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履职承诺书
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履行职责是我的天职,在此,我郑重承诺:
1、遵守本局制定的《首问负责制度》、热情接待每一个到我局办事的客人,认真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属本人职责范围内办理的事项,手续完备的,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结,手续不完备的,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需补充的手续后予以办结;对违反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办理的事项,及时转交相关科室和人员办理;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做好解释并提出相关办理的建议。
2、遵守本局制定的《限时办结制度》,对来文有时间要求的,按来文要求的时间办结;旅游项目前置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不能办理或不能按时办结的,应书面或口头答复报文单位。
3、遵守本局制定的《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到本局办理职责范围内事宜的当事人,一次性告知所办事宜需要的条件、办理程序、所需提供的材料及办结时限;因当事人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待手续和材料完备后,继续受理;对当事人要求办理的事项,按规定不予受理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遵守劳动纪律,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5、遵守党纪国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如违反承诺,我愿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