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精神,现将省××局整改落实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是保留工作机构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省××局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束之后,局党组继续保留了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机构和人员不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继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的成果。同时,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发挥系统的指导作用,总结推广省局和地税系统第一批试点单位的经验,并采取活动简报、进行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地税系统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局党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推进科学发展,服务全面振兴”的地方税收工作主题,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论证、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四明确一承诺”,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目前,省局党组确定的2022年上半年12项整改任务已经全部按期完成,其他各项整改任务进展顺利,有的业已提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不仅时间抓得紧,而且工作质量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是精心组织整改“回头看”。局党组认真研究省委通知精神,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和支部书记会,对照省委常委会整改落实方案和省地税局党组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开展“回头看”。通过开展“六看”,进行自查,总结整改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进一步整改落实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增强了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了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二、确定的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2022年上半年12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一是运用gdp宏观税负、弹性系数、数学模型等方法进一步提高了收入测算的科学性,与各地政府的收入计划搞好对接,及时下达并落实了税收计划,切实加强了对各地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
二是及时升级了货物运输业税控系统,调整了综合征收率,保证了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税率由3.3%调整为2.5%的政策落实。
三是在成品油费税改革后,重新委托代征单位,并与交通运输部门协调开发了代征软件。
四是积极落实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在大企业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计税软件,扩大代扣代缴的控管范围,加强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五是完成了省、市局防病毒系统的安装调试,在全系统布控了14个管理中心、11790个客户端。
六是制定了地税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建立起畅通的内部信息提供渠道,提高了信息更新程度,为纳税人及时获取全面、详细的纳税服务信息提供了有效保障。
七是出台了“两基”建设达标考核方案和考核实施细则,采取日常与集中、网络与实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减少多头检查、多头考核。省局上半年派出考核组,对“两基”建设达标单位进行了验收,有66个县区分局、251个税务所(分局)提前达到了“两基”建设的考核标准。
八是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将基层干部培训作为重点,并制定了《全省地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评估办法》,以加强对基层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
九是建立健全与地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机制,结合年度考核,开展了部分市局领导班子调整工作,落实了全系统统一的领导干部退出领导职务的政策。
十是进一步总结干部轮岗和上挂下派工作经验,在省、市局之间和市、县局之间开展了部分干部交流,并做好了全省部分市地税局统一招录公务员的准备工作。
十一是农村税务分局的机构规格确定为副科级,以引导机关干部流向基层、扎根基层,逐步缓解基层所人员不足的问题。
十二是将省局部署的各种考试、考评等工作安排,调整确定在3-5月份,以避免影响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3月底,统一组织了全系统2040人的稽查业务知识考试。
(二)2022年上半年提前完成15项整改任务
一是进一步落实了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有关税费减免的规定,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政策支持。
二是落实了企业所得税与社保费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部分挂钩的税前扣除工资机制的政策规定,支持民生工程。
三是明确了各类民办学校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界限。
四是允许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企业弥补亏损报告。
五是编制软件需求,在企业所得税新申报表中增加了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内容,方便了中小企业执行优惠税率。
六是严格执行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和会签制度,定期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执行税法公告制度,确保了执法依据合法有效。
七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责任制,制定并出台了《全省征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八是强化和改进企业端软件的售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平台。
九是加强征管系统数据利用和数据分析,为税收决策提供了信息资源。今年上半年,加工整理了全省有关纳税大户的纳税统计数据,为加强收入调度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十是制定了《地方税收纳税辅导服务管理办法》,为规范纳税辅导行为,完善纳税辅导网络体系,拓宽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渠道,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十一是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办税服务厅等,不断扩大税收政策宣传的覆盖面,使纳税人能够及时获知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
十二是制定了《××地税纳税人座谈会制度建设方案》,实现了“通报情况、答疑解惑、宣传税法、征求意见”的制度化,完善了地税机关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机制。
十三是落实了《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2-2022年工作规划》,明确任务,落实分工,监督落实。
十四是按照《行政审批工作规程》的要求,发挥政策法规综合协调部门和办公室督促检查的工作职能,提高了各环节的工作效率,保证了各类政策、文件的及时贯彻落实。
十五是以构建“税务文化家园”为载体,建立文化室,设立税务小书架,开辟文化沙龙,成立文体兴趣小组,活跃了机关和系统文化生活,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三)省委常委会确定的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一是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转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落实了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落实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通过对XX年年1月1日以前的1935份省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认定拟全文废止的文件412份,建议部分条款废止、失效的文件82份;建议修订26份;党政机关制发文件中建议修订或废止的15份。同时,认真开展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日常审查评价工作,既促进了税收政策及时准确的贯彻落实,也提高了税收行政执法水平,有效地防范了税收行政执法风险。
四是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落实了调高营业税起征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有关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对持有《自主创业证》的大学毕业生创办企业初期,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是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转发了国家《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并落实了转制文化单位税收减免政策。对辽宁出版集团、辽宁大剧院、沈阳日报社等46家转制文化单位落实税收减免。
七是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为财政支农资金提供充足的保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健全财税分配机制。
