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习“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心得体会

2024-12-27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近几天,我们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内容。使我认清和田“7·18”、喀什“7·30”、“7·31”案件的真相,看清暴力恐怖分子敌视国家、危害社会、残害人民的凶残面目,深刻认识到了暴力恐怖案件对全区发展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次事件的发生,是继”7.5”事件发生后又一次有目的、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案件。这对新疆的稳定和人民生活影响重大。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
纵观世界各国,暴力恐怖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的唾弃。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行为,其目的就是要为新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社会稳定是新疆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是各族群众的共同心愿。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就没有人民的幸福安康。无论哪个民族,还是什么人,谁都不愿意生活在恐惧和动乱中,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能容忍暴力和血腥。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自觉维护祖国统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加强团结协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来之不易的大好发展,并且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学校的布署上来,决不能让“三股势力”干扰、破坏新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以及干扰破坏各族人民群众安定、祥和的幸福生活。还要学习国家安全法的有关内容,养成一个良好的意识和树立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正确态度,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明确教师所肩负的责任。教师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必须无条件的履行教师的义务和职责,全面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对学生进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校是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要阵地,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做到“守土有责”。时刻加强阵地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增强责任意识。
十三中是一个和谐、团结的大家庭, 在我们身边就有着一位开朗、随和的老师,她就是地理组的阿依古丽·麦麦提老师,在合校后迅速融入到新的团队中,在身体不好的情况下每周坚持听课,积极进取,尝试着双语教学,每次教研活动中大家都相互充分交流,探讨教材和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交流大家都受益匪浅,提高了不少,也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一有要打印或者复印的资料,阿依古丽老师就主动承担帮着打印等等。
新疆正处在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时期,我相信新疆的未来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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