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调研报告(精选9篇)
公益调研报告 篇1
一、扶贫济困,公益事业实效凸显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市公益事业逐步发展,在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市城镇有162户275个困难人口、农村22631户40854个贫困人口,64569残疾人,要解决好这些弱势群体面临的困难,不仅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而且需要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20xx年2月成立慈善总会, 20xx年1月成立慈善基金会。6年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泛参与,我市慈善事业发展迅猛,全市累计募集善款7000万元,救助支出32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3839人次,在助医、助学、帮残、抚孤、救灾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xx年下半年起,我市启动镇级慈善分会建设,全市16个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全部建立慈善会,形成了以市慈善会为龙头,镇(开发区)慈善分会为依托的慈善组织网络体系,全市公褒事业更加富有生机与活力,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多年来,**市妇联积极参与全市慈善事业的发展,以孤寡老人、贫困单亲母亲、孤贫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等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社会救助、慈善公益、优抚助困、敬老扶幼、法律援助等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先后募集资金150余万元,帮助86名贫困女大学生圆了大学梦,资助近千名孤贫儿童继续学业,为我市公益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正视形势,公益事业任重道远
我市公益事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我市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宣传认知力度不够。公众对公益事业的认识非常模糊,慈善意识还比较淡漠。多数人都认为公益是企业家的事,是有钱人的事,公益活动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实际上公益是一个人人都能为、人人都应为的事业,它是一个有责任感和道德观念的社会成员具有的基本素质,它是公民权利和仁爱理念的结合,是人道主义、人文关怀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结合,是公众的点滴奉献成就他人梦想的善举。
二是社会力量盘活不够。关心、关爱弱势群众的发展离不开慈善事业的帮扶,但仅仅依靠慈善部门力量还显得有些薄弱,还需要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义工队伍共同努力,才能达到万众一心,共促和谐的社会效果。
三是救助项目开拓不够。目前,我市开拓的公益救助项目虽然涉及到医疗、助困等方面,但是远远不能惠及到各个层面。举个例子来说,我市特困单亲母亲3811人,据初步筛查,患两癌(乳腺癌、子宫癌)的农村特困妇女多达216人。这部分人虽然享受了低保照顾,但是家庭贫困,再加上高昂的医药费,生活十分困难。而社会救助手续繁杂,救助落实的资金只能是杯水车薪,且救助的方式为个人先治疗,再申请,使得一些特困妇女往往是望而却步,有的干脆放弃治疗和求助。还有孤儿收养、孤寡老人的赡养对贫困家庭等等的救助都还多多少少存在欠缺。
四是内生动力激发不够。目前我市的公益资金多依靠先富起来的企业和个人贡献力量,反哺社会,然而部分企业和个人对社会的回报不如人意,救助工作流于形式,缺乏长效机制引领和制约,导致慈善救助往往有头无尾,影响参与者的积极性,最终造成慈善事业的内生动力不足。
三、借力生力,公益事业循环发展
一要加强教育引导,形成全民慈善理念。
慈善事业不是靠一人一时、一朝一夕之力传承和发扬的,它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广泛地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慈善事业的历史和发展状况、慈善爱心人士和企业的先进事迹等,多方合力、多管齐下,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形成一种榜样的引导作用和社会舆论氛围,鼓励激发更多的捐赠行为,弘扬“慈善光荣,助人为乐”的新风正气,扩大慈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要争取社会联动,合力共推公益发展。
慈善事业要得到发展,政府、社会、个人的推动必不可少,尤其是在慈善事业发展的起步阶段,更需要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要重视支持社团组织参与慈善事业,进一步整合公益力量扩大慈善事业的受益面。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的发展。要借助开发的“希望工程”、“春蕾圆梦工程”、“康海助孤工程”等公益品牌借力生力,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投身公益事业。要扶持社工组织发展,激发社工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号召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中来,努力在全市形成慈善工作“全面开花、处处结果”、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气候和氛围。
三是拓宽扶助项目,增强慈善救助能力。
要在原有的扶助项目基础上,开发新的救助项目,尤其对一些家庭十分贫寒,救助需求十分迫切的帮扶对象,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做到能帮尽帮。与此同时,要确立“以项目进行募捐,以项目落实救助”的思路,围绕“老百姓急需的、政府关心的、捐赠者乐意的”问题,策划出一批慈善新品牌,以募捐善款。要重点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四是规范透明运作,提高自我生存能力。
要充分调动企业的慈善热情、激情,通过税收优惠、宣传报道、进行“慈善奖”的评选等鼓励形式,引导企业设立慈善基金,方便履行社会责任,扩大企业知名度。推动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机制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要研究慈善资金的使用方向,公开透明,将募集到的资金用到困难群众急需的地方去,提高善款的使用效益,增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最终实现慈善组织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有效助推社会公益事业和谐发展。
公益调研报告 篇2
