食用本地农产品而引起集体中毒事件;全区没有发现有销售和使用禁用农药、鱼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蔬菜定量检测10批次,合格率达100%,定性检测73批次,合格率100%,常规重金属检测10批次(汞、铅、铬、镉、无机砷、氟、铜、锌6项),合格率100%。
二、工作措施
1、建立拱墅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陈波副局长担任,联络员为顾叶根,办公室设在农水科。
2、9月26日上午,拱墅区农业局和区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在半山镇召开会议,专项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分别对各镇和上塘街道布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物秋季防疫等工作。
3、区农业局组织10名领导和干部,加强“十一”国庆长假的干部值班,同时印发了拱农[XX]12号文件《关于做好党的xx大及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的通知》。
4、区农业局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于9月25日、9月29日分别对农资投入品的供销和使用、农产品的农残和常规重金属四项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超标、超量的不良现象。
5、编写《开展专题整治工作保障农产品上市安全》、《贯彻精神加强检查确保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村工作通讯”两期,分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系列宣传画》(农村版二、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资料100余份。
三、下一步打算
1、不间断地向镇、村有序布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组织必要的培训活动。
2、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残(定量、定性)和常规重金属的检测工作。
3、继续开展农资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