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各直属预算单位从四月份起,开展执行财经纪律和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财务自查工作,截至5月底,26个部直属二级预算单位中,除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外,其他单位均向经济调节司报送了自查报告。目前单位自查工作已经结束。 此次自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收支,使部直属预算单位财务经济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自4月7日会议后,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特别是各流域机构,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亲自抓自查工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开展自查。水科院、淮河水利委员会召开水利资金使用检查会议的情况已在我司的网站上公布。从报送的自查报告看,各单位都提出了贯彻执行自查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层层布置,逐级落实,建立起自查工作的责任制。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有重点和针对性地进行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自纠,切实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水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通过自查反映出在当前资金、财务管理中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大部分预算单位都能严格执行我部批复的预算。但仍然存在在目级科目之间相互串用的现象;由于离退休经费普遍严重不足,各单位挤占挪用其他项目经费的现象仍有发生;对地方政府出台工资等补助项目和各单位自行规定的补助,普遍存在着用财政拨款进行发放,与国家的相关政策不符。 在基本建设管理上,基建投资计划滞后带来基建财务及资金管理的诸多问题,如:基建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个别小型基建项目的调整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有自行调整的现象;由于基建资金额度下达过晚,部分单位还存在挤占挪用其他资金的现象,有不符合资金管理程序的问题;大部分单位的基建包干结余资金未及时上交。 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存在着委托外单位实施合同多;资金跨年度结余较大,有些项目久拖不结,挂账时间较长,历年滚存结余较大;部分项目支出结构不合理,会议费、差旅费比重较大,开支范围、开支内容、开支标准比较随意。 资产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如资产报废不办理报废的相关手续、部分资产不入账、非转经资产未办理报批手续等。 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存在向本单位其他账户转拨资金的现象;少部分单位还存在大量提取现金的问题。 此次自查工作,大部分单位都比较重视,能够认真开展自查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但仍有部分单位由于思想上重视不够或受“非典” 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自查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没有认真自查、自纠。 针对自查情况及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司按照部领导的指示精神,下一步采取所属单位之间互查方式继续进行,将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和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工作引向深入,使此次检查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按照此次检查工作部署,在各单位自查和单位互查的基础上,我司将组织巡回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经济调节司财务处 20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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