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部分省市相继发生多起大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汛期安全形势异常严峻。根据教育部等上级有关要求和省市汛期安全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汛期安全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暴雨、雷击、洪水、大风等自然灾害和溺水等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汛期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校长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协调,亲自部署安排,扎实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及时解决防汛备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汛期将至,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校舍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大排查,确保不留任何死角。要加强重点部位的事故防范,尤其要加强对危旧校舍(包括水泥檩条校舍、厕所、校园围墙、车棚等)以及消防、避雷、用水、用电、锅炉、接送学生车辆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用并及时进行维修整改,严防事故发生。切实搞好在建项目的排查整治,严把建设标准,严格施工规程,确保施工安全。要落实校舍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检查签字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三、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针对夏季特点,不间断地开展师生安全教育。要加强预防流行性传染病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防雷电、防倒塌、防暑降温、防风暴潮、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等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防溺水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防溺水主题班会、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严禁中小学生到水库、池塘、河道等非游泳水域游泳或玩耍,教给学生科学的避险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不贸然救助落水同伴,防止因盲目施救而导致群死事件。
四、切实增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通报近期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告知学校作息时间,要求家长加强对子女上下学途中的管理,严禁学生私自下河、下塘洗澡。提醒、督促家长在暑期、节假日、周末、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切实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坚决避免溺水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切实加强防溺水联动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居)委会的密切联系。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建立巡游责任区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六、切实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各单位、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和灾害事故发生特点,积极做好人员、物资保障,建立健全防汛抗汛工作预案,做到预警、指挥、事故报告、通讯联络、应急救援、师生安置等环节责任明确具体到人,措施规范细致具有可操作性,凡涉及到的责任人都要有联系电话;各环节要环环相扣,细之又细,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开展以防溺水、防洪、防泥石流、防雷击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要加强与气象、地质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有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要合理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及时转移学生等措施,严防校舍倒塌、雷电、山洪、泥石流等造成安全事故。
七、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八、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学校要针对自身情况,从单位负责人到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班主任要与学生、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坚决避免溺水、交通、集体外出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九、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做好汛期的各项安全工作;必须明确一名副校(园)长负责,全程参与管理。对因制度不完善、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职责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