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xx”普法规划的部署和省、市关于做好“xx”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为更好地迎接省、市“xx”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现就相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突出建设法治xx主线,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xx—xx年)》(下称《规划》)、《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下称《决议》)和《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系统自查“xx”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深化法治xx建设。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坚持党委领导、办事处实施、人大监督、政协支持,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整改,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司法分局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职责,加强与部门、行业沟通协调,发挥各部门、行业的积极性,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三、主要内容
省、市总结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决议》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1、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情况;2、“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3、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4、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5、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6、普法有关制度建设情况;7、法治文化建设情况;8、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9、普法的实际效果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四、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5—6月,按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全街道动员部署,做好迎接总结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6—7月,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按照《规划》、《决议》和《条例》规定,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总结本系统本单位xx-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三)接受检查。8—10月,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迎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迎接总结验收工作是“xx”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xx”普法工作善始善终的重要环节,宣传教育办、依法治区办和司法分局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迎检工作,亲自挂帅,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推广先进典型。要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规划》、《决议》和《条例》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照上级的检查督导指导标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并保质保量完成迎检工作。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司法分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本街道迎接“xx”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以块为主。
(四)自查自评,加强总结。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做好本系统本单位自查总结工作,并根据《xx街道迎接“xx”普法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具体要求,于xx年7月10日前报送有关材料及《xx-xx年xx街道“xx”普法工作统计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