【摘要】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精神生活也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性中“善”日益突显出来。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公民本身,企业和企业家的公益行为越来越受到大家的瞩目。所以我们需要从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对公民和企业家加以必要的引导,督促建立良好的公益行为体制,特别是引导企业走上持续健康的发展道路,为国家为人民做出慈善活动。
【关键字】 公民;社会公益;企业;社会责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贫富差距在拉大,随之而来的许多社会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继续向前迈进的阻碍。社会的公益行为也慢慢成为了普通老百姓关注的问题。从“嫣然天使基金会”到“李连杰壹基金”再到前段时间媒体大量报道的“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中国慈善晚宴”。无一不显示出了我国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问题。对此,利用这个寒假的机会,我对中国当今社会的社会公益行为做了一些调查与研究。
社会公益也称社会公共利益,是指与社会或部分社会成员共同有关的利益。公益从字面的意思来看,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它的实质应该说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公益行为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向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活动。公益活动的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国际合作,等等。
社会的公益行为包括公民的公益行为(公益基金)和企业的公益行为等。
首先,在公民和基金会方面,我国和谐社会的确立和发展呼唤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素质、发展公益事业。公民的公益行为来源于公民内心的德性精神,而日渐兴起的公益基金会不仅为公民公益行为的组织化与制度化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还进一步推进了志愿精神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需要公民与公益基金会相互构建信任合作的伙伴关系,共同走向更“善”的治理。 公民德性作为公民行为的内在价值尺度和动力机制,直接产生了公民在社会活动中的公益行为。在基金会的公益事业发展中,公民的慈善捐助以及以志愿(或自愿)贡献的方式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而且他们表达出完全相同的关注公益的实质,其中体现的就是一种公民德性与公共精神。益捐赠和志愿服务已经成为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重要社会资源,成为公益基金会发展的重要支持和力量。据统计,1993年整个美国参与志愿工作的成人占全美成人人口的47.7%,达到8,920万人,义务工作时间总计218,400,000小时,创造劳动价值达1,823亿美元。1996年美国个人捐赠给公益部门的资金是1199亿美元,另外还有105亿美元以遗产捐赠的方式捐赠给公益团体。公民社会走向“善”的治理离不开公民与公益基金会的互动合作。从价值取向的角度看,公民社会的价值目标既不是国家权力的效率优化,也不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是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实现对权力和权利的超越。由于现代社会人际关系网络不再以公共权力或个体权利为轴心进行建构,因此,人们需要富有意义的社会生活,需要在工作之余、在自己的专业知识领域之外做出贡献,就需要自主自愿加入或参与各种形式的合法产生的公益基金会,表达公共利益和公民精神。因此,公民的公益行为离不开公民社会中的基金会组织。现代公民在道德理性的支配下,通过与基金会的互动,正如法国托克维尔说的“每个人都知道社会的普遍繁荣与他们本身的幸福是一致的,每个人都习惯于把社会的繁荣看作是自己的劳动成果,每个人都认为公共的财富也有他们的一份,并愿意为国家的富强而效劳。”
因此,公民公益行为与中国公益基金会发展要共同走向“公共善”的治理,形成良好的互动,需要两者之间形成一种信任合作的伙伴关系。信任作为社会资本的一个重 要形式,一方面弥漫在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时刻触动行动者个体,有着极强的个人性,另一方面又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浸润着制度、结构等社会性因素。按照美国学者福山的定义,信任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特性,是人们从一个规矩、诚实、合作、互惠的行为所组成的社群中分享的规范和价值观中产生出来的一种合理期待。现 实的经验告诉人们,相互信任是社会交往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条件,也 是维护一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条件。社会信任使公民社会里的集体活动较易于进行。在一个社会中,相互信任的程度越高,进行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大。应该看到在中国 公民的公益行为中还大量地存在着对基金会不信任的情绪和行为,大大降低了社会交往成果。很多人捐助时的一个抱怨就是:我也见不到受助者,谁知道我的钱到哪 里去了?志愿者则会想:怎么没有人出来说一声“谢谢你”,20xx年8月16日,上海慈善基金会黄浦区办事处对商业区募捐箱进行调查时得出结果,一个募捐箱平均每天仅能募到4角钱。可见,在中国公民的公益行为与公益基金会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任危机。
信任危机一方面来源于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形成的慈善观念。中国传统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其社会信任的模式可以说是一种“因亲情而信”。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属于遵循差序格局的乡土社会,即人与人之间以人伦亲属为序,一圈一圈向外扩散。凡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为近,无亲属关系的为远;相识者为近,不相识者为远;与自己有利益关系者为近,无 利益关系者为远。韦伯也提出中国人的信任是“建立在亲戚关系或亲戚式的纯粹个人关系上面”的,是一种凭借血缘共同体的家族优势和宗教纽带而得以形成和维续 的特殊信任。因此对于那些置身于这种血缘家族关系之外的其他人,即“外人”来说,中国人是普遍地不信任。
其次,对于中国大多数企业来说,人们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普遍表示担忧。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精神生活也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性中“善”日益突显出来。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企业和企业家的公益行为往往备受瞩目。作为企业社会责任重要方面,企业和企业家公益捐赠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无论是民营企业家们出于对良知良心、责任义务、自身安全的考虑,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出于社会公平、社会良性运转的考虑,还是当今中国社会贫富差距正在逐步加大的现实等等,都在重复强调着企业家捐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企业捐赠不仅是社会福利资源的一个重要来源,而且日益成为现阶段乃至未来全球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使得企业的市场拓展和社会渗透进一步加强,越来越多的企业摈弃了单纯的商业化操作思路,取而代之地采用了社会化的发展思路,其中,公益捐赠越来越成为企业开拓社会空间的重要策略。那么企业进行公益活动的动机有哪些呢?
