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稽查局工作总结
今年1至12月,我局在**市国税稽查局和我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稽查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完成我局布置的各项任务,检查工作也深入开展,现就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搞好我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任务的落实。按照**市国税局的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布置我局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制定了我局xx年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xx年我市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确定为:房地产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企业、使用手工版运输发票抵扣税款企业;同时,将检查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个月各个检查组中,检查工作力求做到抓早、抓细、抓紧、抓实。
二、深入开展纳税检查工作,发挥稽查局打击偷骗税的职能作用。
根据纳税检查计划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纳税检查工作,上半年共开展检查了20户企业,已查结16户,立案查处13户,完成对一般纳税人检查10户,共查补增值税382,801.55元、滞纳金97,244.94元、罚款188,474.58元,三项共计668,521.07元,并已在期限内清缴入库638,760.42元。综合处罚率达49%,查实率达81%。
(一)抓好日常纳税检查工作。对去年未查结的两户企业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一是对国电**发电厂进行查处,其主要违法行为是购进已达固定资产标准的货物其取得的进项税申报抵扣及制水供水用于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的部份没有视同销售货物申报纳税等,查补税款277024.20元,加收滞纳金71369.88元,罚款138512.10元。二是对**有限公司在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时,为达到抵扣目的而要求开票方变更品名的行为进行查处,查补税款19644.43元,加收滞纳金5795.11元,并作出罚款一倍的处理。
(二)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按照上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布置,我局认真按照要求对相应行业的相关项目和具体内容进行进行检查核实,并按要求上报专项检查情况。
1、根据区局关于布置开展对移动电话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由我稽查局牵头成立了6个检查组对我市经营移动电话6户个体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这6户均有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10511.82元,加收滞纳金344.26元,罚款5255.98元。同时,检查完毕及时向征管部门提出稽查建议,以加强税收管理。
2、开展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进行检查。对**矿务局机械厂、**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在购进废旧物资申报抵扣税款等方面进行检查,经对企业购进废旧物资的数量和产品的产、销、存数量进行比对,没有发现异常。
3、对经营煤炭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对税负偏低的行业抽调稽查人员开展交叉检查,我局积极配合上级稽查局的工作安排,及时抽调三名稽查人员到无锡开展对蚕茧行业进行为其半个月的检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局抽调来的4名稽查人员开展对经营煤炭的3户税负偏低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有两户存在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27534.36元,加收滞纳金3366.22元,罚款4694.87元。
4、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的检查。对**矿务局及其下属23户非独立核算企业进行检查,由于检查量大,现检查工作还在继续。
5、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的检查。从5月份起对我市3户房地产企业进行所得税检查,发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现仍在查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