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依靠个人魅力治理的村庄——北孙村村民自治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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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依靠个人魅力治理的村庄——北孙村村民自治考察报告- -
                                       
       一
       2002年元旦,我到河北省正定县北孙村,同先期到达的京津地区几个高校的20位老师同学一起考察村民自治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当天下午,我所在的小组访谈了一户农民,一位私营企业家和他的养殖场以及冷库,另一位私营企业家和他的粘胶厂,以及村里最贫困的一户人家;晚上七点到九点,全体师生与村长、村支部副书记座谈;晚饭后,大家交流讨论访谈结果,直到晚上11点半;第二天上午,与村支部书记、村会计、村计划生育专干座谈,到集市访谈,发放宣传材料,为一家私人诊所提供法律咨询。
我在北孙村的时间不到24小时,再加上我们所在的时间没有超常规的故事发生,所以,我们所能了解到的信息是有限的。但是,对于这样一个省级村民自治模范村,一个村民异口同声夸自己的当家人清廉正直的矛盾缓和秩序良好的村庄,24小时的了解已经能够得出一个大概的印象。
北孙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模范村。干净整洁的街道全部铺成了水泥路面;村委会大院秩序井然的办公室里挂满墙壁的锦旗匾额写满了荣誉:市级模范村,省级村民自治模范村,卫生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等等等等;各种规章制度连同马恩列斯毛等人的画像一应俱全,规规矩矩地挂在墙上。
这些荣誉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现任村支部书记,村民们谈起自己的书记大都表示尊敬,除了有人对经济发展状况不满和个别人认为不公正之外,整体上还是比较满意的。满意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书记为首的领导班子廉洁,确实在为群众办事情。比如,书记带领村民劳动,从外面聘请技术人员和租用机械,铺通全村的水泥路面只花了40多万元。村里的村务公开做的很好,所有的村财务、计划生育指标等村民关心的问题都在村务公开栏里公布,村民们也普遍认为,那是认真的,可信的。
书记40多岁,一眼看上去就是那种憨厚老实而又精干的人,与我们交谈时还有些局促。他俨然已经把北孙村当成自己的小天地了,村子在他的治理下井井有条。说到集体经济发展,他说相信自己的管理能力,但市场不好把握,前两次投资都失败了,所以不得不谨慎些。他所说的自己的管理能力,从他所讲的一个故事中能够看出到底是什么——村里建三栋商品化的楼房,进的每一批建材都是书记拍板选定的,大小事情都是书记亲手管,这样才保证了村级政府的清廉。
书记虽然年龄不算大,但思想深处刻下了毛泽东时代集体主义的烙印,他爱在大喇叭里放革命歌曲,村委会里他几乎是说一不二,谈到华西村和南街村,他在情感上更倾向于南街村,因为那里的百姓更平等,集体更有权威。他其实很羡慕那些成功的有名的村支部书记的,但由于他本人能力不够或者胆子不够大,没能发展起来集体经济,这是他的遗憾。