第一,传统儒家思想的渗透。“为富不仁 、乐善好施 、对社会的责任感等作为评价是非好坏的标准在约束人们的行为方式中一直起着不同寻常的作用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做人标准。企业家慈善行为产生的基本动机在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
第二,社会责任动机。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要求企业在追逐经济利益的同时,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与环境责任。。随着全球商业竞争的加剧,出于资源和成本的考虑,企业开始改变传统的社会公益行为,转而将具体的公益行为整合到企业总体战略规划之中, 力图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双赢,这一活动推动了以企业捐赠行为为代表的企业公益活动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企业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声誉。参与公益行为的是企业提高曝光率,扩大知名度的有效途径,经常以此出现在公众视线中,将有助于企业博得公众的好感,会对这些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等产生信赖,从而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企业声誉,进而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第四,企业节省成本的需要。
公益调研报告 篇3
(1)调查目的:针对现阶段大学生对公益事业的社会效果存在争议的情况,通过了解同学们对公益事业的态度和做法,从中分析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由此寻求改变这一原因的措施。
(2)调查对象:红河学院抽样调查
(3)调查形式:问卷调查为主,个别谈话为辅。
(4)调查内容:①了解公益事业的渠道和程度。
②参与公益事业的方式、途径。
③影响参与公益事业的因素。
④对周围公益行为、氛围的认识。
⑤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总体评价。
通过以上调查,进行全面归纳整理,写成,并提出建议。
捐赠及其他公益公益行动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表现,更是中华民族世代相承的传统美德。公益象征的是爱心、公益与社会责任。作为在社会中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作为社会未来的中坚阶层,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公益捐赠的主要群体。
他们对目前周边的公益行为、社会的公益事业如何评价呢?是什么因素影响到他们进行公益活动?又是通过哪些渠道、方式参与到公益中为此,笔者通过对红河学院100多位各领域发放问卷进行调查,来了解当代社会公益观念和行为现状,并分析其原因及提出建议,这对于促进建设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公益事业,加强培养与提高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一、红河学院学生对公益事业的观念行为
1.红河学院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热情度
笔者在对100位红河学院学生的调查中发现:支持参加公益活动的同学有90%,表示不支持参加公益活动的则有2%,表示无所谓的占8﹪。另外,在对参加过公益活动的同学中调查得知,每周参与公益活动的占60﹪,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公益活动的占51﹪,节假日参与公益活动的占30﹪,而只要需要,任何时间都参与的占11﹪。在对表示没有参加过公益活动的同学调查以后是否会参加公益活动的问题中发现,43%左右的同学表示以后会积极参加,53%左右的同学表示遇到有价值的公益活动会参加,4%左右的同学表示对公益活动不感兴趣。在调查如果学校组织公益募捐活动,或者街上有公益募捐活动的问题上,有79.2%的同学表示会参与,有20.8%的同学则表示不会参与。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大部分红河学院大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只有少部分的同学对公益活动不热衷。但是,从关注公益活动的积极度上看,现今的红河学院大学生仍缺乏热情,只有极少数的同学表示经常关注公益活动,积极找机会参加。这一点反映了当今大学生公益观薄弱,对公益活动的热情度不足。
2.红河学院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能力
笔者在对上述100位同学的调查中还发现:红河学院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调查中男生占43 ﹪,女生占57﹪,而且大多数女生对公益活动更有自觉性和积极性。在这个调查中按照年级来比较,大一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占4﹪,大二参与公益调查的占28﹪,大三占公益调查的41﹪,大四占公益调查27﹪。其中大部分同学参加过现场捐资和捐物活动,其数量和捐款金额只在同学们的能力范围之内。
3.红河学院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渠道
调查发现,对于参加过公益活动的同学,有71.5%的表示曾经通过由学校团委、学生会、志愿服务团体组织参加,有27.7%的通过同辈群体及其他志愿者参与活动。,有13.8%的加入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机构,50%的以志愿者、义工身份参与义卖义演等公益活动,7.7%的则表示通过其他途径参加。而在对没有参加过公益活动的同学中调查得知,只有26%左右的同学表示以后会现场捐赠或者通过手机、银行、网络等方式捐款,高达90%左右的同学表示以后愿意以志愿者、义工身份参与义卖义演等公益活动,也有50%左右的同学表示愿意加入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机构。
在询问参与公益活动遇到的阻碍因素时,76.9%的同学表示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是时间因素,与个人生活或工作学习相冲突,表示主要是经济因素,参加志愿服务还要花钱的占53%,而有35.4%的同学以社会因素,多数人对志愿者有偏见为主要因素,另有6.2%的表示是外界压力造成的。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当今大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的形式主要是捐赠和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而从大学生选择公益方式的考虑因素也看出了当今大部分大学生还是能够以接受帮助者的立场上考虑问题,选择最优公益形式帮助他人,但也仍存在不少同学是为了个人的方便或受外界影响而选择的方式,不能够做到真切帮助他人。
