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安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年初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前三季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足加强民生保障,各项安民惠民举措得到进一步落实
一是城乡低保管理不断完善。进一步调整农村低保资金负担比例。从XX年1月1日起,根据各乡镇财力状况,农村低保资金市、乡镇负担比例调整为8:2、9:1和市级全额负担三类。进一步对农村低保对象提标扩面。今年,全市农村低保人数在XX年10月正常调增962人的基础上再扩面5172人,农村低保覆盖面由原来的1.79%提高到2.34%,达到了泉州市的平均水平。月人均补差金额也从原来的62元提高到75元。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工作。深入实地进行调查摸底,核定全市40户建房补助对象(其中新建30户、每户补助3.5万元;改扩建10户、每户补助2万元),及时下拨农村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补助经费90万元,认真抓好工程建设检查督促,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按时序进度顺利推进。目前40户农村低保安居房已盖板的36户、已砌砖的3户、开始动工的1户。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646户、23815人,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230.627万元。
二是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加强。积极开展“两节”期间城乡贫困对象的慰问活动,全市共走访慰问社会福利机构21所,贫困户3874户,发放慰问金99.92万元。及时为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全市共发放212.24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7189户、17491人,发放补助174.91万元;城市低保对象251户、534人,发放补助8.01万元;城市二、三类低保对象360户、530人,金额7.95万元元;农村五保对象2052户、2137人,金额21.37万元。扎实推进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工作。今年南安市共投入资金14.62万元帮助844名城市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投入37.56万元帮助18781名农村困难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今年前三季度共办理医疗救助11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633万元。认真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今年前三季度共对符合救助条件求助人员110人次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3660元。
三是救灾救济体系不断健全。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网络建设,及时按照国家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的要求对系统进行升级,实现了县级用户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情况快报以及旱灾情况报告的填报功能,强化紧急发生灾情时与省、市的直接报灾功能。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25万元和春荒救灾款45万元,及时帮助了冬令和春荒期间受灾的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认真做好首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的组织工作,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防灾抗灾观念和能力。
四是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工作进展顺利。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被列为XX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更好做好福利中心筹建工作,及时成立福利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和筹建组,切实加强对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现已完成征地、赔偿和建筑施工图纸设计,并对设计的建筑图纸进行回审,争取尽早开工建设。认真抓好社会福利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五是老区扶建和“五老”人员优待工作富有成效。做好老区扶贫扶建工作,下拨老区扶贫资金36万元,用于支持全市24个老区村的24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金淘镇占石村开发生态林基地被列为省级老区科技示范项目,获得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同时,积极向上级老区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已向省老区办申报老区扶贫项目7个,为老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认真落实革命“五老”人员优待政策,“两节”期间共走访慰问 “五老”人员457人次,发放慰问金11.35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4.28万元;按时足额发放“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上半年共发放46.93万元。切实做好“五老”人员医疗保障,发放“五老”人员门诊医疗补助233人次,共发放4.19万元,为符合医疗补助的14位“五老”人员办理医疗补助手续,发放医疗补助金3.046万元。
(二)立足服务现代国防建设,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双拥支前工作不断深入。制定下发了《XX年南安市双拥工作要点》,并进行分解抓落实。顺利召开了全市双拥工作大会,全面总结XX年双拥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双拥工作任务,并表彰了一批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加大双拥宣传和教育力度,在308省道、市区等地段增设双拥公益广告6幅,重新刷新柳城路的国防教育一条街标志牌,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切实抓好春节慰问工作,组织召开军政座谈会,与驻军驻警部队深入开展交流活动,“两节”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走访慰问了所有驻军驻警部队,慰问款物48.5万元,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继续加大支前保障力度,认真做好扶持驻军“两中心一基地”和“四个一好”后勤建设项目调查摸底工作,协调拟定项目资金具体配套方案呈市委、市政府审定,今年来累计投入178万元支持驻军部队各项设施建设。积极帮助部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给予158名未就业的驻军随军家属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金,共发放生活补助金51.9万元,解决17名驻军干部子女在市区和驻地重点学校的就学问题,协调落实5名随军随调家属的调动就业问题,解除了驻军干部的后顾之忧。
二是优抚对象保障政策有效落实。组织开展节日期间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活动,全市共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04户,发放慰问金3.1万元,发放慰问图37000张。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工作,积极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城乡同一标准制度,从今年1月起,南安市1070名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按照部颁新标准自然增长3%,1661名参战退役和核试验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月提高20元,市财政年需增加投入57.5万元。并从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参战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0元,目前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20元。春节前夕,还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和参战退役人员发放每人18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共计50.3万元,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受节日期间物价上涨的影响。