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在自治区统计局法规处和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博州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提高拓展“四大工程”、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大力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立法、普法工作水平,全州统计法制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xxxx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统计法制工作长效机制
结合自治州统计工作实际,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主线,紧密围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及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及依法统计工作,统计法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年初召开了全州统计工作会议,对xx年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并结合自治州实际和年度统计工作重点制定并印发了《博州xxxx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对全年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强化责任,统计法制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市)统计局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和统计执法工作责任书。加强领导,自治州及各县(市)统计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完善了统计“xx”普法、依法行政及统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统计法制日常工作;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州统计局定期组织督查组各县(市)统计法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州统计法制工作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督促落实到位,确保了保证了统计执法、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推升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
㈠ 坚持领导带头领学机制。领导干部学法是统计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全州统计工作的好坏。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以及局务会议等机关工作人员聚集情况,加强了对《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材料的宣传和学习,增强依法治统的能力。全年共组织党组中心学法活动4次,领导学法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学习有记录。
㈡ 深入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学法活动。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将全局各科室业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学习范围,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全局每月学习计划,制订月度学法计划,以科室集体学法、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全年学法时间在32学时以上,局领导定期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开展测试,统计执法人员学法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测试、有检查。认真安排,精心部署,邀请外单位专家和本局领导,对全州60余名基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行政处罚法》专题辅导,开展了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基本程序以及法律文书制作专题讲座,并进行了结业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举办的两法衔接培训、依法行政培训等3次,并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自治区行政执法网上测试。
㈢ 扎实开展自治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及时对自治州统计系统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全州统计系统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精神为主线,加强对宪法基本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开展学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民族大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保密法》、《行政处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重点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网、单位led电子屏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在活动期间,局机关led全年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0余条。各县(市)充分利用统计信息、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及统计法宣传。
㈣ 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以《统计法》颁布30周年宣传庆祝活动为契机,积极通过“中国统计开放日”、“12.4”、“12.8”等重要节点,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集中上街设点,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9月12日,自治州统计局联合博尔塔拉调查队在州政府门口开展了“中国统计开放日”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县(市)也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各县(市)统计局积极争取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纳入县(市)党校教育课程和领导学法教育课程,加强领导统计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州统计系统共举办统计普法培训33次,共有2743人参加了培训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82次,参加人数806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8380份。
㈤ 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为及时全面反映全州统计法制工作现状,了解开展统计法制工作的好的方式方法,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统计法制信息报送工作, xx年9月至xxxx年9月,共编发统计法制、教育简报30余篇。被州政府法制办采纳9期。
㈥ 积极配合做好人大立法及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和自治州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修改稿)征求意见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和汇总了基层关于统计法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了上报。积极配合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参与了州人大常委会对经济监督和财政预算“两办法”的修订并积极提出修改建议。优秀统计法规处工作总结
三、加强统计巡查,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
以服务四大工程建设、促进“三个提高”为核心,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严厉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州统计系统开展了自查和自纠工作。印发了《博州统计执法工作要点》,对全州统计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开展了联网直报三查工作,州县两级统计局实地入户核查企业143家(6家企业统计人员不在本地暂时没有核查数据质量),其中,工业33家、建筑业25家、批零住餐21家、房地产38家、重点服务业26家。严格筛选核查对象开展,对筛选出得辖区内数据变动较大、匹配性出现异常的18家企业单位,事前不打招呼直接深入核查,取得了预期效果。统计巡查工作扎实开展,共检查单位241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26起,立案14起,办结7起,预计10月结案。针对统计报表不能及时上报的问题,我们采取了网上通报,全年共通报企业、事业、机关单位43家,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统计依法行政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得到扎实开展,全面完成了两县一市统计依法行政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进行了总结通报。
四、创新统计法制工作模式
在统计法制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本着注重效果、提升层次的目的,不断探索创新普法治理新模式。
一是以制度为抓手,确保工作的可持续性。结合州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长效机制,使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措施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落实。
二是加大以公开为切入点,提高统计执法的公信力。谣言止于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三是积极通过统计专报等方式,向州领导宣传统计法及统计制度改革内容,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谅解,确保统计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