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24-11-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精选15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篇1

  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重要批示要求,必须强化“四个意识”的自觉性。要在政治上认识我们的责任,建设生态文明、解决环境问题是党的宗旨的一部分,是我们不容推卸的职责所在;要从大局上找准我们的定位,落实环境监管这一首要职责,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以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在行动上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向中央的大政方针看齐,向看齐,并落实到每一件环保工作上。

  20xx年环境保护任务异常繁重,工作量大面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环保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把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抓方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布置环境保护工作;抓责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落实企业的排污守法责任;抓落实,对重点工作实施清单管理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抓底线,优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应对环境风险;抓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队伍,取得了以下具体工作进展。

  20xx年具体工作进展为:

  第一,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国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x万辆,完成全年淘汰任务的x加强区域联防联控。20xx年,x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x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x个百分点。全面推动落实《水十条》,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落实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工作,启动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组织排查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全国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x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减少2.3个百分点。组织实施《土十条》,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技术指南及工作方案,研究起草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启动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以及第二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编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启动详查工作;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初步实现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深入推进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国家层面对11个不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970亿元。完善政策和标准技术体系。健全环境信用体系,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发布59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行有效的环境保护标准达1732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 x家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全部完成脱钩。

  第三,深化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在环境保护督察方面,完成河北省试点及第一批对内蒙古等8个省(区)中央环保督察,刚刚结束第二批对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督察进驻,共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x亿多元,立案侦查x余件、拘留x人,约谈x人,问责x人。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方面,河北、重庆率先启动改革实施工作,在环境监察体系、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生态环保委员会、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在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方面,已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初步构建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启动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在京津冀部分城市开展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试点,在山东、浙江、江苏等省开展流域试点,海南石化行业试点已经启动。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全面完成x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监测事权上收任务;建成由x个监测断面组成的国家地表水监测网;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网,完成x个基础点位布设,建成约x个风险监控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案件。在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划定方面,《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面,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等技术规范,在吉林等7省(市)开展改革试点。

  第四,强化环境法治保障。

  健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配合完成环境保护税法制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修改,配合“两高”修改《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对环境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7个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974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962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x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x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x件,同比分别上升x%。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推动基层执法人员依法、严格、规范执法;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建设。

  第五,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对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开展遥感监测,对贺兰山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公开约谈,对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重点督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命名x个国家生态市县,浙江建设首个部省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

  第六,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全面落实国家核安全政策,建立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并有效运转;我国35台运行核电机组、x座民用研究堆保持良好安全运行业绩,21台在建机组建造质量受控;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第七,积极应对环境风险。

  开展环境领域引发的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指导地方依法推进项目建设;妥善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事件;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60起,有力维护了环境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

  第八,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加强环保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大气、土壤环境管理机构调整到位,实现按环境要素设司。全面推进科技支撑、国际合作、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开通“环保部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改善环境宣传工作方式。

  第九,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党组书记到处长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巡视整改任务再深化,制定整改落实清单,立行立改、逐项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活力有所增强。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篇2

  各位委员,同志们:

  县政协此次召开的贯彻环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民主协商会议,为我县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再次增添助力。会议期间,各位政协委员直抒胸臆,畅所欲言,为加快优化人居生存环境,加快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集思广义,建言献策,这既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充分履行与发挥,也是对县政府工作的最大帮助和支持。各位委员站在促进地区永续发展、关乎全县群众民生福祉的高度,深入调研,建计出力,问题定位准确,分析深入具体,建议切实可行,会后,我们要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以整理,认真研究,形成一套系统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解决。同时,我们真诚的希望各位政协委员继续关心、支持县政府工作,向我们提出更多、更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充实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内容,拓宽政协参政议政渠道,努力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环境。下面,围绕本次会议主题,就如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党的xx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形成了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充分体现了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为此,全面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建设生态大县的发展战略,并通过实施“青山保护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开展综合环境卫生整治等一系列有效举措,全县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明显提高。农业、林业、畜牧业、旅游业开始走上效益型发展轨道,成功的经验充分证明只有改善生态环境,才能保障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生态建设和环保节能减排的任务和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别地区盗伐林木、私挖大苗、开荒种地等现象仍未杜绝,导致水土流失现象加剧。二是水环境质量,受农业面源污染影响、生活污水、市政设施不健全等因素制约,造成了我县水环境质量不够稳定;三是空气环境质量,由于建筑拆迁、机动车辆巨增、镇内燃煤锅炉、春秋焚烧秸秆等造成了空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保持清醒的头脑,必须要进一步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加大节能减排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力度,加快生态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突出重点,破解难题

