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甲方(供电方):

  乙方(用电方):

  因 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二、用电方用电负荷:

  三、临时用电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安全责任

  1、电力线路及保护装置应根据用电容量配备。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3、临时用电应装设配电箱(户外应配设防雨型),导线应绝缘良好,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4、配电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等电器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的烧灼现象。

  5、配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保护开关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8、供电点由甲方指定,供电点后的计量装置、动力线及保护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

  9、临时用电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姓名 电话 )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10、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开展用电检查工作,乙方应接受检查,并根据检查人员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回答有关询问、协助提取证据。

  11、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因乙方用电不当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临时用电期间需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并粘贴于配电箱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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