北孙村公共权力机关组织机构是:支部书记一人,村委会主任一人,副支书兼民兵连长兼组织宣传委员一人,村委会秘书兼会计一人,妇联主任一人,治保主任一人,其中除了治保主任以外,其他五人又都是村支部委员,村支部与村委会一共六个人,相互兼职。与书记相比,村委会主任谈不上权威,仅仅是"班子里的一员"而已。村委会与村支部两块牌子一帮人马,实际上就是书记一个人说了算。但就是这样一个集权的行政村被评为省级村民自治模范村,显然,这与流行的村民自治的概念是冲突的,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是一些人的意识形态,还是这个村子的治理方式?
在我们讨论北孙村的治理模式的时候,我们首先把村公共权力机构简单化处理——把村委会与村支部合并简化为村级政府——其实,这只是我们自己把我们自己头脑里的概念简单化处理,现实中的北孙村两块牌子本来就是一体的。接下来的问题是,村政府应当干什么,它都干了些什么?
我们谈到村政府,或者其他任何一级政府职能的时候,应然性的基础在于每一个个体的需求。我们假定每一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那么,这个社会上所有的人,无论处在什么位置,农民也好,政府官员也好,都在完成和代理别人完成某种交易。对于村政府来讲,它的公职人员一方面代理村民完成村民与其他各级政府的交易,一方面自己代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换取村民的给付的工资和其他回报。
首先,村政府应该代理村民完成与其他各级政府进行的交易,或者叫做与国家进行的交易。国家提供国防、秩序、司法、可持续发展等各种服务,村民要为此付费,或者尽义务,正在进行的税费改革是把所有的税收和费用折合一起,以田地数量为标准收取,北孙村每亩地交税89元。村政府要协助上级政府收税,尽义务,这算是完成国家任务。北孙村显然做得很不错,没有拖欠税收的,计划生育也很好,没有超生的,甚至有的独生子女户自愿放弃准生二胎的机会。由于村里有中学,北孙村的教育水平也普遍比较高。
其次,村政府在完成其自身与村民的交易的时候得到村民的认可。村委会成员尽管理服务调解等职能,由此换取税收的一部分和威望作为回报。北孙村每年上缴27万元农业税收,返回4万多元,村里收割机等农用机械每年收入十几万元,加上出让宅基地收入、沿公路土地出租费用、村个体企业收费等等,村集体一年收入六七十万元,这些收入一部分提供公共服务,一部分作为村干部的工资。村政府为村里提供了很好的街道、卫生、良好的秩序等公共物品,能够很好地解决纠纷,满足了村民对公道——保护弱者的权利——的需求。应该说,村民们需要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这里基本上做得不错。
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是,村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很多人怀着乐观的期望,以华西村或者其他集体经济发达的村庄为榜样,期望村政府,尤其是民主选举的村政府能够带领大家致富,以为有了民主就能够很快促进经济发展。那天晚上我们讨论的主要也是这个问题。也有相当一部分村民持这种看法。例如,村里最富的拥有一个冷库和一个养殖场民营企业主就认为,村干部廉洁没说的,但能力不够,干不成大企业,所以经济水平还如一些邻近的村庄。
我们和包括支书村长在内的村干部都讨论过这个问题。他们自己也认为应该带领大家致富,但每一次上项目的失败他们都要承担很大责任。只能说,他们缺少经营能力。但是,仔细想一想,我们能指望他们必须具备经营能力吗?能指望每一个村子里都有出色的经营人才吗?更进一步,即使有了出色的经营人才,他们一定愿意从事公共服务事业吗?换句话说,我们能指望每一个村子里都出一个吴仁宝式的人物吗?
很多人期望着村民主选举能选出一个能人,期望着选举能地来大的变化,且不说民选的村委会也不得不完成国家尤其是乡政府强加的任务以至于有的地方本来大家公认的好人一当选就变成了"孬种",这种对贤能之士的期望本身就是不切实际的。一个村庄里未必能找到经营天才,即使有,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他也可能到更广阔的市场空间里寻求报偿,而不一定非要从村子里的政治交易中分一杯羹。所以,对民主过高的期望在很多地方注定是失望的。民主选举如果能够带来村民认可的秩序,又能够保护弱者利益也就够了,至于经济能否迅速发展,这要看运气了。
而且,我们也应该看到,江浙一代很多集体企业正在不得不私有化,集体财产要付出很高的监督成本,从成本考虑,公有经济注定只能限于公共产品的提供,政府过多介入市场经济带来了很多弊端,虽然能够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集中力量利用了短缺经济的空间获得了大的发展,但终究不能形成真正强大的市场主体,最后不得不改制。至于华西村,那个例子太特殊了,吴仁宝太强了,不具有可复制性。唯一可复制的,也是最可靠的,是制度。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北孙村政府没有带领大家发展起来集体经济,这并不应当强求的。所以,总的来说,北孙村政府还是不错的。

那么,北孙村是否就不需要民主选举的村民自治了呢?到底怎样理解民主和村民自治?北孙村是一个典型的靠个人魅力统治的村庄,从现实状况来看,有了这么一个能干的公正的廉洁的人,似乎不需要村委会选举。但问题在于,这样的状况能否一直持续下去。这是一个古老的人治与法治的命题了。不是简单地说哪个好哪个坏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个人能力可能超越群体,人治也能带来巨大好处,但是,人治必然会破坏法治,法治却未必能阻止人治的产生——当社会强烈需要人治的时候。因此,人治是不需要建立的,而法治需要花很大力气建立。就北孙村而言,现任书记的人治是靠个人魅力自然建立的,当他的魅力消失的时候或者他本人消失不需要人治的时候,法治就要起到作用。而要想让法治及时起作用,就需要法治经常性的运作。
北孙村实际上也有了定期的民主选举,现任村主任就是1999年底选出的。在1200多张选票中,现任村主任得了900多张。村主任本来就是原来领导班子的二把手,选举没有改变原来的领导班子。但是,如果选举是公正的话,这样的选举仍然是很有意义的,意义不在于结果选出了谁,而在于通过选举表达了不同的声音,正是这种定期的不同声音的表达保证了当现任领导不能胜任或者有更能胜任的人出现的时候,现状就改变了。在中国农村,在一个小的社区内,不可避免的一个现象是,人治的光辉经常能够掩盖了保守的法治。但是,我们不能据此否认法治的功能,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民主的意识形态就一定要选出新人从而剥夺人治能够起到的作用。我们既要看到北孙村这样的现实是好的,也要看到人治很难持续可靠,法治仍然是很重要的;村民自治重要的在于法治程序,而不在于选举的结果。在我们推广法治的时候,既要避免法治无用论,也要避免法治的意识形态化。
当然,北孙村可能也存在问题,这样的治理模式可能出的问题通常是民主选举起不到作用,变成一场政绩的表演。也正因如此,在权威治理的模式下,更要重视民主法治的建设。
许志永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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