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历史文化素养,展现学生风采,丰富课余生活,倾力打造我院特色精品社团,旅游与环境学院旅游管理系、旅游学社拟于xx年10月启动“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届导游技能大赛”。
一、活动主题
相约同游 一路有我
二、活动目的
1、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精神,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与日常交际能力。
2、 与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大学生理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为学生提供展现自己的平台。
3、 丰富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历史文化素养。
4、 促进学生间思想交流,感情交流,增进了解。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
策划、承办单位:旅游与环境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旅游与环境学院旅游管理系
旅游与环境学院旅游学社
四、活动时间
xx年10月10日——10月30日
五、活动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及长安校区
六、参与人员
陕西师范大学在校学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
七、活动步骤及比赛内容
1、报名:
(1)报名时间:xx年10月10日——xx年10月15日
(2)内容:参赛选手各自撰写一份导游词。
要求:①要注意口语的表达和运用,不能堆彻辞藻;
②既要有丰富多变、幽默诙谐的导游语言,又要有亲切柔婉的文学艺术手法;
③导游词要讲求科学性;
④以讲解时长控制在7分钟之内(可有最多30秒的延时)
(3)可选景点:①秦兵马俑博物馆 ②陕西历史博物馆
③西安碑林博物馆 ④华清池
⑤大雁塔及曲江旅游区 ⑥华山
⑦法门寺 ⑧延安革命旧址
注:导游词后附以个人资料(年级、专业、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并以打印版的形式交予旅游学社两个校区导游组组长。
长安校区:王艳秋()
雁塔校区:王丽丽()
2、初赛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初赛内容:
①现场讲解。讲解内容自定,时长要求在5分钟左右。
②评委提问。主要考察选手的应变能力。
(3)组织形式:面试
(4)评选规则:由大赛专业评委老师、旅游学社相关负责人依据选手形象、气质、亲和力、仪容仪表,着重考察讲解水平和应变能力。届时将从参选选手中挑选30人进入复赛。
3、复赛
(1)复赛时间:xx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赛内容:
①所选景点讲解。时长控制在7分钟之内(可有最多30秒的延时);每人准备参赛ppt,要求ppt上只出现相关景点的图片。
②才艺展示。根据个人特长,可选择演唱、舞蹈、戏曲等形式参赛,表演所需器材、伴奏等由选手自行准备。时长要求5分钟左右。
(3)组织形式:面试
(4)评分规则:每位评委评分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分数相同者,增加比赛内容,进行答辩,按高低分排序。届时将从参选选手中挑选15人进入决赛。
(5)分值分配:形象气质、仪容仪表、礼仪礼节15%、才艺展示25%、语言表达30%、讲解内容30%。
4、决赛
(1)决赛时间:xx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决赛内容:
①所选景点现场讲解。时长控制在7分钟之内(可有最多30秒的延时);每名同学可邀请4-5名模拟游客配合自己的讲解;每人准备参赛ppt,要求ppt上只出现相关景点的图片。
②才艺展示。时长要求5分钟左右,表演形式不限,可为歌舞类、语言类、乐器演奏、朗诵等。
③知识问答。每名选手才艺展示完毕后,将由任意一位评委提出一个与旅游相关的问题,选手作答,选手在此环节的表现将计入总分。
(3)组织形式:面试
(4)评分规则:每位评委评分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分数相同者,增加比赛内容,进行答辩,按高低分排序。
(5)分值分配:形象气质、仪容仪表、礼仪礼节25%、语言表达及讲解内容40%、知识问答10%、才艺展示25%。
另:选手在准备期间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聘请相关专业老师对自己进行指点和引导以期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八、比赛原则和评分办法
(一)比赛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二)评分办法
采取每位评委现场亮分的办法,由专人计算参赛人员的平均分。现场知识问答由指定评委根据标准答案确定是否得分。
九、奖项设置
比赛取前10名,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另设优秀奖4名,对选手予以奖励。
十、评委组成
评委团由陕西省导游资格证部分评委、专业老师及大赛相关负责人担任。
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
旅游与环境学院旅游管理系
旅游与环境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旅游与环境学院旅游学社
xx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