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劳动保险工作总结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今年我县社会保险工作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主管部门的直接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管理,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贯彻《条例》精神,强化基金收缴 国务院于今年元月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步入法制轨道,为社会保险费征缴提供了法律保证。为此,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全县社会保险工作会议,贯彻《条例》精神,制订落实措施。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并通过电视媒体作连续宣传,做到《条例》精神,家喻户晓,不断增强社会保险意识。为了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县政府、县劳动局领导经常带队深入企业,加大征收力度。县劳动局各职能股室严把基金收缴关,形成齐抓共管。社会保险费缴纳列入劳动监察重要内容之一,具有法律保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基金收缴目标责任制,并与工资挂钩,调动了基金收缴积极性。全县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104个,在职职工18332人,全年应收养老保险费2050万元。在面临企业经济效益不佳,基金收缴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全年预计征收养老保险费1500万元,收缴率为73.1%,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16个企业,预计收缴医疗保险费50万元。 二、实施“民心”工程,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为贯彻落实中央12号文件精神,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补发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在积累基金严重不足,企业补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345万元,省市补助283万元,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一是从今年7月起提高待遇标准4673人,月提高标准23.4万元,共补发养老金142.5万元;二是部分企业未按[97]53号文件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标准,经逐个清理落实,共补发68.7万元;三是拨付企业历年和当年受益款187万元;四是发放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67.7万元;五是发放特困企业退休人员和补发拖欠养老金296万元(1896人);六是实行差额结算,企业代发养老金1030万元,全年预计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792万元,发放率为105%。今年所有参保离退休人员补发了养老金,深受广大离退休人员好评。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积极创造条件,试行社会化发放。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企业离休人员、三个直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特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共计1000余人,由社保机构每月按时足额发放,解除离退休人员后顾之忧。 2、推行医疗保险,实行老有所医。由于企业经济不景气,欠缴医疗保险费十分严重,为了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一是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开支。二是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家庭病床,送医送药上门,及时核报医药费用。在做好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同时,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 3、建立个人帐户,实现微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年内完成了全部数据录入工作,运用微机结算、打卡、查询,确保数据安全、准确。并培训了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解决计算2000年问题。 4、开展知识竞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2、3号令,熟练掌握政策,精通业务,提高办事效率。并举办了“社会保险知识竞赛”,参赛率100%,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中满分7人。 5、加强退管服务工作,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在“老年节”期间,召开了全县离退休人员代表座谈会,县政府领导发表了重要讲话,离退休人员畅所欲言,欢聚一堂。年内并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80人次,对特殊困难离退休人员发放慰问金20000元。进一步办好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开展门球、象棋、字牌、阅报等多项活动,并热情为老年人服务。 今年社会劳动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各种困难和问题。一是基金收缴难,由于企业经济处于低谷,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增加了基金收缴难度。二是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困难重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工作,曾经多方努力仍难以起步。三是基金积累严重不足,已是入不敷出,寅吃卯粮,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四是社保机构经费严重不足,工作人员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影响工作积极性。上述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和克服,才能推进我县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四、下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力度,力争基金收缴率达到90%以上。 2、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行全收全付结算办法,逐步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3、国有、集体企业参保率100%,发展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养老保险5000人。 4、积极推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年内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5、及时完成县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