在调查能让大学生最便捷地参与到公益中的渠道——校园组织公益活动,发现: 22.3%的同学表示学校里经常举办公益活动,75.4%的同学表示学校有时或很少举办,而有2.3%的同学则表示学校从没举办过公益活动。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高校在提供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机会方面做得不足够,让大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的渠道少。
4.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认识与态度
笔者在调查中又发现:多达38%的同学参与公益活动的风气很一般,少部分同学,占5%认为参与公益机构活动风气很好,而16%的同学觉得不太好,认为公益机构活动风气比较好的同学只有16%,觉得风气很差的占4%。这说明了大部分同学对公益事业的风气和现状存在着不满。
问卷调查中发现,过半同学对公众诚信度缺乏信心,对需要帮助者和积极参加公益者都产生了怀疑的心理。在对大学生对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作用的观点上41﹪的人认为有重大作用,55﹪认为有一定作用,但大部分靠社会其他力量,4﹪的人则觉得不太清楚。在对参与公益过程中遇到的挫折上当作锻炼自己,更加振奋的同学占43﹪。接受教训,继续训练的占53﹪,受到打击退出活动的占3﹪。感到委屈,再不参加活动1﹪。这说明大部分同学对社会公益事业态度很好,具有很大的热情。
二、红河学院高校学生产生这种公益事业观念和行为的原因
通过调查,笔者认为红河学院高校学生产生这种公益事业观念和行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个人因素
(1)大学生的能力有限,这与家庭经济来源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红河学院高校的大学生一般都是靠家庭提供生活费的,都是消费一族,经济收入直接影响到参与公益事业的行为与观念,有稳定充裕生活费的大学生更愿意通过捐赠的方式帮助别人,因为这种方式比较方便且能给予接受者最为实际的帮助;相反,生活费来自打工兼职的大学生,相对比较少参与公益捐赠,但他们也愿意通过当志愿者等方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接受者提供实际的帮助。
(2)大学生对社会公益事业的了解甚小,直接影响到其参与行为与观念。大部分大学生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现状、参与途径等信息了解甚小,并且极少主动关心公益事业的发展。他们通常是遇到自己感兴趣的公益活动才会参加,对不了解不感兴趣的则完全不理:社会公益行为的调查报告)会,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行为和观念。
2.社会影响
(1)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渠道单一。目前社会上参与公益事业的方式比较少,只有捐款、志愿者等,无法调动公众参与到公益活动的热情。特别是在学校的大学生,学校只是偶然有组织参与公益的活动,校园宣传不足,缺少参与公益事业的渠道,难以调动大学生参与到公益活动中。
(2)社会的诚信度缺失。当今社会出现许多“伪”穷人,他们原本能够自食其力,不需要帮助的,但却欺骗公众捐款,导致大学生对社会上的捐款持怀疑态度。公益透明度不高,对捐款的使用情况、流向不明确,导致大学生对公益事业诚信度的缺失、对公信力的下降。
(3)公益事业发展缓慢。社会上的公益机构数量不多、质量不好,内部组织建设不规范,效率低下,缺少有效的管理,导致大学生不敢投身到此类的公益事业中。
(4)政府重视程度不足。现代意义上的公益事业是最近十几年才发展起来的,在监管程度上存在不足,政府对此缺少足够的关注、宣传。因此,关于公益事业的相关法律和制度还不完善,无法起到很好的监控作用。
三、对发展红河学院高校学生公益事业的措施与建议
针对上述调查及原因分析,笔者认为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做起,逐步增强红河学院高校学生的公益观念意识,使大学生投身于公益事业中来:
1.学生自身角度;
大学生需要增强自身的公益意识,积极主动关心公益事业的发展。
在校大学生的经济实力有限,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多余的经济物资收入来援助他人,但是大学生需要提升公益意识,积极主动的发掘身边可以进行的较为实际的参与公益方式,并投身其中帮助他人。
大学生进行公益的方式不止捐款一种,例如参加网上公益机构,进行义演义卖活动,加入社会志愿者团体等等,都是每个大学生可以做到的较为便捷可行的公益方式。另外,大学生作为现在中国社会上一个大开销群体,并没有想象中的贫困。大学生可以在平时生活中做到节俭,学会理财,并把其中一部分投入到帮助他人的公益事业中,相信人间真爱,以提高个人道德素养,尽早背负社会责任心。
2.学校角度:
学校应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参与公益的平台,做好宣传,给予当代大学生充分的参与公益事业的渠道,调动大学生参与公益的积极性。
目前大学生公益现状并不乐观的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平台给其发展,学校及校内的社团组织应在全校倡导人道主义精神,鼓励党员及学生干部带头参加红十字会、公益总会等组织开展的公益公益活动,推动形成良好的公益氛围,促进公益事业在校园中的发展。
同时,在校内形成公益光荣的氛围也是非常重要的,学校可以采用标语,海报等鼓励形式,在校内传媒大力宣传,营造公益公益氛围;或定期邀请一些公益或公益组织的创始人来校做演讲,宣传公益的本质意义,塑造大学生对公益的正确理解。使同学们形成一种多多参与公益的心理,形成互帮互助的氛围。
3.社会角度:
社会上的公益机构应该努力吸收大学生这一阶层,为中国的公益事业发展做贡献。当今社会诚信度缺失是一大问题,公益结构应首先提高自身质量和诚信度,让民众特别是大学生对其安全性、有效性有信心,如做到捐款使用、流向情况公开透明化等。同时,政府应该提高对公益机构的重视程度,在监管上加大力度,并积极开展各类社区、大学公益活动,以求让更多人参与到中国公益活动中来。
大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对社会和其个人都具有重大意义,推动着现代文明和人道主义的发展。社会和学校应该为此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与氛围,让当代大学生继续发扬公益公益事业,向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借公益的火把温暖世界。
公益调研报告 篇4
根据市人社局20xx年开展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通过座谈、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全乡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xx年起,开展了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工作,从20xx年至20xx年有30人享受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含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岗位有劳动保障、圩镇保洁、计生、公共卫生服务、基层民政、基层财政等,安置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家庭困难的残疾人等。20xx年有18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在岗。