  (一)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要加大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力度,继续增加绿地、树木覆盖率,从严治理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使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切实得到保护。

  (二)加大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要积极对上争取,通过修建拦河闸、蓄沙池、设置拦污网、进行生物防护,开展水源地多条干流治理工程。通过加强管理、完善设施、动员群众、舆论引导等措施,坚决杜绝垃圾入河的现象。要及时清运河道两侧垃圾,及时拆除两岸违章建筑,打造高档次的景观河道。

  (三)切实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力度。城建、综合执法局要进一步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突出抓好拆迁、绿化、市政、建筑施工、物料储运等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的把扬尘污染降下来。要抓住棚户区改造和热源厂建设扩能等有利时机,优先利用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等新型能源解决群众取暖需求。要继续深入开展小燃煤锅炉、小烟囱等低空排烟设施的拆除取缔工作,减少低空污染。切实抓好春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积极推行秸秆综合利用,落实管理责任,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四)全面抓好镇村环境卫生整治。要以加快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行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力度。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长效机制。

  (一)明确责任。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总责。要严格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环保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各类污染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各种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行为,坚持“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违法、谁担责”原则,确保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与提升。

  (二)强化监管。县林业、农发、环保、动监及各乡镇要立足全局,统筹安排,不断加大监管工作力度。要严格执法,坚持现场巡查与联网监控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扩大监控覆盖面,提高现场执法的快速反应能力;要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密切合作。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县环保局要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和执法水平,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靠前站位,强化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辖区内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创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宣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要广泛宣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中央、省和市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环保、共建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要着力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倡导绿色消费、健康出行、低碳生活,节约能源资源,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力量,更好地把环保事业和生态保护工作做好。

  同志们,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讲话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全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将清原打造成为美丽、幸福清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篇3

  同志们:

  目前,全县上下正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政协组织召开贯彻环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民主协商会议恰如其时,是深入学习系列讲话的有效载体,将讲话精神落在了工作实处。县政协选题准确,通过精心组织,安排委员开展了深入调研,并形成了质量较高的的协商建议,具体措施精准到位,操作性较强。为我们切实抓好环境保护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也为县委、政府找准问题、查清短板、制定方案提供了有益参考,促进了各单位在提升能力,强化认识,贯彻落实上狠下功夫,为全面提升我县环境质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奠定了坚实基础。下面,就本次专题协商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加强生态保护的现实意义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这是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此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更关系到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

  一是只有保护生态环境,才能助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的好坏决定着经济发展的程度,生态环境改善的越快,地区经济发展才会越有后劲,生产力才会越发得以解放,如果生态环境恶化后且得不到有效治理和改善,必然导致生态失衡,气侯失调,土地沙化,随之而来的便是干旱、洪涝、风沙等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经济发展必然失去依托,丧失发展基础。只有保护好、利用好生态环境,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要克服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的传统思维,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方式、生产生活方式,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探索走出一条环境保护新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

  二是只有保护生态环境,才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正像人们总结的那样: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 希望生活的环境优美宜居,能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我们必须下大气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所以只有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才能创造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才能保障全县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只有保护生态环境,才能造福子孙后代。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关系民生福祉,也关系民族未来。“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我们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把资源利用好、环境治理好、生态保护好,切实维护大自然对人类的永续供养能力,让大自然能够更好地休养生息,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大的发展空间。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这是对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只有搞好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为子孙后代繁衍生息,过上幸福生活打下良好基础,才能为构建幸福美丽清原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措施,全力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攻坚战

