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所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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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行评领导小组和省工商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在市行评办和驻市工商局行评代表的指导帮助下,全市工商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过内部查找,外部走访,系统各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自查自纠了一批问题,工作成效明显。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
1.认真宣传发动。8月13日,市局召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动员大会,宣布《十堰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局长作动员报告,驻市局行评组长作重要讲话,基层单位代表作表态发言,对全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各县(市)局、市局各单位认真落实市局安排,层层动员发动,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局还通过门户网站、办公平台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全面宣传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服务措施,介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公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发动社会各界帮助工商部门自查自纠。
2.做到领导带头。市局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表率。市局专门就市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41条。市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自查自纠,第一个上交自查自纠报告,其他各位局领导也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机关支部讨论会上,各位局领导带头发言、剖析,谈问题,话整改。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班子成员,也按照市局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带动系统干部自查自纠树立了榜样。
3.加强督办检查。为了强化自查自纠工作,市局专门下发《关于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的通知》(十工商〔XX〕121号),对检查范围、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要求作出统一规定。9月1-10日,市局组成9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的行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肯定成绩,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市局行评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5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办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核实、整改、反馈。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也按照市局要求,对下设或内设机构进行认真检查,查缺补漏,对工作不落实或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专门跟踪督促,帮助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直至取得成效。
(二)精心组织,内查外调,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自查。以“查执行不力,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查不文明执法,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执法不规范,纠正强势执法、唯利执法和越权执法的问题;查财务管理不规范,纠正财务不公开的问题;查收费不规范,纠正搭车收取、不公开收费,在监管对象中吃、拿、卡、要、赊、抵、报的问题”等“五查五纠”为重点,全系统各单位和干部职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撰写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报告。部分单位还专门召开支部会议,对查找的问题进行相互评查,开展面对面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全系统共撰写自查报告1262份,其中,单位96份,个人1166份。
2.全面外调。一是全面回访征求意见。认真组织清理去年以来行政处罚、12315实名投诉举报和信访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带队,组成专班,进行全面回访,深入了解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消保维权和信访工作情况,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或建议37条。二是全面走访征求意见。制定《十堰市工商局走访市场主体须知》,对全市所有市场主体进行了分级走访,市局各位领导亲自带队走访,宣传工商部门服务市场主体的举措、成效,真心征求市场主体对工商部门的意见或建议,适时为市场主体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市局专门印刷《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文件汇编》、《征求意见函》和征求意见专用信封(载明回信地址,贴足邮票)各2万份,上门发放到城区各市场主体手中。目前,城区收到回函3530份,其中,署名回函520份,对工商工作满意度为94.29%,收集意见或建议126条。三是加强沟通征求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建议、提案办结率、见面率均达到100%。7月31日,就如何办理重点提案,市局分管领导带队,上门征求部分政协委员意见。8月21日,市局专门召开市政协三届四次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向市政协领导和委员集中报告今年14件提案的办理情况,同时汇报今年以来的工商工作,进一步征求意见或建议4条,获得到会领导和提案人的赞扬。四是召开会议征求意见。6月份以来,全系统79个基层工商分局(所)召开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报告会,有316名执法人员(其中分局长、所长75名),向辖区1122名监管服务对象代表,报告了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现场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384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78条。同时,系统各单位通过培训会、座谈会、调研会等形式,收集对工商部门、工商干部、工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34条。五是数据电文征求意见。行评期间,市、县工商局向社会公开了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征求意见方式,发送了大量手机短信,截止目前,共收集意见或建议56条,其中,通过电话26 条,通过传真2条,通过电子邮件5条,通过网上互动平台19 条。
(三)查纠结合,边查边改,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个案问题,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组织进行认真整改,截止目前,市局已经整改16 个问题。主要是:针对5起“乱收费”投诉,进行了认真核实,纠正了3 起违规收费行为,清退违规收取的管理费2631元、工本费50元,并做思想工作退还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交纳的会费240元,落实市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零收费”的优惠政策,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当事人致谦。针对国家取消“两费”政策的落实问题,在市主要媒体进行宣传,并印刷宣传单1万份,向城区所有个体工商户发放,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征收了近30年的工商“两费”成为历史。针对会费收取不规范的投诉,市局及时要求各协会在会费收取上做到“登记时不收,年检(验照)时不收,未入会不收,不自愿不收,工商干部不收”等“五不收”规定。针对行政相对人培训不够的问题,9月3-5日,市局、市个协会在十堰市荣华宾馆对城区新设立企业的负责人和有培训需求的其他行政相对人,举办三期法律法规免费培训班,近500人参加学习《公司法》、《商标法》、《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花果分局召开农资诚信经营业主培训会,培训农资经营业主23户;9月4日,张湾分局举办商标所有人培训班,讲解《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及相关商标注册、使用和维权知识。