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XX年全区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税工作全局,坚持巩固、提高方针,着力推进依法治税能力建设,加速我区地税事业全面发展。
XX年全区地税系统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实现地税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一)切实提高税收分析预测能力,充分运用税收分析预测结果为工作服务。加强税收分析档案管理工作,各级局要层层建立和完善税收分析档案,将近年经济、税收资料进行加工整合,加强档案数据的分析运用,把握税收工作规律,弄清税源与可实现税收收入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影响税收的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征管因素的分析,更加准确地反映相关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程度。抓好月、季、年税收收入预测,建立完善经济税收相关分析体系,加强税收与经济的联动分析。提高分析预测的质量,把握经济税收相关因素的变动规律,准确预测我区地税收入的发展变化趋势;大力培养税收分析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分析工作责任制,分析人员要对分析结果承担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收入任务分配机制,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增强全区宏观平衡力度。区局根据各市税源情况,按照依法治税原则,加强综合平衡工作,条块结合,形成合力,更有力地保证全区收入任务的完成。各级局要及时将税源分析预测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使各级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尽可能地切合税源实际。切实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局直至一线征收机关都要层层建立以一把手负总责的收入任务目标责任制,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健全税收会统制度,完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完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对缓税、欠税、减免税的核算管理。完善税款征收缴库办法,严格执行与国库的对账制度和会统核算制度,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票证管理制度,注重抓好税款征收环节的票款管理,落实票款分离措施,保证税收票款安全。
(四)增强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的刚性。总体要求是努力使收入任务与税源相适应,依法治税和完成收入任务相统一。要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按照“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要求,尽可能实现组织收入均衡入库,尤其是争取首季组织收入开门红,努力完成全年地税收入任务。
(五)强化稽查,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税收专项检查采取行业治理与区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择一至两个行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各级局根据当地产业结构和税源分布情况,确定本地范围内的检查项目。着重对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户进行检查,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争取取得实效。在抓好行业治理的同时,区局、各市局要选择税收征管基础较为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县(市、城区)以及XX年收入任务完成得较差的市、县和城区,统一调配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开展重点地区税收专项整治。通过稽查,查找税收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二、整顿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六)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规范。规范区、市、县三级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结合新一轮税制改革,积极提出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法定权限,积极向人大、政府提出地方税收法规的立法意见,提高地税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七)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加大税法公告制度的执行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税法,及时将税收法规和政策告知纳税人。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宣传,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搞好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向社会公告涉税违法企业,公开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震慑不法分子,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观念。认真开展每年一次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集中声势,动员各种资源,利用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税法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八)加快完善岗责体系的步伐。总结试点经验,对岗责体系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同时继续扩大试点工作,力争在科研、制度和试点三方面有新的突破,特别要制定统一规范、覆盖全面的业务工作规程,为实施岗责体系提供前提条件。
(九)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执法。制定完善单项税种征管办法,强化税种专业管理。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等制度,规范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地税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十)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结合机构微调统一岗位设置,科学确定各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明确工作步骤和执法环节,处理好各岗位之间的衔接,做到岗位职责分明,执法流程顺畅。严格考核评议,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充分利用税收信息化各系统产生的数据信息,辅之以必要的人工评审,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行为考核。严格过错追究,对于发现的过错行为,要区分执法过错与一般性工作失误,对执法过错行为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大税源监控力度
(十一)建立分税种税源监控制度。建立分税种户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与国税、工商的户籍信息比对,对因户籍增减而影响的税源,要及时做好分析评估工作。基层征收单位要按季做好各税种纳税人纳税信息的采集、统计工作,集中上报县级局,然后报市局,再由市局上报区局。按季对各税种的税源状况进行分析,对分析中有疑点和问题的纳税户,及时移送税源管理部门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的不同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二)建立新增税源大户和现有纳税大户情况报告制度。每季度分局、税所向县级局报告年新增税额1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情况,县级局向市局及当地政府报告年新增税额10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情况,市局向区局及当地政府报告年新增税额100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情况。每季度分局、税所将上年度纳税额前50名的纳税户的情况向县级局报告,县(市)局将纳税额前50名、市局的城区局(分局)将纳税额前100名的纳税户向市局报告,市局将纳税额前100名的纳税户向区局报告。全区逐步统一和增加重点税源监控的指标内容,逐步提高重点税源监控户入库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
