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统一筹划部署,职能科室精心组织,各单位积极配合,我也有幸参与了新民警的工作,在主动做好本职工作、认真记录学习的同时,我细细的领悟领导的讲课内容,思索礼仪教育片的意义,查找自身固有的不足,细致收集新民警的特点,了解他们的收获和困惑,思考,总结,回想,再反思,深有感触,受益匪浅,现与大家一起分享。
为进一步了解新民警培训、工作后的收获和感受,了解他们现有的工作状态,我们将37名新民警分为三个小组,围绕工作感受、现有困惑和“三年后的我”等主题展开讨论交流,并邀请优秀青年民警传授工作经验、分享工作心得。我有幸参加了其中一个小组的讨论,我了解到有近八成的新民警已接手或即将接手内勤工作,通过交流,我知道参加工作很短的他们不再是一张张白纸,他们对工作、对环境、对同事、对罪犯已有了自己的一些或理性或感性、或深刻或肤浅的认识。在讨论中,有客观的思考,有无奈的迷茫;有内心的牢骚,有内心的渴望;有理智的感触,有感性的体会;有长远具体的目标,有茫然无措的心绪,林林总总,形形色色,使我似乎回到了XX年7月1日。得知即将到溧阳参加工作后,我是携着无奈、裹着沉重来监狱政治处报到上班的,是领导同事的关心帮助、父母的挂念叮咛,让我看到了希望鼓足了干劲,明确了工作目标。新民警,作为兄长我衷心的劝慰:做人德为先,待人诚为先,做事勤为先;工作中多请教、多汇报、不动手(体罚罪犯),多学习、多思考、勤动手(实践操作),多自律、多谨慎、勿伸手(收受贿赂等);一味的沉湎于无谓的哀叹、无尽的抱怨、无故的忧愁中,你就没有令人喝彩、令你愉悦的明天。
新民警论坛上,八名新民警分别就工作心得、培训感想、实务调研、今后打算作了交流分享,我觉得他们活跃的思维、饱满的热情、敏锐的观察使得这次论坛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重视学习者多;二是侧重实务者多;三是分析自身不足者多;四是表明工作打算者多。大家从培训心得讲到今后计划,从“以人为本”理念讲到立警为公,从罪犯教育讲到素质提升,从制度执行讲到思想防线,角度之新,范围之广,分析之深,论述之细,是我所想没有想到的。作为新民警,他们大多数人能够客观剖析自身不足、理性分析工作环境、细致查找安全隐患、切实提出改进措施,虽然在措辞、结构上存在一些瑕疵,但不可否认他们的勤奋、他们的思想,真的是难能可贵,这是我们监狱发展的希望,也是监狱事业进步的希望。
参加工作后,尤其是去年新招录的民警,大多刚满二十岁,且多是独生子女,而加入到监狱人民警察的队伍中,就意味着必须由被管理者转变为管理者,在家、在学校受着师长的管理、教诲,一直处于被动地位,而参加工作后,则成为教育改造罪犯的监狱民警,肩负神圣使命;由受宠者转变为受责者,工作之前他们中的许多人拥万般宠爱于一身,师长告诉他们说“犯错误是为了成长”,他们不会因自己的一时错误承担太多的责任,而参加工作后,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一旦犯错,则必须承担一切责任;由依赖型转变为独立型,工作之前,新民警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物质上,都直接依赖师长,以父母为“靠山”,工作后则要独立承担工作责任任务、独立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因此,新民警一定要尽快找准定位,及时转变角色,方能有所为。
诚然,在新民警中确实有个别同志对自己要求不够高、态度不够端正、学习热情不够高、积极性不够强,但是他们的主流是好的,毕竟成熟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段时间、需要一个好师傅,任重道远。
新民警培训心得体会(2):
近年来,各地公安系统日益重视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经过“岗位大练兵”、“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懂四会”、“三通晓、四熟悉、五能够”、“特色练兵”活动,各地公安民警在“专业素质、岗位技能、执法理念”等方面都接受了深入细致的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已成为了公安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不竭动力。但不得不承认,我们的教育培训工作目前仍存在很多不足,整体上,我们民警教育培训科学化、规范化、实效化还不够理想。在具体实施上,教育培训理念、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方法、教育培训考核、教育培训激励、教育培训效果评估等方面工作存在明显欠缺。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效能的充分发挥,使教育培训这样一件好事办得还不尽如人意。
党的xx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为为什么要实现民警教育培训现代化、怎样实现民警教育培训现代化、为谁实现民警教育培训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指导思想。我认为,解决当前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必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民警队伍状况实际,对民警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创新。
一、创新民警教育培训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制约着行动。创新理念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前提。因此,我们要在教育培训内容、方法、激励等方面进行有效改革创新的基础上,引导广大民警树立与教育培训工作相适应的理念:
一是树立“教育培训是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的理念,即明确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事关重要公安工作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是公安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从整体上营造民警从业危机感、竞争的压力感和展望未来的求索感,使民警认为来参加培训是为未来投资,是为生存而学,为发展而学,主动要求参加教育培训。
二是树立“参加培训就是工作”理念。即参加培训就是工作,学习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工作。
三是树立“提高学习力”理念。即教育培训中注重培训学习能力,使民警在工作和生活中会学习、会思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二、创新民警教育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是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是引起民警培训兴趣的直接动力。现行的民警教育培训内容往往主要以每年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开展的各项活动要求学习的内容、上级的文件、各级领导讲话、相关纪律规定和常规的警务技能为主。以扬州为例:民警参加培训都要接受队列礼仪、内务条令培训,一遍遍重复培训。而在调查中,目前民警更多需要的是以心理矫治、群众工作方法、计算机操作应用、所在岗位技能、信息网络工程、警务器械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因此,创新民警教育培训内容,势在必行。
