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全面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和创新发展,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培训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的组织和管理部门。
第二章 培训方式
第四条 培训教育方式分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考察。
第五条 内部培训即依靠公司自有的人才和资源,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的内部培训;外出学习考察即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和各部门实际需要,组织公司的优秀干部、先进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进行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交流等。
第三章 培训教育的职责划分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1、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教育培训制度及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2、收集整理各种培训教材、资料、资源;
3、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公司各项培训课程,对培训会的参会情况和课堂纪律进行监督管理;
4、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5、负责各种培训资料的存档;
6、考核培训效果;
第七条 各部门职责:
1、向人力资源部报本部门在下一年度需要强化培训的内容及相关培训资料。
2、部门经理负责讲解本部门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操作规程;
3、各部门经理应协助人力资源部搞好相关的培训教育及课堂纪律。
第四章 培训体系
第八条 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再教育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顺利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形式:入职教育、部门跟踪指导。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
第十条 入职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主要是常规类学习教育,时间一般为1-3天,内容包括:
1、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学习(包括考勤管理制度、职工守则、部门职能、岗位职责、消防基本知识等)。
2、岗位技能要求及相关业务知识简介。
3、其他。
第十一条 部门跟踪指导:入职教育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上岗手续,由部门经理根据新员工培训惯例,采取边跟班边学习边指导的方式,重点对专业技术类即岗位技能、专业知识、规范规程、消防安全及部门其它规章制度等进行学习灌输。
第十二条 公司每年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再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2、培训目的:逐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最大限度的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视频授课和专题讲座方式为主。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
第十三条 常规类科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公司的通用管理制度。
2、职业化培训,如:工作礼仪等。
3、管理知识培训,如:市场营销等。
4、安全知识培训,如: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常识等。
5、企业文化、团队精神。
6、其他。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科目: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各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标准;
2、岗位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知识;
3、操作规程;
4、服务礼仪、标准、工作规范;
5、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推广应用;
6、部门认为需要强化培训的其它内容。
第十五条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各部门实际需要,公司每年派出部分职工干部进行学习、参观、考察。
第十六条 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的人员应为公司的优秀干部、先进工作者、技术骨干及其它特殊岗位需要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
第五章 年度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十七条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培训教育整体规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对员工培训需求的调查结果,于每年2月底前拟订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第十八条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于每年12月底前把下一年度需要强化培训的内容报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六章 培训管理
第二十条 费用管理。
1、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2、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需提供完整的《职工培训审批表》,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费用进行审核,统一控制公司所有的培训开支;《职工培训审批表》上需有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的签字并盖章,否则无效。
第二十一条 出勤管理。
1、所有培训人员应服从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由部门经理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2、业余时间参加培训,不计入加班,且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时间参会。
3、培训人员实行签到制,培训完毕后存档备案。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培训记录,包括:
1、建立《全员培训档案》。
2、做好其他需要记录的内容。
第七章 考 核
第二十三条 理论考核:培训完毕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内容,以口头或答卷的形式进行理论考核。
第二十四条 个人缺勤记录按《违纪职工处罚条例》进行处理,部门整体出勤率与绩效考核挂钩,其中:
全年培训出勤率:90%以上加5分,80%以上加2分,70%分以上0分,60%以下扣5分。
第二十五条 理论考核结果与出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组织外部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八章 职业生涯规划管理
第二十六条 职业生涯规划,是指公司和员工本人对职业发展、晋升目标进行设计、规划、执行、评估和反馈的一个综合性的过程。
第二十七条 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员工职业发展自我管理,是职业发展成功的关键;另一方面是企业协助员工规划其职业生涯发展,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晋升等发展的机会,促进员工职业生涯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每个职工的职业发展档案,指导员工填写《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包括员工学历、履历、专业知识、技能、执业(从业)资格及兴趣特长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部门经理为本部门员工职业发展辅导人,如果员工转换部门或工作岗位,则新部门的主管领导为辅导人,其主要职责:
1、充当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顾问,为员工职业目标的设定和行动计划的制定提供指导和建议,帮助其制定实现可行的规划目标。
2、对员工的绩效和能力进行评价,并反馈给员工本人,帮助其制定进一步的行动计划。
第三十条 职工应进行自我特长及技能(能力)评估,包括:
1、进行自我评估。
2、设定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目标,通常包括理想的职务、工作岗位和技能获取等目标。
3、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
4、具体执行行动计划。
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对照《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检查评估一次,根据评估情况提出员工下阶段发展建议。
第三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个人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岗位变更情况选定不同的发展策略,及时调整规划,以适应个人发展及公司用人的需要。
第三十三条 部门经理每年必须在本工作年度结束、考核结果确定后,与员工就个人工作表现与未来发展谈话,确定下一步目标与方向。
第三十四条 公司将根据人力资源部职业发展档案,结合实际需要进行人才选拔任用。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与国家、地方劳动法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地方法规、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 年度培训计划对本制度的细化和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按年度计划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