(十三)建立重点行业税源定期分析监控制度。各级局要选取构成本地区重点税源的行业,定期对该行业税源的变化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分析,着重研究完善重点行业税源的监控办法。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抓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十四)做好国家税务总局推广的微观税收智能分析系统软件的试点工作。在南宁、柳州、桂林三市开展推广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为下一步全面推广提供经验。
(xx)切实加强对减免税的后续管理。坚决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减免税后续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减免税纳税人的监控,防止企业骗取和滥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减免税档案,加强对减免税大户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做好到期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工作,做好对优惠期满纳税人的恢复征税工作。
(十六)积极稳妥地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重点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全面准确掌握税源分布的基础上,根据纳税人规模、性质、行业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际情况,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权限,操作规范,细化管理目标,量化工作任务。建立对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的监督评估机制,根据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指标,促进税收管理员提高工作质量。
(十七)稳步推进纳税评估工作。抓好旨在提高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的纳税申报评估工作,评估纳税人申报的质量,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处理。在各级局建立纳税评估所依据的统一信息数据库,要注意拓宽评估信息的来源和采集渠道,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确保纳税评估的信息需求。利用计算机系统对相关数据进行自动分析比对,提高纳税评估的科学性。
(十八)大力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继续加强发票和综合户籍管理。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在服务业、娱乐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中逐步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监控税源。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发票保障经济活动秩序、促进税源监控的作用。综合户籍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要与分税种、分行业纳税人户籍管理形成互补、互动关系,充分发挥户籍管理在税源监控中的重要作用。
(十九)加强对税源监控工作的考核。对税源监控工作实施考核是确保税源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要制定科学可行的税源监控工作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然后狠抓落实工作,加强督查,力求实效。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二十)研究制订与国家金税工程(三期)相衔接的信息化发展规划。
(二十一)继续推进信息化达标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视频培训系统、12366税务服务系统、集群通信系统等信息化六个子系统的建设。
(二十二)不断拓展新版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在税收管理上的应用领域,提高全区税收管理的科技含量。选择一至两个市开展地税业务数据集中试点,加速推进数据信息在更大地域范围内的集中共享。加大系统配套软件的整合和开发力度,力争在财税库联网、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等方面有所突破。
(二十三)加大地税网站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地税网站在宣传、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二十四)建立数据信息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议统一数据库,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安全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共享。
(二xx)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干部职工进行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操作、应用信息系统的技能。
(二十六)根据工作需要和科学原则对现有设备进行重新调整整合,充分发挥设备功效。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七)强化学习意识,努力建设学习型地税机关。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增强为提高依法治税能力而学习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以与时俱进的先进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头脑。同时,要注意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地把科学理论运用到税收各项工作实践中去,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增强驾驭工作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各级局要在建设学习型地税机关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营造氛围,浓厚学风,努力建设学习型地税机关。
(二十八)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依法治税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领导艺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适时充实力量,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范领导班子议事程序。建立健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年轻干部和妇女、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的轮岗交流,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
(二十九)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部队伍依法治税的素质。围绕提高依法治税能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制定落实全区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创新教育培训的载体和形式,充分发挥现有的视频会议培训系统的作用。坚持自学和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主要立足于个人岗位自学。培训的重点是依法治税岗位业务知识技能。要扩大培训规模,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积极探索提高培训质量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保证培训的效果,不搞应付式的、效果差的教育培训。规范学历教育,鼓励干部参加计算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等与税务工作密切相关的资格认证考试,大力培养高素质、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积极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发掘和培养各类业务尖子和业务能手。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各类优秀人才的奖励制度,营造鼓励学习、鼓励成才的氛围。全系统要特别注意抓好对新招公务员、一线工作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
