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保安人员工作职责和要求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营建平安校园,特制定如下职责。

1、站岗巡逻。每天7:20点至7:50点,中午11:00点至11:20,1:00至1:20,下午4:00至4:25这几个时间段学校开大门(其它时间段关闭大门),保安同志必须衣着整齐,手持器械在校门口站岗巡逻,维护学生上下学秩序。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处理并向学校值日组长报告。学校开大门期间,小门必须关闭;大门关闭期间,需要开小门的,要在小门边进行执勤。

2、外来人员登记。大门关闭期间,有外来人员因急事或要紧的事需入学校,保安同志要检查外来人员随身带物品,确认安全后,必须登记方可入内,要记录入内时间和离校时间,及寻找的对象和处理事情。或用电话联系对方需寻找的老师,沟通后再决定是否需要入校,寻找的老师同意对方入校,同样必须登记方可入内,要记录入内时间和离校时间,及寻找的对象和事情。

3、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闭校门。上学、放学和经批准车辆经过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开小门。在上课期间,学生要离开学校外出,必须持当时科任老师或班主任老师同意外出的联系单,方可放行。否则,拒绝学生外出。

4、外来车辆管理。外来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送水及运垃圾车辆在学生上课时方可进校。

5、对可疑人员携带的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进行盘查。尤其是要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有人携带大件物品和重物品外出,必须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方得放行或由保安人员用电话联系,遇有可疑和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值日组长。对外来人员携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需凭学校的放行证进入,并记录在册。

6、疏导交通、维持校门的通畅。对学校大门口交通堵塞、有人摆摊设点、招揽学生等行为导致学校门口人员聚集、喧闹等情形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校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出入的,应及时进行疏散和劝离。

8、对交代转达的事项应及时传达,交代转交物品应及时通知接收人前来领取。

9、紧急情况处置。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须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校长室,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10、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坚持八小时值班制度,师生离校后要认真清校、巡逻、关闭校门,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部门,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学校保安人员工作要求


1、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2、上班时间内必须着装整齐、仪态严谨,遇到学校领导和老师检查工作,须问好。

3、上班时间讲普通话,语言要文明,不讲脏话、粗话。

4、保安人员平时须对外来进出人员积极进行有关的盘查和登记,不能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情况不管不问。

5、值班室内不准滞留无关和闲散人员,如有来校找人的家长须让其在值班室里等候,保安人员不得在值班室聊天、看书报、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6、工作时间:每天7:00到11:30;下午12:40到4:40;在规定的站岗时间段内,必须按要求站岗,不得缺岗。

7、门岗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以上要求,学校保安必须遵照执行,并由学校总务处对之进行检查和监督,如有违纪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对之进行告诫,如违纪次数较多,严重影响到学校大门的保卫工作,学校将根据情况对违纪的保安予以更换或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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