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员必须及时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驾驶车辆。
2、出车前清洁车辆、检查证件(证件齐全)、检查车况、灯光、转向刹车等安全部件,有故障及时排除,不得带病出车,不得私自出车。
3、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市区严禁上高架路行驶及禁区。
4、服从管理,听从交通指挥,按规定的车速行驶,严禁超速、超载、超宽、超高、超长、争道抢行;行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严禁车辆在新村、小区等地方乱停乱放,非得停车时,必须留守一人看车,以保证安全。
5、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良好的车况,保证行车安全。做好每天车辆三查工作和登记。
6、进出场站低速慢行,注意安全,并服从罐场人员的管理指挥,要主动安装阻火器及交出车钥匙,卸完后检查车边情况,一切完好方可启动车辆。
7、车辆倒车必须有专人指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严禁盲目倒车。
8、车辆停放,必须选择适当的地点,停车后必须拉紧手制动,人离开车辆必须取下钥匙,切断电源。
9、驾驶员休息,移交车辆,必须确保车辆一切安全部件完好,如发现存在问题,应立即汇报,进行抢修,不得耽误。
10、熟悉掌握应急预案、措施和车辆配备的灭火器材,并能熟练使用,在途中发现泄漏等情况会及时处理。疏散人员设立警戒线,并及时报警当地的消防部门。
11、签定安全责任书的驾驶员,应认真执行安全责任书条款。
12、驾驶人应监督、提醒押运人员对货物包装、容器、槽罐等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泄漏等危运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