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学生会干部竞职演讲评分细则
为了保证本次选拔公平、公正,取得实效,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评委组建
这次公选的评委由部分老师和相关部门成员共同组成,分A、B两组:
即A组是纪检部、学习部、文艺部竞聘,B组是体育部、生活部、宣传部和校园110竞聘。
二、演讲顺序
统一安排演讲顺序。
三、演讲要求
1、演讲时间为2—3分钟;
2、评委提问及竞聘选手回答2—3分钟;
四、评分内容
分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综合印象和时间把握五部分对竞职选手进行评分。基本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
五、评委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40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竞职职位主题,思路清晰,富有真情实感。基本内容包括:竞选目标(职务)、、设想等等。
2、语言表达(30分):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思路清晰,有一定的感染力。评委根据选手表现扣分。
3、形象风度(10分):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4、时间把握(10分):规定时间内完成演说,专人负者。
5、综合印象(10分):根据候选人的整体情况、合适程度给予判定,酌情给分。
备注:各项最小扣分单位为1分,评委根据选手情况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20分。
六、相关要求
1、评委要本着实事求实的原则对竞职选手进行评分,不得相互商讨。
2、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下评委的平均分。
3、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竞选结束后对每个竞聘人员进行记分结果张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