  加强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着眼于增强环境的承载能力,致力于解决影响社会民生发展的环境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围绕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美丽幸福清原,认真制定相关举措,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产业化道路,走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道路,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要针对我县环保工作中目前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把整治各类污染源落到实处。一是严控企业污染。在重点项目建设中,要严把产业政策关、布局关、环境容量关、监督关,从严控制污染源,要加大环保投入、强化环保措施,定期加强督查。二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切入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污染的整治力度,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要积极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高森林植被的覆盖率和水源涵养能力。三是加强城镇环境保护。要积极推进休闲、渡假、养生旅游县城建设,着力加强城镇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加强浑、清、柴、柳四河的综合治理。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要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治理上下功夫。要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唤起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监督和参与,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环境违法及不文明现象,对存在的问题盯住不放,跟踪报道,直至解决。

  三、加强领导,努力开创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环保事业的发展,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全县上下都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齐心协力推进我县环保工作。

  (一)落实责任,奖罚分明。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建立实施环保工作奖惩、问责制度等,严肃查处各级领导干部和污染业主、损害生态环境人员的违法、渎职、失职行为。

  (二)完善体制,建好队伍。生态保护及环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专业知识要求高,要逐步完善生态保护及环保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各方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适应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全盘考虑,统筹安排,想方设法加大生态保护各项投入,千方百计保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公共领域的投入到位。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支持环保工作,按职责要求扎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农、林、水、动监、旅游等部门要协调一致,依法监管,坚决防止因资源开发导致的重大人为生态破坏,各乡镇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做好相应的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生态、珍惜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认真履职,做好监管。县政协要在适当时机对今天各相关部门所做的表态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好功夫。

  同志们,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根本利益,事关我县健康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全县各级党政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全力打造活力清原、魅力清原、和谐清原、美丽幸福清原作出最大的贡献。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篇4

  全国环保系统要科学把握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准确分析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形势、清醒认识环保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主线,对打赢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进行全面部署,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改革措施,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大胜利召开。

  一要坚决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制度,部署推进O3污染防治;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散煤和小散乱污企业群治理、中小锅炉淘汰、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等工作力度;深化机动车环境管理;加强重污染天预测预报和预警会商,继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以贯彻落实《水十条》为主线,督促落实地方政府责任;配合住建部门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2.8万多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各地工业集聚区要在20xx年底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全面实施《土十条》,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继续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和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二要深化和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

  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推进中央各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稳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试点省份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在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尽快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精简高效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加强改革试点的协调指导、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制定相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继续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绿色金融政策,加快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

  三要加强环境法治建设。

  继续加强环境立法,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加大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依法追究超标排污企业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促进企业自觉守法。

  四要积极主动应对环境风险。

  健全环境社会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体系,强化关系公众健康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推进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支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初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五要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指导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14个省市完成划定任务。推进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转型,加强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观测。

  六要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有效运行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核安全政策实施。宣贯核安全文化,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加快培养核安全监管人才。升级重点核设施外围监督性监测系统,强化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反核恐应急能力。

  七要创新决策和管理方式。

  实施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工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着力提高环评工作水平,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开展例行新闻发布,及时发布环境保护权威信息。

  八要加强科技支撑和基础能力。

  促进科技创新和支撑,着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强环保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逐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强化投资保障,资金安排与环境质量改善和资金使用绩效挂钩。开展国际合作,积极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组建第六届国合会。

  九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动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培育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开拓、担当的优良作风,真正抓住基层、打牢基础,建设坚强的战斗堡垒。

  今年环保重点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全国环保系统要要深刻领会、迅速传达会议精神,把握重点、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抓好跟踪督办,做好形势分析,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强化能力建设,层层传导责任,以更有效方式方法推动各项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篇5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全县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望与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县政协今天在这里召开贯彻环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题协商会议,其目的就是要从源头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从根本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享受舒适的绿色空间,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宜居清原而贡献力量。

