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中学英语教学在语法教学与评价方面,存在这样两种现象------一是存在在课堂教学中:年纪偏大的老师仍抱着旧的观念和经验不放,一味地强调语法知识的教学,遇到某个新问题、小问题纠缠不放;新教师或年轻教师认为任务型教学不要教语法或淡化语法教学,更不研究语法教学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只是将教科书上的语法练习轻描淡写地过一遍。二是体现在测试性评价中,无论形成性的评价还是终结性的评价,近几年从上至下的考试命题,语法知识和客观题所占比例明显降低。因为考试这个指挥棒,近几年的学生在口、笔头英语表达方面,其准确性也明显滑坡。
国家课程标准制定小组于对试验搞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修改。程晓堂教授(北师大教授,国家课程标准制定小组主要成员)就“关于全日制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的修订”做了说明,其中有这样几段话:
将“本课程倡导任务型的教学模式”修改“现代外语教育理念注重语言学习的过程,提倡采用任务型语言教学等各种强调学习过程的语言教学途径和方法”。
主要是对有关任务型语言教学的表述做了一些调整。实验稿明确倡导任务型语言教学途径,并要求教师“尽量采用任务型的教学途径”。修订稿则是“倡导注重过程的语言教学途径”,建议“要积极尝试和研究任务型语言教学等注重语言学习过程的教学途径和方法”。修订稿鼓励教师积极尝试和使用其他符合新课程理念和有利于实现课程目标的外语教学途径和教学方法。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在教学实践中,由于对任务型教学把握不好,以及过于强调用某一种方法,而忽略了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也忽略了教学内容的多元性和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同时我们应该领悟到:语法肯定是要教的,也是测试评估的一个内容。因为“语法是用词造句的规则系统,它是词的构成规则、变化规则、组合规则的总和。没有语法,语言就是一盘杂乱而毫无章法的散沙。”英语教学在我国是外语教学,我们要快捷、准确的学好这门语言,一定要学好语法。
因此,我想我们教师应该转变观念,调整教学策略:
1、重视综合语言能力的培养,但不能轻视语言知识教学;
2、在情境中和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教语法,使语法教学将形式与意义、结构与功能、学习与生活有机地融为一体;
3、将语法知识的学习与听、说、读、写技能训练结合起来。
4、测试评价中适当增加客观题的比例。
选择以下几种新课程理念下的英语语法教学模式:
中学语法教学应根据不同的教学任务、不同的教学目标和不同的教学时段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
1、单元常规教学模式
“观察——发现——讨论——归纳——巩固——运用”
在日常教学中,教师不应每遇到一个新的语法项目都花费大量时间去讲解和操练,而应根据教材编写者的意图,每单元花费一定时问,采用“观察——发现——归纳”的方法,专项突破该单元的重点语法项目。
2、语法专项复习模式
“集中呈现——对比分析——专项梳理——巩固运用”
进行期中或期末或一学段复习时,教师可以集中所涉及的语法内容,通过对比和归纳,引导学生梳理语法规则,并加以巩固和运用。同时,注意设计语法练习时,应尽可能让学生在语篇中完成,避免学生死扣语法规则、出现生搬硬套的现象。
总之,语法教学不是我们英语教学的最终目的,只是一种提高学生实际运用能力的教学内容和手段。所以,我们应该始终倡导学生探究--发现式和自主式的学习方法,在教学中坚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使他们在适当的语境中感受语言规则的存在,再通过对语法规则的观察、发现、了解、分析、归纳和总结,然后学会利用所学的语言知识去完成一些具体事情,最终形成综合语言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