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承诺书内容

2024-11-24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定全省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
  (四)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评估;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六)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
  (七)牵头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
  (九)监督管理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服务内容
  审批省级生态乡(镇)、村和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服务对象
  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站)、各相关厅局。
  四、服务承诺
  (一)强化高效服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政廉洁的意识;杜绝办事拖拉、推诿作风;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认真执行勤政廉政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坚决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二)提高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论证时限:自然保护区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20日内召开协调会组织论证,并向省政府报告论证意见;
  (三)提高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召开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后3日内,行文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收齐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5日内向省政府行文提出审批建议;
  (四)提高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自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来公文处理单后15日内完成组织专家现场考核论证和向省政府提出审批建议。
  (五)广泛接受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工作人员不满意或发现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今年,环保部门被列入全国民主评议行风的重点单位,易门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把全县环保系统列为今年的行风评议对象之一。为贯彻好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关于XX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好XX年民主评议环保行风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环保系统行风建设,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根据《易门县环境保护局 易门县政府纠风办关于XX年开展民主评议环保行风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此次民主评议环保行风的有关内容,欢迎社会各界公众给予监督和评议,在此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一、 XX年民主评议环保行风的主要评议内容:
    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政府颁布的《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的情况。
     2、环境监管执法中,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关于环保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完成重点环境治理任务情况,各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3、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展创建文明行业的情况。
     4、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推行政务公开情况,在政务公开中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行政行为规范化执行情况。
     5、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廉政勤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改革创新、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6、环保部门解决当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维护公民的环境权,为群众解决生活中环境污染影响的问题情况。
    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1、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
      2、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
      3、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4、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5、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
      6、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三、《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爱自然 忠事业 甘奉献 讲廉洁
    严执法 勇创新 重实效 求团结
    
    四、《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
     1、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2、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
     3、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
     4、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
     5、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
     6、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
    
    行风评议是推动部门、行业行风建设的有效措施之一,环保行风建设是环保事业发展的基础。为切实加强环保部门的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我们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以促进环保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全县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在此,易门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周斌代表全县环保系统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我们热烈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公开的评议内容给予监督和评议,对环保队伍和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衷心希望各部门、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和作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也期待着各位评议代表明察暗访,真实检查。我们一定把评议和监督,当作是对环保事业的厚爱和对环保队伍的关怀,对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这次评议中,我们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我们还要到企业和基层群众中走访调查,主动听取意见,深入查找我们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纠自整自改。
     我们有信心和决心通过这次民主评议行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xxxx”重要思想,牢记“两个务必”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切实提高文明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真正造就一支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良好的行业形象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不辜负历史赋予我们环保部门的光荣使命,不辜负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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