二、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乡政府提出,经市就业局审核同意后,我乡再进行公开招聘,乡劳保所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作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取得的成效
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中心圩镇脏乱差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多数新农保协管员发挥了作用,能够积极宣传新农保政策,征收新农保资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没有实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
2、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偏低,工资主要是由就业局支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至700元的岗位补贴,仅凭这一点补贴解决其工资是远远不够的,而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能够同劳同酬。二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
3、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是素质偏低,缺乏工作技能;二是工作积极性不太高,主要表现在:有的认为公益性岗位反正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只是为了安置他们,做不做事无所谓;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为每三年就要换人,导致有些人工作不安心,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尤其是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会影响新农保的征收。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较多,而公益性岗位有限,供需存在矛盾。
五、建议与对策
1、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加大公益性岗位考核机制,加强考核。比如对新农保的征收,每年年初农保局就要与协管员签订协议,按工作成效发放工资,而不是等到征收工作进入尾声,进展不大再来停发工资。而且各村征收进度不一,如果搞一刀切,很容易挫伤积极性。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而是政府开发的就业岗位,是服务社会公众的一种劳动岗位,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引导从业人员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只是临时性、阶段性的岗位,其工作待遇不可能很高,不要出现攀比等现象。
公益调研报告 篇5
一、公益性岗位呈现的特点
据调研,全区公益性岗位呈现“三多”特点。一是开发的部门多。全区6个街道,24个乡镇和62个机关事业单位均开发有公益性岗位。二是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多。公益性岗位安排了工作人员1627名,其中安置就业困难群体1478名,占开发公益性岗位的90.8%。三是从业人员涉及工种多。主要有保洁员520名、保安840名、城市治安巡防员86名、交通协勤50名、文明交通劝导员50名、社区综治员21名、其他工种60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一是缺乏统一管理部门。目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主要是各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自行负责,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二是事权财权分离。公益性岗位大多在机关事业单位、街道(镇乡)、社区,而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没有专门安排经费,导致公益性岗位开发困难。三是部分单位安排非就业困难群体在公益岗位上工作,挤占了部分公益性岗位。
(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没有实行统一、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二是缺乏激励机制,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目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多数没有建立奖惩机制,导致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
(三)社会保障不够规范。一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二是从业人员之间存在着经费安排不平衡、工资福利待遇不平衡、工作时间长短不平衡等问题。三是部分用工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未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工作经费不够充足。一是财政部门对开发公益性岗位没有安排专项经费。二是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原因,部分单位未主动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三是福利待遇资金特别是加班工资落实不到位。
(六)从业人员队伍不够优化。一是就业困难人员相对素质偏低。据调研,已安置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6人,高中文化程度的178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934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80人。二是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年龄大、并且缺乏工作技能。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工资待遇偏低,工作不安心,跳槽现象较频繁。