培训内容的确定要根据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实际和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民警的现实培训需求,做到“全、新、专”,“全”就是教育培训内容面广,项目分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警务技能、网络工程、警察装备、侦查破案等知识。“新”就是培训内容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深化。“专”就是注重培训内容凸显民警专业化建设特点,注重以“治安管理、刑事侦察、心理矫治、网络工程、情报信息、法律法规、群众工作等专业技术性知识为培训内容中的重要项目。
三、创新民警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公安工作的知识体系比较丰富,治安防范、侦查破案、政工纪检、维护稳定、公安行政等涉及多个领域,其中又分出多个学科,可以说,知识涵盖面十分宽泛,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来完成如此繁重的教育培训任务。而目前我们往往只是简单采用全面培训的方式和全员培训一项内容的方式,效果只能是蜻蜓点水。还有我们说教的单一教育模式和纯理论内容的“满堂灌”、“抄笔记”、“写心得”等传统方法,已经日益提高不起民警的学习兴趣。因此,我们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必须进行创新。
一是采用“菜单式”培训方法,即对全部培训内容以菜单的形式进行公布,民警根据自身需要对培训课程进行选择,根据民警从事岗位的知识需求特点,民警个人的综合素质对培训进行有效调控。做到每名民警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
二是启用“走出去,引进来”培训方式。民警教育培训中某些学科还无法由我们自身能力来从事,例如:网络工程,警务资源开发,心理咨询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培训和在职、脱产学历培训,必须引用社会上优秀的教育培训资源。因此,在某些学科领域,要鼓励民警走出去,参加知名的专业学科培训和大专院校的学历教育,也可以“请进来”,适时邀请专家培训课。
三是将培训重心转移。以往的教育培训以公安校培训基地为重心,基地什么时候有安排,民警什么时候来培训。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特点,保一方平安永远是从事任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且目前各基层单位程度不等的存在一线警力不足的客观现象,因此,一些培训项目的重心应从基地转移到基层,从教员转移到学员,从教室转移到工作一线,根据各单位工作特点和民警作息时间合理安排教育培训。
四是运用高科技的多媒体教学方法。在教学中运用电子计算机、投影仪、幻灯机、电影、ppt课件等多媒体软硬件在民警的教育培训课程之中,使培训内容图文并茂,具有强力的直观立体感,增强民警学习的兴趣,促进民警内化学习知识。同时,公安校应充分发挥公安内网的功效,引进并运行自身的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构建资源丰富、服务良好的网络教育平台。
四、建立教育培训激励机制和考核体系
现行教育培训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明显,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没有真正与各级民警的切身利益相挂钩。
首先应建立教育培训激励机制,一是建立教育培训奖惩制度。在确立教育培训目标后,对完成目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相应的表彰。二是建立优秀人才推荐机制。通过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实施教育培训情况动态管理,成为公安机关挑选人才及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大对教育培训中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民警宣传力度,为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其次应完善教育培训考核体系,一是要明确各级领导责任、把民警的教育培训列入公安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总体工作目标和政绩考核指标。二是根据教育培训特点,制定切实可行、公平实效的考核细则,进行严格的考核评比。三是建立民警训前、训中、训后相结合的评价考核体系。在每个课程的教育培训前,要深入的调研,对参加民警的业务素质、年龄、本科目知识的需求状况等基本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培训中,通过组织考试考核和知识测评,随时对民警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培训后对民警回到工作岗位知识转化能力进行跟踪考核,将整个培训过程考核情况计入民警教育培训档案。
五、组织教育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效果的评估,是指公安校在开展培训之后,采用一定的形式,把培训的效果(民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工作进展等)用定性或者定量的方式表示出来,从评估的深度和难度将培训效果分为4个递进的层次——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效果层来进行评估:
反应层评估是指受训人员对培训科目的印象如何,包括对培训科目、教师、设施、方法、内容、自己收获的大小等方面的看法。结合民警培训工作,反应层评估的主要方法应采用问卷调查。因为问卷调查易于实施,通常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如果设计适当的话,反应问卷调查也很容易分析、制表和总结。具体实施既在培训项目结束时,收集民警对于培训科目的效果和实用性方面的反映。
学习层评估是目前最常见、也是最常用到的一种评价方式。是测量受训人员对原理、技能、态度等培训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我们运用学习层评估可以采用笔试、实际岗位操作和工作模拟等方法来考查。
行为层的评估指受训人员培训后在实际岗位工作中行为的变化,以判断所学知识、技能对实际工作的影响。具体实施是,在培训结束后的一段时间,由上级、同事、下属观察受训民警的能力在培训前后是否有差别,是否在工作中运用了培训中学到的知识。
效果层的评估上升到组织的高度,即判断培训是否对公安改革与科学发展具有具体而直接的贡献。可以通过一些指标来衡量,如政治理论水平、完成任务数据、岗位执勤状况、民警精神面貌以及外部对公安各项工作评价等。通过对这样一些具体指标的分析,从工作全局来观察教育培训工作带来的效果和收益。
总之,公安工作正处于变革大潮之中,向着社会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大步迈进。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公安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以xx大精神统领民警培训教育工作,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这样才能跟上公安事业发展的步伐,才能真正建立起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业务精通”的公安民警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