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局坚持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民族宗教工作宗旨,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求真务实,加强民族团结,积极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强化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积极促进民族经济发展
发展民族经济是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我们把引导和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一是开展了少数民族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 内容包括民族经济、民族教育、医疗卫生、民族成分、民族干部等。并对民族乡村的贫困人口以及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同时,深入民族乡村、民族企业进行调研,分析研究民族经济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趋势,为领导决策和做好今后的民族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是做好民族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的争取工作 抓住扩权强县的契机,我局积极于省厅及有关部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发展项目的立项,经过多次跑上去,请下来,并深入民族乡村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共立项目三个,资金现已全部落实到位。落实的项目是历年来最多。
三是努力上报民族乡集体办公项目的落实 抓住沧州市政府召开民族乡集体办公现场会机遇,我局协助两个民族乡镇从本地实际出发,并结合沧市民委成员单位帮扶方案,谋划筛选了3个切实可行的项目上报,通过努力目前,上报项目已明确了支援单位,正在协调研究落实。
四是组织召开了全市民族民营经济观摩会 为促进民族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局与市委统战部组织召开了民族乡镇,34个民族村及民族企业的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民族经济现场观摩会。参观了发展较快的民族民营企业并由部分企业家做了典型发言。对促进民族村干部及企业老板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 强化对宗教事物的依法管理
1、大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条例》于XX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好《宗教事务条例》,我局认真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首先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印发百余份《条例》大型壁挂宣传材料发放到各乡镇、有关乡村及宗教活动场所张贴,散发百余本《宗教事务条例》知识手册,让广大信教群众熟悉《条例》基本内容、正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办事。同时,开展培训活动。精心组织举办培训班,对辖区内宗教工作人员、活动场所管委会负责人、教职人员等进行培训,并组织其中部分人员参加省厅、沧市局组织的培训。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随着《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推进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首先在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全面施行民主化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并对宗教团体、教职人员登记造册,建立了档案。第二,各堂口举行重大活动做到有通报、有审批,对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变化情况,外出参加宗教活动及外来人员活动情况等做到层层把关及时掌握。第三,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经常性走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督促并帮助他们完备各项制度。为达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研究起草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现正在讨论审定。
3、检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 一年来,我局就《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聘请了义务管理员规范清真食品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及时处理不留隐患,尽最大努力保障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权益,维护我市清真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今年,我局通过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理论研讨、解经培训,使他们把教义做出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解释,将“爱国爱教”,“和平和睦”“改革进步”等做出适应时代发展的阐述。在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之际,组织广大信教群众以“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为主题举行纪念活动,用宗教特有的方式缅怀革命先烈,祈祷祖国繁荣昌盛,世界和平永驻。同时利用教职人员在信教群众中的地位,把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引领广大信教群众自觉投身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去同时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同目标我们提出了积极构建和谐宗教的口号,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中等港口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今年,我市羊二庄回族镇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为我市民族工作争得了荣誉。
2、制定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为妥善处置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制定了《预防和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为预防和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事件建立了完备的工作机制。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工作原则及时掌握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问题,切实把影响稳定的问题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注重民族内部,宗教内部矛盾的排查和协调解决。确保其不向外沿伸。
3、努力为信教群众办实事 为保障宗教活动安全有序举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10月份,我局对我市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与有关乡镇、村联系,协助他们妥善处理好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给广大信教群众一个安全的活动环境。在对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帮扶力度。针对生活发生困难的群众给予帮助扶持,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四、加强机关建设
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增强了机关工作的凝聚力、战斗力,同时建立起党员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机关各项制度,重点开展以提高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水平及该宗教业务水平和协调解决问题能力的学习实践活动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年来,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急待提高和解决的问题。一是随着佛教、道教、基督教信教群众数量的不断增加,这需要我们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与其相适应,宗教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宗教内部存在的矛盾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要求我们的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三是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争取相应的政策扶持应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努力,全面落实好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推进我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的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民宗局XX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发展民族经济的工作力度,探讨促进和扶持民族经济发展工作新的方式方法,积极争取上级相应的优惠政策
2、努力争取民族经济发展资金项目,力争XX年在项目数量和资金数量上有新的突破。
3、宣传贯彻好《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党和政府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法审批程序。
4、建立建全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实现管理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宗教活动合法化。
5、注重宗教内部矛盾的处理解决,巩固民族团结,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建立和谐宗教,“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工作的主题。
6、加大力度搞好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民族宗教干部三支队伍的建立,对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民族宗教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民族宗教知识业务水平和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7、依法加强对清真市场的管理,实现社会监督和执法检查相结合。
8、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健全完善调研排查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全落实预防机制,深入基层,注重苗头性问题的发现和处理。防范群体性和突发性矛盾的发生。
9、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整体素质,使每一个工作人员达到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清楚各宗教基本知识,会协调处理矛盾。
10、保质保量地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