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处燕山山区,总的地势北山区高、中间桑干河河谷平地低。人类经济活动和自然地质地形地貌为地质灾害发生创造了条件,境内地质灾害类型较全,包括滑坡、不稳定斜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
我县目前威胁居民区、矿山、交通要道及重要经济建设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53处,其中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35处、崩塌3处、泥石流5处、地面塌陷4处、险坝6处。有10个乡镇39个行政庄(1334户、5381人,5395间房)和10公里公路、5处矿山、2处采石场)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威胁财产272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艰巨。
二、防范区(点)的确定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调查成果,综合分析地质灾害点所处地质环境条件和人为影响因素与自然影响因素,地质灾害性质及威胁程度等确定地质灾害隐患区(点)做为地质灾害的防范区(点)。对地质灾害防范区(点),根据其类型、规模、诱发因素、威胁对象、威胁范围等,确定了监测预防责任人、预警信号以及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制定了一般的治理措施。
三、隐患区(点)趋势预测
我县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之一是降雨,在遇到大雨、暴雨、较长时间持续降雨时,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另外主要诱发因素之一是人为工程活动,在煤矿区采煤诱发地面塌陷,采石场易诱发崩塌,公路边坡开挖诱发公路边坡滑坡,居民临近坡脚建房开挖坡脚诱发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与人为工程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有关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和人为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认真落实防灾预案,切实保护隐患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到防灾减灾安全讯速的目的。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国土资源局。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县人民政府做好大型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大型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按有关规定界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督促、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二)明确职责、协作配合。
1、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与有关部门一起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灾情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灾情信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抢险排危专业队伍;会同县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地质专家组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调查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并提交应急调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2、县交通局:做好全县交通道路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坏的公路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设立醒目的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3、县水务局:做好水库、险坝及其它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和督促开展库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保障灾区供水并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土资源局和县人民政府通报降雨信息、汛情动态。
4、县住建局:做好建设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危房检查,指导群众安全转移;组织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抢修因灾受损的公用设施,尽快恢复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工程设施。
5、县安监局:做好全县矿山尾矿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6、县民政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县卫生局: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
8、县公安局: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9、县气象局:收集有关气象信息,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报;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降雨和天气状况,并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通报。
10、网通公司xx分公司:保证各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与地质灾害发生地之间的通信畅通,保障通人员和设施安全。
11、县供电公司:组织灾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全力保障灾区医院、重点工程、县政设施、军事等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供应和抢险情况。
12、铁路部门:做好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有关单位实施对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线的畅通;在危险期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铁路运输状况。
13、武警xx中队;参与地质灾害紧急情况处置的会商,并按会商要求部署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通报部队抢险救灾情况。
14、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成立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发灾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及领导,组织群众搞好抢险救灾工作。
(三)加强汛期值班制度。全县有关部门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公开值班电话。各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的监测预防责任人,汛期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进行监测和监视,确保信息畅通。
要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速报工作,以保证各级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