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族工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命中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扩大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施甸”的目标,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宣传重点,突出阶段性特点,紧密联系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围绕“为民服务、改善民生、统筹管理、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主题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现将一年来我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县XX年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是维护社会稳定、搞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按照年初召开的省、市相关民族工作会议的要求、任务和目标。采取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全县民族团结工作。
(二)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人员变动调整充实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全县13个乡(镇)也相应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分管民族团结工作,补充配备了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同时,县、乡(镇)继续完善了《施甸县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处理预案》,成立了群体性事件调处领导小组,有力地保证了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按照“党政动手,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受政府委托民宗局与乡镇签订了《施甸县XX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民族工作繁重的乡(镇)与村(居)委会签订责任书。使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任务细化、工作量化的有效管理机制,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严格考核,明确奖惩
县人民政府周密制定全县民族团结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纳入行政效能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年初组织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表彰会,传达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XX年全县民族团结工作任务,对各乡(镇)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给予表扬,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紧扣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排查各类纠纷和隐患
我县境内居住着21种少数民族,民族问题较为复杂。一年来,我们深入调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尤其对人口较少民族村卫生状况及地方性疾病发病情况作了重点调研,了解我县人口较少民族村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发展的新路子、新途径。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及时处理民族地区的各类纠纷和隐患,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为做好民族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县XX年纳入财政预算的民族机动金6万元,宗教专项经费7.04万元,乡(镇)也安排相应的责任制专项经费。实现了一年来矛盾纠纷和隐患为零,由于各种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及时排查调处,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促进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认真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市民委的帮助下,积极向国家、省民委争取项目,扶持发展我县10个人口较少民族村。为实施好每个项目,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经常深入10人口较少民族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我县XX年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建设项目共涉及4个乡镇,6个村委会,11个自然村,受益农户1344户,6891人。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435.69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15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20.693万元。主要有:姚关镇陡坡村大寨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摆榔乡文化广场、菠萝寨文化室及大中村民房改造工程;酒房乡垭口村卫生室建设;酒房乡垭口村村内道路硬化;木老元乡龙潭村村内道路建设及木老元村大寨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经过对人口较少民族项目的建设扶持 “民族团结示范村”已起到了增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会及加快布朗族人脱贫致富的示范,已成为施甸县“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示范工程,受到了省、市、县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七)结合今年是民族政策宣传年第三年,加大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民族团结法制意识。
县委、县人民政府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或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授课。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干部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以及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利用我县“天天过大年”少数民族节日,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各民族的大团结。XX年,县、乡(镇)组织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5期2160人,开展民族团结月(周、日)宣传教育活动6次,受教育面达62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八)抓好“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工作
我县布朗族脱贫任务十分艰巨。按照xx总理对解决人口较少民族贫困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人口较少民族生产生活现状,县委、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在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分类指导,分期实施的原则,集中力量,整合资金,综合推动,基本解决我县人口较少民族贫困问题。前期以解决群众温饱为主,完成就地脱贫的村寨安居房建设,实施水、电、路、广播电视改造、学校、卫生院等建设项目;如今是巩固完善,以改善群众生产条件为主。县级领导分别挂钩乡、县民宗局干部分别挂钩10个村民委员会实施整村推进。
在中央、省、市、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做好XX年度项目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共完成施甸县XX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涉及6个乡镇,11个村委会,17个自然村,实施项目3个。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512.12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61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51.123万元的验收工作。在抓好上年项目实施的同时,经认真调研和论证,年内积极为少数民族地区向省、市民委完成项目申报“甸阳镇西山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人口较少民族布朗族扶持项目”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18万元。通过我局领导不懈努力,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目前到位424万元,并经这些民族扶持发展项目的建设,切实为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促进全县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