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又好又快发展,在巩固去年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关于深入落实2022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防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平稳,为举办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全面排查治理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包案到人、督导检查相结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制定的“三项制度”,打牢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石政发〔2022〕3号),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医药、化工、冶金、建材、加油站、建筑施工等工商企业;
2、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4、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重点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情况;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分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重点:
1、危险化学品方面。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各环节的特点,从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查找监控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液氯、液氨生产储存设施以及聚合、硝化、氧化、加氢等关键装置的运行监控情况;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做好城区内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将液氨、液氯、剧毒、易发生有毒气体扩散的企业作为重点搬迁对象,加快工作进度。
2、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方面。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民爆器材生产、流通企业进行“四超”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规章制度、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建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档案,跟踪管理,挂牌整改。
3、消防安全方面。围绕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违章建筑等开展排查治理,对“三合一”、“多合一”及“八小”场所进行治理。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要求设置并畅通,外窗金属护栏、铁栅栏是否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员工是否掌握“四懂四会”,住宿与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建筑内装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
4、建筑施工方面。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房屋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的施工现场复查率达到100%。
5、冶金方面。重点监控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柜、制氧机、连铸机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止高炉烧穿、转炉喷溅、煤气柜爆炸等严重事故发生,重点监控钢铁冶炼、铸造过程中,铁水、钢水吊装防止坠罐、倾翻事故发生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以及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
6、建材方面。重点检查运输(输送)、球磨机、自动切割机、翻板机、反应釜等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安全防护罩、网、盖、栏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是否设置急停开关,启动和停止装置标记是否明显,接地线是否符合要求;吊具、风动工具、电动工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设置避雷装置、绝缘杆和消防器材,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各种电气线路的绝缘、屏护良好,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护套软管绝缘良好与负荷设备敷设符合要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佩带、检查是否符合要求等。
同时继续抓好学校、医院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