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通用11篇)
机动车登记业务 篇1
保定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代理人 代理 (机动 车所有人)拥有的机动车申请 (代理业务范围)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确认:委托代理人在公安机关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及提供的资料,均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
机动车所有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 日内有效。
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代理人代理以下车辆(车号或车辆识别代
号):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保证已取得机动车所有人授权,此委托书真实、有效。
代理人签名: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 篇2
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委托 办理 号 机动车(号牌种类为 车辆识别代号为 ) 的 业务。
受托人在委托事项内签署有关文 件,保证提供的凭证真实有效,代表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 篇3
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委托 办理 号 机动车(号牌种类为 车辆识别代号为 ) 的 业务。
受托人在委托事项内签署有关文 件,保证提供的凭证真实有效,代表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 篇4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委托人: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居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地,联系电话。
受托人: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居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地,联系电话。
兹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个人名下 壹辆,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牌号码 的车辆买卖转移过户登记事项。机动车所有人确认:经办人在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提供的资料有效,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我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为经办业务授权,再次委托无效。
委 托 人(盖章、签名):
受 托 人(签名):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 篇5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 办理其所有的(品牌型号/号牌号码)的业务,代理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委托书由代理人提交,代理人应保证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核实有关的委托人情况。 2、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3、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除外。
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 篇6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被委托人 代表 (所有人)办理 (委托范围)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确认:经办人在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提供的资料有效,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
委托办理车号牌或识别代号 。
本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为经办业务授权,再次委托无效。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授权经办日期: 年 月 日
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 篇7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问题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所提供的身份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受托人在办理受托的机动车登记业务时,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手续由受托人保证其真实有效。
5、申请补换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6、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7、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8、委托人及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 篇8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办理号牌号码(黄 /蓝)或车辆识别代码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应保证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核实委托人情况。 2、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3、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 篇9
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委托办理号牌号码为:;号牌种类为:;车辆识别代号为:的机动车业务,受托人在委托事项内签署有关文件,保证提供的凭证真实有效,代表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人受托人(签名或盖公章):(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
1、委托人已核实受托人情况,并保证所有下划线项均已填写。
2、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3、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4、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5、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6、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8、签名或盖公章要求:委(受)托人属于个人的签名,属于单位的盖公章,如受托人属于单位的还需经办人签名。
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 篇10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身份证明号码 〕,办理本人驾驶证〔 驾驶证号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无单独约定,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七日内有效。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机动车登记业务委托书 篇11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其所有的 (品牌型号/号牌号码)的业务,代理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