着力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将1661名参战退役和核试验人员纳入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保障范围,为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参战退役和核试验人员发放180元医疗门诊补助金,共计49.37万元,今年来年共办理医疗补助36人次,发放医疗补助金9.42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三是义务兵优待和退伍安置改革力度加大。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去年6800元提高到8040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去年的4340元提高到5140元,全市共有XX年12月入伍义务兵679人,XX年12月入伍义务兵665人,支付优待金1090.7万元,立功受奖奖励金58.6万元,合计1149.2万元,义务兵家属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认真做好退伍安置工作,XX底年全市共接收632名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对85名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金176.7万元;接收了14名符合重点安置条件转业士官,并做好实行货币化安置工作。积极探索转业士官货币化安置方案,对XX年度17名转业士官实行优待安置,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招考两方面给予转业士官适当照顾,确保退伍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三)立足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殡葬管理秩序不断规范。加强清明期间的殡葬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协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强化措施,开展殡仪服务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维持好清明节期间的群众祭扫秩序,并及时处理一起群众滞尸殡仪馆的突发事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文明祥和的节日。深入开展殡改宣传工作,利用清明节等有力时机,通过宣传车、宣传栏、宣传标语、广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殡改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殡改工作氛围。着力巩固殡改成果,加大对非法中介和非法殡仪服务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各乡镇(街道)骨灰堂管理,严格治理骨灰“二重葬”现象,如针对水头镇邦吟村部分村民违规建墓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全面了解掌握违规坟墓有关情况,并当场制止了两起违规建墓的行为,制定下发整改责任通知书,要求水头镇认真抓好整改;与殡仪服务公司签订“非正常死亡尸体”处理费用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非正常死亡尸体”处理长效机制;深入码头镇召开殡改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就殡改工作展开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殡葬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整改,进一步提高殡仪服务水平。为巩固南安市殡改成果,从今年7月底开始,南安市开展了专项治理乱建坟墓行动,目前专项治理工作正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深入地展开。
二是行政审批工作有效加强。切实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及时下发通知,全面启动南安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认真汇总、统计和录入全市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关数据,同时,严格规范民间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促进民间组织的规范化发展。今年来,共新登记成立社团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手续2家。加强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坚持“抓管理促服务,以服务求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严格依法登记,维护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便了广大群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今年来共办理结婚登记11580对、离婚登记100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50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945份。认真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分析梳理,细化和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质量。规范工作共涉及法律法规和规章26部、条款134条,行政处罚项目细化标准涉及8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梳理出自由裁量权条款23条,细化为54项执行标准。
三是区划地名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制定下发了《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能职责,加强民政部门在地名管理工作中的主管作用,并对市区溪美、柳城两个街道辖区内的26个新建居民小区和人工建筑物进行了标准化命名,有力地促进了南安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加快推进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做好市区168个地名标志牌的日常维护,做好美林街道辖区45个新增地名标志牌的初步定点工作,完成了东田、官桥两个镇83座村牌的设置工作,抓紧完成国道省道周边镇村牌的设置工作,设置村牌200座,城乡地名标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扎实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加强与毗邻县(市、区)民政局联系沟通,顺利地完成了南安―安溪、南安―鲤城、南安―翔安线的内外业联检工作,共检查界桩15个,界线160公里,南安―同安、南安―洛江线联检工作也已完成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和内业联检,并着手进行外业联检工作。同时,加强对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目前,各条乡镇级界线联检工作已基本完成联检方案制定工作,正全面进行内外业联检。
(四)立足夯实社会和谐基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做好村(居)换届选举的动员部署,协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下发相关通知,召开动员会议,并对全市的选举骨干进行专门培训,全面推进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南安市民政局还专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选举工作指导组,对指导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指导级成员的业务素质和指导能力。在强化对乡镇(街道)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督促工作的同时,配合抓好镇、村两级选举骨干的培训,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全市换届选举动态,定期编写换届选举工作简讯,交流工作经验,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方式,在群众中开展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积极调动群众参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换届选举工作良好氛围。目前全市416个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全面完成,全市已选举成功的有398个,需另行选举的有4个村,需重新选举的有3个村,需补选的有7个村,还有4个村没进行投票选举。
二是持续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组织人员对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完成XX年度泉州市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的推荐上报工作,进一步扩大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开展城镇社区建设调研活动,深入有关社区进行调研,摸清南安市城镇社区的发展现状,查找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出具有前赡性、可操作性的工作建议。