三、对策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一是按照《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要求尽快出台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二是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随时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三是鼓励成立劳务组织,具体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统一从业条件、统一招聘解聘、统一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统一确定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统一制定合同范本,统一开展检查与督查等工作。四是科学界定公益岗位,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培训、考核、奖惩工作。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人员进出机制。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就近录用的原则,根据“本人申请、社区公示、公开招聘、严格把关”的程序,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劳务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联合招考。在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委派合同,由劳务组织实行劳务派遣。对于各用人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在符合岗位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确保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失地农民得到优先帮扶。用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的履职情况予以客观及时的评价,对不能履行职责的要向派遣单位提出解聘建议,由派遣单位予以解聘。二是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从业人员上岗前,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劳务组织、用工单位要对其进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使从业人员能掌握基本的业务技能,从而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各用工单位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实施惩优罚劣、严把人员的进出关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各用工单位要筹措奖励资金,对在岗位上作出了积极贡献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五是财政部门负责合理筹集和调度专项资金,建立政府购买就业困难群体劳动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管理督查。一是统一事权财权。实现属地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调配经费”的工作模式来加强管理,做到事权职责的高度统一。二是管理与监督要分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用人单位,要求其认真整改,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行动态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收集统计公益性岗位信息,指导各街道(乡镇)建立就业困难群众基本情况电子档案与台账。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履职情况档案与台账,从而健全全区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以作为公益性岗位统筹规划与管理的依据。四是加强检查督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进行公示确认,鼓励居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监督,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范化。
(四)加大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市级就业专项资金,区财政本级纳入预算,及时将资金落实到用人单位。结合当年本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通过合适的比例来确定各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给从业人员以工资增长的预期,不断优化稳定队伍。二是用足就业再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职能部门、街道(镇乡)要根据从业人员的个人情况,督促劳务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工作经费、福利经费和奖励资金,确定年节的慰问标准以及加班费等各项津贴,实现人性化的管理。
(五)强化资金监管。用人单位、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招收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用人单位申报和划拨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台帐,对虚报冒领、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划拨资金外,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申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宣传,提高认识,将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作为党委和政府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重要措施。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加大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的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提高群众对公益性岗位的认同度,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公益调研报告 篇6
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至今,极大地发挥了促就业、保稳定的作用,但也存在开发缺乏规划、管理不太规范等问题。为准确掌握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情况,我们深入单位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总结分析了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成功经验和问题原因。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现状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广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会公共管理类,包括社会保障协管、交通协管、社区治安联防协管、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类,包括街道(乡、镇)或公立医院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敬老院后勤服务岗位,街道(乡、镇)、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包括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