  首先,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党的xx大以来,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密集出台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督查组制度等相关文件,加强生态保护对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实际举措,也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优化生态环境既是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为人民群众谋利、为子孙后代造福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做好这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其次,保护生态环境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的大事。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的大事,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要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倡导环境友好的社会行为,发展低碳环保的经济模式,培育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构建安全洁净的生态环境;要健全有利于生态建设的保障体系,强化政府责任,健全法制体系,扩大公众参与。所以,县政协连续两年围绕《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实现清原可持续发展》、《保护绿水青山,优化生态环境》开展了相关调研,认真聆听百姓心声,精心撰写调研报告,分别做了大会发言,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最后,要加强联系、专题协商,提高执政能力。年初经政协常委会议通过,我们确定了《贯彻环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这样一个专题协商的主题。三月份开始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围绕保护生态环境撰写相关建议,并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调度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帮助有关部门修订协商意见。其目的就是要深入实际,倾听群众的呼声,想方设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通过召开专题协商会议,真正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也是县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县委发展战略的需要;是县政协参政议政、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通过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建言献策,协商推进,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政协组织联系面广的优势和协调关系、凝聚力量的作用,加强政协与党政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密切党政相关部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沟通,团结和引领广大群众,形成共识,凝聚力量,为优化生态环境,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各位委员就相关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体现了肝胆相照、真诚相待、平等协商的精神,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政府工作落实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帮助。各责任单位领导针对委员建议作了协商意见的发言,简要阐述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明确了重点工作思路与相关举措。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这与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为了守好一方水土,让全县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清新的空气,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引导企业、公众等社会各个方面共同融入、参与和建设,为构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清原而不懈奋斗。在这里,我提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县政协将进一步发挥优势作用,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投身于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实践。今后,还要运用各种协商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围绕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助推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全局性、前瞻性和综合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尤其是以解决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监督,针对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视察、调研,与县委政府同心合力,汇聚力量,共同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希望政协委员们要在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伟大实践中大有作为。要认真履职尽责,继续关心、关注清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敢说实话,敢谏诤言,敢提批评性意见,要积极参政议政、更要发挥专长、出力建功,加快清原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三是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攻坚克难、敢于从严监管,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要团结协作,努力开展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要把政协委员提出的四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好,按照县政府的部署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谱写清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这篇大文章,实现美丽幸福清原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应该说经过两个多月的精心筹备,我们紧贴中心、准确选题、深入调研、撰写建议,通过今天的充分协商,使这次会议形成了共识、汇聚了力量;同时刘县长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县委黄书记对此次专题协商高度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会议筹备等相关情况汇报,在百忙之中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对我们过去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与理解,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和要求。为此希望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县政协也将适时进行民主监督,跟踪视察,促进协商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协商质量。

  最后,我谨代表县政协对县委黄书记、政府刘县长及各部门的领导为本次协商会所作出的努力,对政协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篇6

  20xx年,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8天,优良率84.4%;、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一、党建引领,以学促做,组织思想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年来,我们按照“创新思路抓党建,科学引领促发展”的思路,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方法,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争创一流业绩上下功夫,夯实党员干部思想基础,推动环保工作创新发展。

  (一)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明显。以“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为契机,狠抓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坚持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干部群众,以环境保护工作的成绩来检验党组工作,始终把党组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每月2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党组“一班人”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定向把关能力和新形势下指导基层建设的能力。实施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要有强烈的集体领导意识,防止决策随意性、片面性要有强烈的民主意识,落实分工负责制要有主动抓落实的配合意识作为班子成员讲团结、求合力的基本标准,提高重大决策的正确性。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了《环境保护局20xx年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和《中共环境保护局党组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班子成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增强了党组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 “三个年”活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在财经管理上,实行党组理财,一支笔审批制度;在干部任用上,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在履行职责上,做到按章办事,不徇私情。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7场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清退津补贴8.0555万元。

  (三)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建立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统筹、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党组分管领导指导、相关责任人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将“支部学讲话、书记上党课、党员写感悟”活动与“主题党日活动”有机结合,各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以上。抓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充实党员队伍,发展党员4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名,开展党务和党的知识培训4次,完成135名党员的信息采集,上缴党费40864元。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愈加坚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集中学、集中讲、自学等多种形式,加深党员干部对系列讲话和党章的理解,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先后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17场次,党员专题学习24次,专题辅导14次,举办全环保系统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两期,培训100人次。