(五)立足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老龄福利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是加强老龄工作宣传。大力挖掘老龄工作中的亮点、闪光点,利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等有利时机,因势利导,开展形式多样的老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老龄工作的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对老龄事业的认知度。组织开展系列先进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尊老助老先进人物、事迹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孝亲敬老的良好氛围,如南安市码头镇枫树村林江水先生热心老龄事业,出资兴建村老年协会会址,敬老孝亲,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孝亲敬老之星”。积极收集基层老龄工作动态信息,编写老龄工作简报,充分利用简报这一便捷的宣传媒介,及时反映基层老龄工作动态,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促进老龄工作的开展。
二是做好老龄优待工作。组织开展春节前夕的慰问工作,走访慰问南安市部分离退休老干部、乡镇老年协会会长、老龄工作骨干65人,发放慰问金13200元。并配合泉州市老龄办对南安市部分特困老人进行走访慰问,发放节日慰问金4000元。及时下发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今年来已发放7.5万元,有效保障百岁老人晚年的基本生活。继续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发放工作。坚持热情服务,在提供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做到随到随办、当场发证,目前已累计办理优待证70007张。
三是努力提高老龄工作水平。组织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会议,传达上级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XX年度老龄工作,研究部署XX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溪美街道白沙崎社区和柳城街道金街社区作为南安市首批居家养老试点单位,探索建立适合城乡不同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不断丰富南安市养老模式。
(六)立足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局党支部动员大会,按计划完成学习调研阶段和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召开专门辅导培训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专门辅导材料和各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市挂钩领导、局领导带头授课,加深了大家对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的理解,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找准影响制约南安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积极探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新举措。完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初稿的起草、完善,召开征求意见会、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实形成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制定了市民政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和局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抓好整改,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按时做好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下发《南安市民政局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学习xx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三是研究部署今年度纠风工作和行评工作。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和南安市纠风办的要求,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聘请行评代表,将殡仪服务机构、社会福利中心和城乡低保工作列为今年度的行评重点,将民政专项资金监管、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收费、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作为纠风工作重点,落实领导分工负责、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市各乡镇的救灾救济款等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监察,并将检查结果及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形成综合材料,并对违反资金使用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到各有关乡镇(街道),有力地促进南安市民政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来南安市的民政工作在各级和有关部门的关心重视下,在民政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资金缺口大,资金筹集较为困难;二是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制约,社会救助的总体水平还不高,难以达到科学发展的要求;三是有些基层民政干部的素质还不够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些民政工作在基层得不到有效落实。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努力予以解决。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南安市民政局将继续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圆满完成本年度民政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基础保障作用。下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着力提高救灾救济工作水平。要牢固树立 “防大灾,救大灾”的思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继续认真做好汛期的防汛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防汛形势的变化,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完善各项救灾应急机制。要加强与市人保财险公司的沟通,充分发挥“两险”信息员的作用,做好“两险”宣传发动工作,并积极协助市财保公司做好出险调查理赔工作,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要抓好省新、梅山两所敬老院的新建工作,加强跟踪督促,已经动工的梅山敬老院要注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尚未动工的省新敬老院要督促其加快进度,抓紧做好图纸设计,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同时,还要提前做好XX年“两节”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户调查摸底工作,将真正困难的群众列为慰问对象。
二要切实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要继续抓好全市40户农村低保安居房建设工作,做好跟踪检查,督促后进的乡镇加快施工进度,要注意把好工程质量关,确保安居房在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使低保危房困难户于XX年元旦前搬进新居。10月份要做好对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调整评定,强化低保对象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和《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中规定的低保对象评议原则和办法,把好低保对象审核关,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合理衔接就业再就业政策,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好工作机制。要加强低保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完善低保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效率。