1.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从20xx年开始,初期主要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和破产需安置人员的就业问题,后逐步扩大范围。现安置对象含以下五类人员: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含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如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水库移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2.岗位开发情况。据调研统计,20xx—20xx年,广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234598个,其中:社会公共管理类51996个,占22.16%;社区公益类48618个,占20.72%;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20376个,占51.31%;其他13608个,占5.8%。
截至20xx年底,共有公益性岗位35716个,分布如下:社会公共管理类8395个,占23.5%;社区公益类5853个,占16.39%;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9294个,占54.02%;其他2174个,占6.09%。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1.管理模式。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日常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核拨,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种安排、工资(含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理社会保险等业务。
2.劳动合同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终止其劳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据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3.享受补贴人员情况。从调研统计数据来看,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平均比例为78.5%,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详见表1)
4.工资收入水平。广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主要由岗位补贴和单位补贴组成,从调研情况来看,岗位补贴高的地区单位补贴相应要少,而岗位补贴低的地区则利用单位补贴来补充(如玉林、百色、河池等地),两者之和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当。其中,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市规定,至20xx年,最高补贴标准为来宾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其次是桂林市(120%)和柳州市(110%),其他市最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部分市对从事脏活累活、技术类岗位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每月有50—150元的补贴增额;单位补贴除少数地区有明确标准(如玉林、百色两市不低于200元,河池市一般人员不低于3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元、本科生不低于500元)外,其他地区均由用人单位确定,额度偏低,且没有保证,对提高在岗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促进不大,因此广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大致相当(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资金使用情况
1.岗位补贴标准及社保补贴项目
广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有两种补贴方式,一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岗位补贴。广西大部分市采用这种办法,除柳州、桂林、来宾外,其他市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另一种发放形式是按岗位(或类别)确定补贴,如钦州市勤杂类岗位补贴900元/月,技术类岗位补贴950元/月,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以1100元/月的补贴标准发放;梧州市专职协管员(含劳动保障协管员、学校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协管员等)的补贴标准为950—1000元/月。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四类,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2.公益性岗位有关资金使用情况
据调研统计,20xx年至20xx年间,广西共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19826.3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73081.87万元。20xx年开始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比例较小,为15.17%,随着开发规模扩大,补贴标准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占专项资金支出比例逐渐增大,到20xx年底,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达63.53%,上升趋势明显。
从调研情况来看,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大、补贴标准高和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城市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更大,如南宁市、柳州市等,梧州、防城港、钦州、玉林、贺州、来宾等市近两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高补贴标准,两项补贴支出的比重均有所增加。3.拨付流程
(1)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先垫资发放,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资金拨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
