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綦江县委关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
2024-11-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中国共产党綦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
关于《中共綦江县委关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的决议
(xx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綦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綦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xx年8月1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xx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听取和讨论了王越同志代表县委常委会所作的报告,深入研究并审议通过了《中共綦江县委关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
会议认为,xx“七一”讲话是一篇重要的纲领性文献。讲话对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作出了“五个必须坚持”和“四个坚定不移”的重要部署,特别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会议指出,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是践行我们党根本宗旨的本质要求,是巩固我们党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是建设幸福小康綦江的有效路径。近年来,我们在历届县委带领全县人民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夯基立柱,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城乡统筹一体化,倾情倾力办理民生实事,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经济社会步入了科学、协调、健康发展的快车道,为探索共同富裕奠定了重要基础。
会议要求,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必须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共建、共享、共富”,着力解决效率与公平相脱节、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不协调、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等问题,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同步缩小三个差距,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反对平均主义,防止两极分化,实现效率与公平兼得相统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增加劳动收入的同时,努力激活城乡资源要素,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特别是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坚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鼓励创业兴业,促进充分就业,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坚持统筹城乡,振兴农村经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当期可承受、未来可持续,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综合配套,搞好系统设计,构建长效化推进、科学化考核的制度体系。到2022年,全县经济总量与居民收入同步翻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5:1左右,建制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缩小到2:1左右,基尼系数缩小到0.35左右,基本建成主城卫星城、开放南大门、区域增长极、幸福小康区。
会议确定了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鼓励创业,扩大就业,大中小微并举,新增10万个就业岗位,发展微型企业5000个,个体工商户增加到3万个,有效增加普通劳动者收入。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工转户进城25万人,户籍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发展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100个,实现农村“三权”抵押融资25亿元以上。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增蓄水能力5500万立方米,维修整治渠堰3000公里,新修改造提升公路3000公里,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成100个农民新村,利用“地票”交易制度等办法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大力推进生态移民和扶贫移民,两年消除绝对贫困,实现3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并实行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实施两大“关爱行动”,使2万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6万空巢老人老有所养,并加大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关爱力度。建成保障性住房150万平方米,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大幅减少住房支出。落实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政策措施,把县级财政一般预算的 50%以上用于民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双联动”政策,使全县5万困难群众生活随经济发展而提高,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五年投入150亿元,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切实增强县城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把17个镇打造成为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加快缩小区域差距。
会议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科学地谋划发展,更加务实地改善民生,在又好又快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不断提高全县人民幸福指数,为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