为了提高基层工商干部的素质,9月2日,市局与市委党校联合办班,对首批40名干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和知识更新培训,这一培训机制今后将长期坚持。针对个别单位、少数干部执法不文明的问题,对说话粗声大气者,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其所长带队上门致歉;对行为不文明者,对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诫勉谈话和免职处理,对其本人降级处分;同时,组织全系统干部认真学习《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全省工商系统形象规范手册》,以提高干部文明素质和系统文明执法形象;注册分局等窗口单位还召开专题教育会,要求做到微笑服务、真诚待人,进门有问声、问事有答声、出门有送声。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等问题,市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两节一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8月15-25日,组织对堰中蔬菜市场、老虎沟市场、韩国小商品城、五堰副食一条街、鄂西北小商品城等食品经营户集中地区进行彻底检查。为了增强干部的团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组织开展武术比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活动,编辑系统内荣誉画册,组织学习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增强爱岗敬业精神。针对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市局组织专班加强宣传工作,在《十堰日报》开辟红盾风采专栏,每周发3篇稿件,加强门户网站和办公内网建设,每天更新信息10条以上,增加工作透明度,展示工商工作成效。针对供应商会反映零售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门调查,紧急协商有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推广《十堰市零售商供应商商务交易合同》文本。针对全市品牌发展不够的问题,市局领导先后多次到企业上门服务,多次去省局协调,促使省政府向国家工商总局行文推荐“通达”商标为全国驰名商标。针对2起有关解决经济纠纷的请求,一方面明确告知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另一方面急企业之所急,想民众之所想,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优势,成立专班进行协调,最终促成和解,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存在问题
通过自己查、群众议、组织找、社会评等多种方式,行评期间,全系统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433 条,其中,内部自查955 条、社会反映478条,涉及单位605条、涉及个人828条,表扬的256 条、批评的212条、工作建议965条,经过认真梳理归纳,主要存在八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执法理念不纯。个别单位为了完成部门预算,有执法趋利、与民争利思想,重收费、轻管理,重罚款、轻改正,有以收以罚代管现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力,时紧时松,效果不明显。少数干部仍然存在管理就是“我管你”的思想,以管理者自居,对行政相对人缺乏尊重,缺乏耐心,态度冷漠,盛气凌人;更有甚者,不给好处怠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对服务发展的工作,不愿做、不会做,喊得多、落实少;大局观念和集体观念不强,强调小团体利益多,强调工作特殊性多,计较个人得失多,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利益,当公事与私事冲突时,先私后公、私而忘公,位置摆得不正。
(二)干部素质不高。少数干部组织观念不强,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乱发议论;团结意识不强,自己不努力,不愿多干事,还瞧不起别人,对别人马列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挑拨离间,制造矛盾;学习激情不高,对理论书本缺乏兴趣,对他人经验缺乏谦虚,满足于一知半解,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要;敬业精神不强,业务不精通,方法不细致,群众咨询办事不能“一口清”或“一单清”;不善于做宣传解释工作,对行政相对人管理和处罚缺乏教育说服的能力,摆不明事实,讲不清道理,造成不少误解,难以形成和谐执法氛围。
(三)履行职责不够。工商职责没有主动全面履行到位,缺乏深度和广度,群众投诉时有发生。目前,打击违法广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打击假冒伪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还存在一定漏洞,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执行制度不力。系统个别单位制度不健全,急需的制度没有建立,过时的制度不及时修订,失效的制度不定期清理废止;执行制度不严格,重制订,轻落实,少监督,难考核,不按制度办事,工作随意性较大;政务公开工作不系统,形式不适应社会公众需要,内部财务公开不全面;满足于按制度办事,工作精益求精不够,自我加压不够,创新意识不强。
(五)工作作风不实。会议多、文件多、安排多,调研少、创新少、检查少。机关对基层指导不够,请示问题不及时或得不到答复,轮番要求报材料、报报表。少数干部纪律观念不强,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责任意识不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中意的就干,不中意的就一推二拖三敷衍;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本本主义,不深入基层,不联系单位和工作实际。
(六)服务质量不优。个别单位、少数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对行政相对人缺乏感情,从自身考虑多,换位思考少;服务工作机制、服务考核机制不健全,缺乏超前服务能力和水平,走一步,看一步,在壮大地方产业、培育地方品牌等方面,没有长远规划和前瞻性措施;存在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差、服务效果差的“三差”问题,行政相对人找上门的被动服务多,主动走出去的服务少,上级推动的服务多,自己安排的服务少;个性化服务措施不完善,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与市场主体的沟通联系不够,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实际困难不够。
(七)执收执罚不公。收费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借年检办照之机,搭车收取会员费现象;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定费不透明,收费不公开,不认真填写收费票据;执行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有不到位现象,对弱势群体关心不够。执法办案中,个别单位、少数干部有畏难情绪,怕“狠人”,不能合理抵制说情风;不按程序办案,热衷于采用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文书不规范;只注重定性证据,不重视情节证据,不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对同类违法行为存在适用法规、处罚尺度不统一问题;对违法行为罚款多,追根溯源不够,督促改正不够;有多头执法现象。
(八)廉洁自律不严。存在极个别以权谋私现象。车辆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执法车辆改作其它用途,影响了单位形象。个别干部有违反禁令行为,在管理对象中赊、借钱物;廉洁意识不强,有接受吃请现象,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不明显。监督不得力,不愿意监督别人,不接受别人监督,乐于当老好人。
三、整改意见
本次行评中查找的问题,前期已经整改的,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决不允许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要领导挂帅,明确责任,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及时整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着手研究措施,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优化环境,关注民生,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整改实效和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一)研究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针对工商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全市工商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把政风行风建设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坚持不懈抓落实,做到评不评议一个样,促使全市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上水平、上台阶,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抓实抓好群众关心的四项重点工作。本次行评,我局郑重承诺,在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坚持做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4项重点工作,力争在短期内大见成效。