三、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振兴”目标的工作情况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和税收形势,省局党组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动员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坚决服务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振兴”的工作大局,继续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强化税收征管,深入挖掘税源潜力,努力实现地方税收的较快增长,为全省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税收保障。同时,树立“保企业才能保增长”的观念,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为纳税人营造法治、公平、效率的税收环境。
(一)加强组织收入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省局党组深入分析今年税收工作形势,以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动力,把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同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精神结合起来,同年度地方税收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确定了“一个确保、四个强化、四个提高”的年度地方税收工作目标,突出抓好税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纳税服务和“两基”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征管挖潜。充分运用“金税三期”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加强税源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对纳税大户的异常预警信息,进行疑点核实,实施有效监控,确保税源不流失。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体税种下降的情况下,紧紧抓住当前我省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的契机,加强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的征管,落实耕地占用税和有关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提高的资源保护政策,实现了大幅增长。耕地占用税前5个月同比增收26亿元,增长9倍,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增收额的56%,拉动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了8.6个百分点。土地使用税同比增长26.9%,土地增值税同比增长110.7%,契税同比增长49.8%,4个与土地相关的税种合计增收53.9亿元,占当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增收额的116.2%。
三是稽查堵漏。对建筑安装业、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电力行业、金融业、石油化工业等进行重点检查,把制售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地区作为区域专项整治的重点。通过集合“金税三期”选案标准和稽查预警提示,科学选案,推进电子稽查查账软件的应用。目前,经过组织纳税人自查,已经查补收入1.2亿元。
四是加强调研。省局党组应对当前税收形势,结合地税系统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由局领导带队组成7个调研组,深入一线,到全省13个市、40个县(区)、60户企业,全面深入了解全省税源情况。及时发现了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挖掘了税收潜力,对全年收入趋势形成了一个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基本判断,既有力地推动了各级地税机关的组织收入工作,又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今年上半年在经济下滑的不利形势下,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实现了一季度“开门红”。前5个月全口径收入累计完成40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0.4亿元,增长8.1%,完成省计划的37.9%。
(二)积极落实优惠政策
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省地税局积极落实了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调高营业税起征点。从2022年1月1日起,按月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由原月营业额2,000元提高到5,000元。全省66,650户个体营业税纳税人每年减少税负达2.83亿元。
二是落实好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末,全省地税机关为59户企业和5779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减免手续,累计减免税费达9373.19万元。
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从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纳税人购买住宅缴纳的契税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从2022年8月起,纳税人缴纳契税的纳税期限由原来的一个月延长至三个月零十五天。
四是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截止2022年5月底,全省地税机关共认定小型微利企业16,924户,减免企业所得税6,629万元;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0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5亿元。
五是减收社保费为企业降压减负。允许各市根据实际提出社保费缓缴和降低费率的方案。沈阳市地税机关对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免征1个月。
(三)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深入开展税收宣传辅导。通过税法公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服务等多种途径,实现了税收宣传的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的税法知情权。2022年,免费发放短信近900万条;省局网站点击量达18万余次,省、市两级网站共处理涉税问题近3000件,答复率100%;12366纳税服务热线累计接受咨询7.8万余次,答复率达到了100%,同时组织编写了《12366纳税问题汇编》,为纳税人提供了实用的辅导资料。
二是推行电子报税。通过综合办税软件(办税通),利用公共网络资源报表,依托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实时划缴税款,纳税人“足不出户”缴税,提高了办税效率。
三是规范了涉税行政审批。制定了全省地税机关《税务行政审批标准》和《税务行政审批规程》。充分发挥“金税三期”电子报表功能,开通网上查询发票,取消有关纸质报表和手工填报,减轻了办税负担。
四是纳税服务形成制度化。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纳税人座谈会制度建设、联系点制度等,使纳税服务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轨道。
四、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理想信念更加坚定。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局上下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的理解和把握,提高了科学发展观对地方税收工作的根本指导地位的认识,更加全面地树立了科学税收、和谐税收的理念,推动了治税思想的转变。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的转变,带动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全局上下推进地方税收科学发展的决心更加明确,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是制度机制不断创新。在整改工作中,省地税局党组不仅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更注重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和制约地方税收科学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在健全和完善机制制度上下功夫。今年上半年,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0余项,涵盖税收征管、纳税服务、队伍建设、政务管理等方面,并在构建税源管理机制、改革稽查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三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在加强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调整和交流的同时,省局党组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制定了《全省地税系统2022-202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今年上半年,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行政管理学院、××学院和大连税专等院校合作,举办了地税系统领导干部和省局机关全体干部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县区局长培训班、税务稽查业务骨干培训班、军转干部专门业务知识培训班、税务所长培训班等。同时,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活跃机关文化生活,有力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推进地方税收科学发展的能力。
五、“党员干部走进千家万户”进一步落实
在“党员干部走进千家万户”之后,省局党组继续抓好有关后续项目的落实。目前,省里资助的79户医疗救助和2户助学救助项目已经全部落实;省局医疗救助52户、助学救助37户、生活救助63户和住房救助13户共14万余元资金也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31户低保户危房以及1户困难家庭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认真贯彻省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整改步伐,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制度机制,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不断推进地方税收科学发展,服务××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