  (五)加强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公仆意识明显提高。开展“四联双报到”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和公益性活动,4个党支部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次。深入开展扶贫攻坚行动,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1人,扶贫工作队队员2人;实施“一帮一联”结对帮扶,通过资金、物资、技术等帮扶方式,关心贫困户,服务贫困户,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局170名干部职工参与帮扶工作,共帮扶贫困户72户,先后筹措15万元资金,帮助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捐助物资1.5万元,资助8名贫困生完成学业。

  二、精准施策,全面治污,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8天,优良率84.4%,未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天数分别比去年下降3天、10天,浓度平均值分别为66微克/立方米、4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基本持平,均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区空气质量除细颗粒物(PM2.5)外,其余5项指标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柳江河饮用水保护河段保持国家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功能区噪声昼、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控制标准限值。截止目前,全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及措施;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我涉及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问题共有6大类10个问题,需向自治区提请验收销号的问题9个,目前已有8个问题完成整改,并向自治区申请验收销号。同时,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环境问题106件,办结100件,办结率94.4%,责令整改企业62家,立案处罚33件,罚金221.1万元,约谈29人,问责3人。

  (二)全面落实“水十条”,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洛清江流域和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洛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列入国家项目储备库,正在加紧编制《柳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水质提升规划,努力提升我水环境质量。二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白沙污水处理厂(二期)和龙泉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计划20xx年底竣工,届时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8万吨/天;8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完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了在线监控。三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根据划定的禁养区,开展畜禽禁养区专项整治,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四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专项清理整治,消除柳江河水源地交通穿越风险;对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柳江13条重点小流域进行水环境监测,开展、县两级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自查评估,科学保护水资源。五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并在全推行“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六是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实施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完成,二期工程已完成沿溪截污管网敷设工程量93%以上,并研究制定了竹鹅溪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工作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竹鹅溪河道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建设。七是推动保护水环境立法。结合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提出立法建议,并根据人大立法计划安排,组织拟定了《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初稿),推动建立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保障。

  (三)深入实施“气十条”,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一是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加强钢铁、火电、水泥、造纸、制糖等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力度,完成全钢铁等8个行业超标问题整治,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开展城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扬尘治理“百日大会战”行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加大夜间渣土运输车、建筑施工场地的管控力度和黄土裸露专项整治力度,有效减少施工车辆、施工工地造成的各类扬尘污染,共查处扬尘污染类案件3249起,罚款金额546.48万元。三是推广清洁能源。结合我实际,组织编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研究报告》,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目前已上报政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区范围内建成充电点69个,充电桩631个,新增专用停车位3000个。加快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及推广应用,完成专供管道工程线路建设,完成柳江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并接通下游城燃气管网。四是强化机动车和油气污染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602辆,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217.74%。推进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完成率均超过50%。五是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根据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易发特点,及时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制定实施《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保完成“大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任务。六是开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在线监测试点。安排290万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6个。率先在全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河西子站安装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在3家企业共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设备4套。

  (四)扎实推进“土十条”落实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不断降低环境污染风险。一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为全国四个、广西唯一一个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试点城,目前已对503个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遥感点位,完成45家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收集工作。二是开展农用地土壤详查。核实农用地点位5587个,完成农产品(晚稻)采样工作。三是推进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制定产粮大县、粮源基地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启动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目前已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项目招标工作。四是加强污染地块管理。在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推广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分析利用。五是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十三五”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并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强破产企业重金属管理,监督、指导龙城化工总厂安全处置含锌溶液1万多吨。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5座尾矿库全部完成闭库综合治理,2座完成闭库验收销号。

  (五)整治噪声扰民,不断营造安静舒适环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牵头组织编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的通告》,统筹协调全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平均月投诉量较整治前下降13.4%。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活动场所噪声监管,实现对噪声的实时监控,投入25.5万元,在各城区各安装1套环境噪声自动监控系统。