一是坚持做好窗口服务工作。大量工商职能工作,是通过服务窗口实现的。把窗口服务优先作为当前工作抓手,抓紧研究出台《窗口服务一体化工作方案》,按照“统一外观形象、加强硬件配备、提升服务档次”的标准和“就近方便、自愿选择、全市通行”的原则,整合市局、县局、分局和工商所的办事服务大厅,实行规范的登记注册和申诉投诉服务流程,为市场主体提供选择服务大厅和选择服务人员的个性化菜单服务,确保窗口服务对象满意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二是坚持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加强12315行政执法系统建设,完善机制,制订基层维权行为准则,建立消费者维权部门间协调处理机制,制订文明调解工作规范。充实人员,配备车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处理投诉城区15分钟、郊区30分钟到达现场,确保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和投诉消费者满意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三是坚持做好信访工作。修订《信访工作制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网络,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实行“大信访”、“大接待”,实行信访处理首办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依法受理、专人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信访件按时办结率和信访人满意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四是坚持做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认真落实省工商局关于突破性发展市场主体的51条决定和促进全民创业的26条意见,坚持和完善服务市场主体的登记绿色通道服务、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前置审批向导服务、外来投资者困难求助登记服务、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区上门指导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分析服务、工商信息沟通服务、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服务和行政审批在线办理服务等9项措施,适时制订和落实个性化服务措施,积极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不遗余力促进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确保全市每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和新设立企业户数稳定增长15%以上。
(三)认真履行工商职能,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认真履行工商职能,实现职能到边到位,根据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合理确定工作重点,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重拳打击违法广告,维护广告经营秩序,加强广告监测工作,每季度提交一份广告监测报告,对药品、医疗等广告进行重点监测,请示市委、市政府规范市级新闻媒体广告经营行为,加大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等的规范力度。加强商标注册指导,维护商标专用权,争取一年内增加一枚驰名商标、十枚著名商标;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力度,实行查处无照经营工作片区负责制,促成“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质量抽检的范围和力度,打击假冒伪劣,每周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检测,及时发布质量信息,每季度提交一份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报告,合理引导社会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继续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传销等违法行为。
(四)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科学和谐发展。一是端正执法理念。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商第一要务,一切服务于发展,一切服从于发展,把整体工商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之中,谋发展,干发展,旗帜鲜明地同阻碍发展的行为作斗争。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强化人性化执法。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和依法享受的自由,不得违法增加其义务,干预其行使权利。大力推行一次办成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工商业务“一口清”或“一单清”,避免行政相对人多跑路、多费时费力。对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体谅,少收钱,多服务。对新设立市场主体的轻微或首次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和督促改正为主。出台城区经济案件管辖意见,解决多头执法问题。规范办案流程,规范办案文书,规范送达行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慎用行政强制措施,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执法。三是加强信息服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调研,修订政务工作规则,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做到政府信息长公开、全公开、真公开,创新公开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职能信息的分析服务工作,及时向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投资决策服务。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制订、修订、废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按制度办事,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五是加强财务管理。修订财务管理意见,加强财务公开工作;加强就餐管理,节约公用经费;加强车辆使用和驾驶管理,解决公车私用、违规驾车问题;开展会费收取情况检查,对违反“五不收”规定的,一律按违纪资金没收;开展“两费”停收情况专项检查;制订协会加强会员服务和会费收取、管理工作意见,起草近3年会费收取、使用有关情况的报告;加强会员入会管理,经常性开展会员活动,积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六是加强职能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细化服务措施,发挥职能优势,全方位开展服务工作。出台登记注册、消费维权和信息化建设三个“一体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体制,强化服务能力。制订改制企业登记服务及纠纷调处办法,完善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市场主体沟通,增强服务针对性,着重解决实际问题。每半年提交一份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报告。制订服务专业市场发展意见,促进专业市场发展;制订年检工作规范,提高年检效率。出台工作方案,加大示范合同文本制定、推广力度,指导合同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率。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奠定政风行风建设基础。一是加强干部教育。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干部的大政方针、理想信念、荣辱观、廉洁从政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和公务员的宗旨观念。加快岗位分类管理的进度,经常性开展干部职工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经常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从政水平。二是加强干部管理。制订、完善并坚决落实《行政问责制》、《党政议事规则》、《工商督察规定》、《电子监察方案》、《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党风廉政责任制》等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保障和谐工作氛围。制订干部能力建设意见,制订、完善并坚决落实《绩效考核办法》、《考勤办法》、《行政执法“三制”》、《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定,加强业务协调和考核监督,全面促进业务工作。认真落实《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造就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工商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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