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吸纳优秀人才,鼓励公司员工向公司举荐人才,现公司做出规定如下:
1. 适用对象:凡是为公司推荐人才,并且被推荐者通过试用期正式聘用一年以上的,将给予推荐者一定的物质奖励。该政策适用于所有的公司员工。
2. 奖励额度:
成功推荐销售员
——奖励500元
成功推荐主任级以上人员(包括技术服务人员)
——奖励800元
成功推荐经理级人员(各公司部门经理含事业部经理)
——奖励1000元
成功推荐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
——奖励1500元
3. 成功推荐:被推荐者通过试用期被正式聘用一年以后,能够融入公司,表现优秀,经主管及人事部门考核合格,视为成功推荐。
4. 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只有推荐高于自己级别或向其它分公司进行人才推荐的才在此奖励范围之内,其余的招聘和推荐不在此奖励范围之内。
5. 兑现方式:现金向推荐人支付此奖励。
6. 本规定自xx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