(三十)做好《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清理规范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体现地税工作特色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做好地税系统公务员的管理、考核、晋升、招录等工作。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优化队伍结构,解决某些岗位专业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完善公务员的考核办法和内部激励竞争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要通过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规范依法治税能力建设的有关制度。
(三十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制度,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手段、机制,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以人为本,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激励人、凝聚人,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事教育部门、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团结教育干部职工,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凝聚人心,培养干部职工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意识。要通过搞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跃上新台阶。
(三十二)加强税收科研,浓厚调研风气。继续把加强税收调研,撰写调研文章作为提高队伍素质、建设学习型地税队伍的重要抓手,继续量化指标,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调研风气。围绕依法治税这个中心开展调研。要求每个干部都要围绕这个主题,撰写一篇以上调研文章。抓好科研成果的转化,对于一些成熟的想法和合理化建议,及时在工作中采纳运用,充分发挥科研对实际工作的推动作用。
(三十三)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认真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形式,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实施制度创新,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机制,对全系统人、财、物管理和税收执法等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方面进行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工作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加强政务协作,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勤廉、务实、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六、规范内部行政管理
(三十四)以机构微调为契机,积极推进职能优化、力量重组工作。各地要按区局批复的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好机构微调的实施工作。对区、市、县局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配置进行研究,尽可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衔接顺畅、人事相符,使力量分布与税源分布、工作任务相适应。
(三xx)加强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清理、规范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推进各级地税机关内部行政管理的规范化,确保政令畅通。今后,制度的制定主要由区局、市局承担,县级局以下应以落实为主。上级局一定要尽最大努力让基层减少无效、重复劳动。
(三十六)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切实按预算科目安排好资金使用。继续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方针,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严肃财经纪律,对新出现的基建缺口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做好处理。加快闲置资产的处理力度,在处理的过程中,禁止违规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认真做好经费内审,加强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注意开源节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十七)推广应用电子档案管理软件,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开展档案原文数字化工作。加强业务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征管、稽查、计统、财务、人事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全区地系统业务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档案管理中的作用。
(三十八)规范后勤管理。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全系统的接待工作,做到既热情得体,细心周到,又规范适度,量力而行。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禁止公车个人垄断私用,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
七、努力构建和谐地税
(三十九)贯彻落实“三个一”上下沟通机制,畅通上下沟通渠道,促进上下级之间的互相理解、信任。要真心实意地关心干部职工,真诚地、积极地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要讲究诚信,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同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以良好的内部环境换取外部环境的良好,为地税事业的发展和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四十)加强政务协作。继续加强政务协作,形成合力。要完善向党委、政府定期汇报制度。重点加强几个方面的协作:一是与财政、国税等组织收入部门的协作;二是与发改委、经委、工商局、统计局、技术监督局等掌握税源信息部门的协作;三是与代征代扣代缴单位的协作;四是与协助维护税收秩序、延伸地税部门执法权力的部门如公、检、法部门的协作;五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地税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
(四十一)优化税务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积极推行办税服务厅岗责体系,实现“五统一、二提高”目标,即统一服务窗口、统一窗口职责、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推广“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和“一户式”管理,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办税服务。在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探索提升地方税务服务的总体水平(要充分发挥首府地税服务中心的示范作用)。
(四十二)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努力构建健康、向上、和谐的税务文化。坚持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务职业道德的核心,以“转变观念、规范管理、提高素质、优化服务、加强协作、科技兴税”二十四字方针为基本内涵,努力构建具有我区地税特色的税务文化基本内涵。弘扬正气,大力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特别是税务系统先进典型的事迹,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开展各类健康向上的活动,展现地税干部职工健康、文明、进取的精神风貌。继续大力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争先创优意识,树立地税部门良好形象,促进地税部门内、外部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