  三、深化改革,创新争先,环境管理水平不断跃升

  结合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不断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不断创新和实践环境管理新模式,坚持延伸监管触角,前移监管关口,织密监管网络,增强执法威慑,实现了“千里眼”盯企,“大数据”管企,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环保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举办静脉产业投资发展论坛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为环境服务企业与xx企业搭建平台,推动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全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启动柳钢及柳工汽车拆解、建筑垃圾利用处置项目;静脉产业园建设全面启动,规划已经通过评审。推进“环保管家”,在阳和工业园区探索和实践环境管理第三方服务,有效提升园区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目前,阳和工业园区投入82万元,引进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业调查,并邀请环保部专家进行实地调研,全面排查园区环境污染状况,下一步将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深入、全面的环境分析,制定园区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大力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投入100万元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环境监测服务,对医疗废水、环统重点企业开展第三方环境监测。

  (二)红黄牌警示管理全面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动态更新与定期公布相结合”原则,对涉水企事业单位实施环保红黄牌警示管理,加大企业环境警示力度,增强企业解决自身环境问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固废危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率先启用广西固废管理系统,将270多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8家经营单位、3家运输单位纳入管理,纳入管理系统的单位及企业个数居全区首位。率先办理了全区第一份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实现纸质联单向电子联单的突破,建立和完善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发放管理档案。率先向区环保厅提出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试点申请,推动区环保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我1个废铅蓄电池收集站、3个废铅蓄电池暂存点列入第一批制度试点,另有8个暂存点基本建成,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初见雏型。

  (四)排污许可制度顺利实施。落实国家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最严格的排污准入机制。启用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核发了广西首张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完成13个重点行业30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五)环境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行为,每年对通过能力认定的7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2次实地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加强对排气检验机构的巡查监督力度,全14家排气检验机构、25条排气检测线与环保部门联网,对纳入管理的环保检测机构实行日常和随机监控,开展现场检查156次,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检测站停业整顿18次。加强环评机构的抽查和考核,共抽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72份,涉及环评机构30家,编制质量合格率91.36%。

  (六)垂直管理改革和费改税工作有效展开。按照自治区要求,加强垂直管理改革期间的干部管理教育,严格控制干部进出、调整,保持干部队伍稳定;开展思想摸底,掌握人员思想动态,结合实际,对自治区垂直管理改革方案提出意见建议。贯彻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加强与财政、地税部门联系,定期召开费改税联席会议,参与制定《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与地税局开展联席办公,按照一户一档原则,采集填报环保税纳税人基础信息及税源信息,确保环保税户籍顺利移交;加强环保税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为环保税顺利开征奠定思想基础。

  (七)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采取“三不三直”和“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加强现场监管,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077人次,检查排污单位266家,立案处罚56件,处罚金额335.47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件,限制生产11件。开展建材行业专项整治,共排查企业426家,规范整治建材企业107家,停产整顿建材企业88家,关停取缔建材企业151家,下达整改通知书、决定书161份,立案处罚29件,处罚金额113.98万元。开展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顿,229个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已完成清理217个,完成率94.8%,对未按时完成清理任务的12个项目,督促柳南区政府查处关停。

  四、城乡结合,统筹推进,生态创建成效明显

  把城乡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体系,广泛融入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统筹兼顾,同步实施,让城乡在环境保护中靓起来、美起来。

  (一)生态示范创建有序推进。开展生态乡村创建,30个生态乡镇、13个生态村获自治区命名。开展生物多样性科普展示中心建设,园博园获“自治区级绿色环保教育基地”。推动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指导柳东新区开展创建工作,组织编制《柳东新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年内将完成初稿。推进环评审批服务,在北部生态新区开展项目落地建设环评审批工作试点。

  (二)自然保护区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监管专项督查,开展“绿盾20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治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现场核实并处理了7个遥感监测疑似问题。加强和完善自然保护区体制机制建设,唯一一个没有确定边界的自然保护区完成了边界确定,2个自然保护区完善了管理机构。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加快。加快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积极谋划和指导县区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鹿寨县获中央农村环境治理资金20xx万,在23个行政村新建44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篇7

  根据《黔西南州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新修订)》文件精神,我市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压实部门职责,并将目标责任作为评优评先依据,通过一年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建设

  (一)整体素质: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工作民主集中,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和带头作用;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班子职责分工,工作积极进取,不推诿、扯皮.

