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以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历史使命为目标,认真解决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和加强我县政法队伍建设。
二、整训内容
㈠狠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素质。学习教育是开展教育整训活动的首要环节,在这次教育整训活动中,要重点抓好“五学”。一是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二是学习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使命,更新观念;三是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四是学习政法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禁令;五是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政法干警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执法为民思想。不断增强“四种意识”,即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㈡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各部门要把查摆突出问题作为教育整训活动的中心环节,对照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针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在思想观念、执法办案和纪律作风方面查找问题,要把自查自纠同互查互纠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行开门整训,广泛征求机关内部和基层的意见,征求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找准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㈢严格对照检查,切实予以整改。各部门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务求整改实效。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要搞好建章立制,把政法机关的制度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形成一套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夯实政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三、时间安排
这次全县政法机关春季纪律作风教育整训工作从2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为期十天,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时间从2月26日至2月28日。各部门要召开本单位的教育整训动员大会,按照规定的学习内容组织政法干警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可以采取集中授课、分组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天。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时间从2月29日到3月1日。查找问题要分层次进行,基层科、所、队、庭、室要进行对照检查,紧密联系实际,找出政法队伍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机关及直属单位除了查找队伍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外,还要查找本机关在领导和指导上存在的问题,要把问题找准,查深摆透。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时间从3月2日至3月4日。各部门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按类列出条目,再逐类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边整、边改、边落实。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时间从3月5日至3月6日。检查验收工作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县委政法委将在整个教育整训活动结束后,不定期对各部门的整训情况进行抽查,对整训走过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季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的领导,县委政法委成立春季教育整训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文牧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各位副书记任副组长,县直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泽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政法委办公室、综合科具体负责整训联络工作。县直政法各部门都要成立春季教育整训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要有明确的责任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县委政法委要切实加强对县直政法各部门教育整训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联系政法各部门的领导要参加所联系政法部门的教育整训动员会,听取查摆问题汇报,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县直政法各部门要主动将教育整训活动的安排报告联系的领导。具体安排如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文牧同志参加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教育整训活动;副书记张泽林同志参加县人民法院教育整训活动;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何剑锋同志参加县司法局教育整训活动。
各部门要及时将教育整训的方案和整训总结报县委政法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