三要努力巩固双拥创模成果。要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要继续加大支前保障力度,做好部队演练和执行重大任务的拥军支前工作。落实好支持驻军“两中心一基地”和“四个一好”后勤建设,确保扶持资金到位。要深入开展建国60周年期间双拥系列活动,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利用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共建活动,增进军政军民团结。要认真帮助驻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想方设法帮助驻军干部及其随军家属解除后顾之忧。要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研究和探索,积极创新双拥共建的新形式、新内容,努力增强南安市双拥工作的影响力。
四要积极推进优抚安置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退伍安置政策,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并在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向用人单位推荐工作等方面予以适当优待。要抓好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宣传贯彻,积极推动退伍安置改革。要积极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改革,把参战人员由享受医疗救助过渡到医疗补助,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补助政策,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要努力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在建国六十周年期间,开展为优抚对象“解三难”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做细做实。要注意做好优抚对象的维稳工作,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好社会的安定稳定。要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在前期实地了解检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个别损毁比较严重的建筑物进行修葺,并做好保护工作。
五要大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民间组织的引导和管理,深入开展社会团体综合评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评估活动,全面开展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快南安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规范化进程。要继续抓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坚持文明服务,进一步强化窗口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民政窗口的良好形象。要继续开展对殡仪馆、康复院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现状现场评估,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强化殡葬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对全市殡仪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骨灰管理力度,积极抓好殡葬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殡葬管理信息网络,严厉查处偷埋乱葬不法行为,继续开展专项治理乱建坟墓行动,切实巩固殡改成果。要加快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按时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任务,继续推进全市所有乡镇村居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开展地名数据库二期工程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共地名管理。
六要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要认真抓好村(居)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的收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按期圆满完成。同时,要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后村(居)委会成员干部培训等后续工作,提高新当选班子的办事能力和水平。要继续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组织人员对XX年度农村社区试点村的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验收,扩大农村社区建设成果。
七要不断加大老区扶持力度。要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协调老建委成员单位,加大老区扶建力度,多方面争取老区扶建资金,改善老区基础设施,帮助老区发展生产。要加大对老区村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老区实际困难,研究制定相应帮扶措施,提高老区扶建成效。要以蝉联“全国老区宣传工作三等奖”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老区宣传工作,创新思路,丰富形式,力争老区宣传工作再上一层楼,不断提高老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要拓展老年人服务领域。要全面开展特困老人普查工作,详细掌握了解特困老人的基本情况,建立特困老人生活档案,为更好开展特困老人保障工作提供更为详实的参考依据。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工作队伍建设,对基层老年协会班子进行调整或换届,进一步优化老龄队伍结构,促进基层老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认真做好今年的百岁老人的摸底核实、统计上报工作,确保百岁老人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要继续开展老龄工作调研,结合老龄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老年人迫切要求解决的、制约老龄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调研,通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做好老龄工作的对策建议和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南安市老龄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要组织安排好省第19个老年节各项庆祝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努力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切实抓好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长效机制,提升南安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九要加快社会福利中心筹建进程。要继续做好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要多方争取建设资金,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广泛向社会各界募集捐款。要大力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创新救助手段,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工作水平。要认真抓好社会弃婴的收养救治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十要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要继续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巩固提高工作,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强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对已经落实的工作要适时组织“回头看”,看落实的效果怎么样,是不是达到了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的标准,努力构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常抓不懈的有效机制。要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真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和工作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特别是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全面提高全市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水平。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