  (二)执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时上报州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按时参加州局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

  (三)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把职责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和股室站队及具体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州委、市委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印发了《兴仁市20xx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兴仁县环境保护局20xx年度河长制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方案》,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鲁皂水库、法泥水库两个水源点)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巴铃母猪龙等13个水源点)及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兴仁县保冲水库等19个水源地)水源地开展29项常规指标监测。对城区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开展61项全分析和每年度一次的109项水质全分析项。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满足“水十条”要求(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并将水质监测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大气污染防治:印发了《兴仁县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并按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空气优良率为98.9%;完成城市建成区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下达的PM10、PM2.5削减任务。城市建成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年优良率达到98.8%以上。PM10 年度均值36μg /m3 ,PM2.5年均值23μg /m3。根据《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xx年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的函》要求,在20xx年基数上,20xx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量分别为161吨和13吨。已完成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划分工作;建城区环境噪声昼间均值为56.9dB,夜间均值为38.5dB,均值≤60dB(A);建成区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均值为67.1dB, 夜间均值为61.2dB,均值≤70dB(A),均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三)土壤污染防治:制定了《兴仁市20xx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一是加快回龙铊污染治理进度。该项目申报已纳入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获得第一批中央资金3100万元,项目由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实施业主单位,施工方于20xx年3月进场施工,现已完成工程进度95%,预计20xx年2月底完成。二是推进黄金冶炼尾矿库治理;三是启动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四是协助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农村环境补助资金2330万元,涉及96个村行政村,同城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进行整合,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已经过验收投入使用。

  (五)环评审批: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179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准项目80个;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项目5个;对40个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上备案。

  (六)辐射安全:为进一步彻底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核技术利用行业辐射安全和管理,成立辐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共有密封放射源12枚,均为Ⅳ、Ⅴ类,核素名称Cs-137和Am-241。贵州省金兴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枚放射源和振兴煤矿3枚放射源已督促收贮到省固废中心,现无废弃和闲置放射源,处置率100%;贵州图南矿业(集团)兴仁选煤有限责任公司使用6枚放射源,现正调试使用,放射源运行状态良好,已和有辐射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对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监测,编制年度评估报告;兴仁市人民医院、兴仁市中医院等11家医疗机构安装有三类射线装置 ,均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编制年度评估报告,监管率100%。

  (七)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印发了《兴仁县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兴仁县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并按方案开展各项工作。我县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共30家,其中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家、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家、医疗废物18家、汽修行业8家(规模以下未统计),通信、银行使用的铅酸蓄电池都由州公司统一更换,更换的废旧电池由州公司统一处置。城区内所有的公立、私人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转运到普安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或兴仁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贵州金兴公司产生的氰化钠包装容器集中收集后存储后再由资质单位处理,自20xx年12月1日起,通过采用新型环保提金药剂CG505进行低氰试验取得成功后,就使用CG505,不再使用氰化钠。

  (八)环境监察:20xx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800人(次),检查企业400余家(次),共立案查处15家企业,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家,其余3家正在办理,处罚金额203.8万元,限制生产1家,停产整治2家,移送机关行政拘留3件4人,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0份,执法通知书4份。并将处罚决定书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九)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兴仁市20xx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任务中的新建和加装因子已全部按时安装完成并联网上传数据;6家成功转入省平台并正常上传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控完成第三方监管工作。

  (十)环境监测:一是空气质量监测。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站委托给第三方公司进行运行维护管理,监测数据实行实时传输,并以周报和月报形式上报;二是做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三是做好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和建成区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四是做好污染源应急监测。

  (十一)应急管理和信访:制定了《兴仁市环境保护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兴仁市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兴仁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兴仁市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20xx年共接到信访举报投诉件29件,办结29件,办结率100%;20xx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出现进京、赴省、到州上访事件。

  (十二)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民生资金管理均使用管理系统;我市辖区内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按时完成安装任务。严格执行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考核办法,移动执法终端使用率达100%。

  (十三)环境信息:按时上报各类信息简报,20xx年共发布兴仁环保工作信息59期,被省厅采用10条。

  (十四)宣传教育:“6.5”世界环境日期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开展“6.5”世界环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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