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介绍信存根 第 号 同志系中国共产党(预备/正式)党员,组织关系由 转到 。
年 月 日 第一联 (贴回执联处)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 号 : [d1] 同志(男/女), ** 岁,** 族,系中国共产党(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 **** ,
由 去 [d2] ,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 ** 年 月。
(有效期 ** 天)
(盖 章)
年 月 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第二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 号 :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 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第三联 [d1]这是介绍信的抬头,每个党员在开介绍信时都要提供。 [d2]这时接受党关系的具体机关的名称,一般来说,都是某党委、某党总支。每个党员在开介绍信时也要提供明确的单位名称。
今天去办理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很快,在办理党组织关系过程中,抬头要开正确,不然重开的话会很麻烦的,外地高校往北京开的抬头应直接开到北京市的某一个区(如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然后把介绍信拿到社区党支部,交完党费就算完事了,需要定期参加社区活动,比如组织看《建党伟业》。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范文网 ) (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 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 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共2页,当前第1页12
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