(2)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先缴纳,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审核公示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然后从就业资金专户划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补贴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岗位补贴按月申报,社保补贴按季申报。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化
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就业援助的一项硬性指标,加强领导,统筹开发。制定完善,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阶梯式管理模式,对公益性岗位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基本实现了人员管理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常态化
建立准入机制,遵照“本人申请、社区推荐、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逐级审查,严把入口关。逐步探索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原则、标准和方法,依照工作业绩、日常表现、服务质量等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较差且无改进的实行解聘或劝退;鼓励对在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良好业绩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岗位服务专业化
针对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从思想道德、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等多个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教育,坚持“一岗多能”原则,结合社区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社区服务内容,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借助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引导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通过创业改变生活现状。
(四)建立弹性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设置科学化
一方面立足实际创新开发管理方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科学细致的设置,细化残疾人服务、助老服务、信访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多个板块,按需设岗,尽量整合公益性岗位职能,确保有岗有人,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扬长避短,将其安排到最合适的岗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1.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没有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有的用人单位人为设置条件,在工作技能、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方面要求苛刻,而有的用人单位又放弃标准,“过严”和“过松”同时并存;缺乏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岗人员怠慢松散,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未能得到规范实施。
2.缺乏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基本都是按固定标准发放,单位补贴大部分没有落实,有部分单位制定了处罚措施,却没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导致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思想。
(二)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1.缺乏明确有效的管理办法。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尴尬,业务上受市、城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直接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行政上隶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目前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有劳动保障管理员、医保专管员和其他部门(系统)设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存在着条、块分割,劳动保障协管员除做本职工作外,还承担了城区政府、街道办、社区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甚至占用了较多的休息时间,但相应的补休、加班费等福利却得不到保障。
2.导致新的失业问题。按目前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期限一般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5年),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都是就业困难人员,3年期满后年龄增大、再就业更加困难,解聘后再次登记失业,成为新增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了周期性失业问题。
(三)工资待遇不太合理
1.工资待遇整体偏低。由于用人单位效益不同,单位补贴难以统一标准,补贴发放缺乏政策约束,大部分地区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随意性较强,时发时停、时多时少,额度都不高,且不能按月发放;岗位补贴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也有部分地区适当提高了标准,但额度不大),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整体上比较低,平均水平略高(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从业人员待遇不合理。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的差异,同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存在待遇不均衡和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效益好的单位往往工作量不大,强度不高,而环卫、护工等危险性高、劳动强度大的岗位甚至比部分其他岗位待遇差,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相互攀比、在岗不在心的现象严重。
3.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由政策约束,时效长,缺乏灵活性,在岗人员缺乏对收入增长的预期,工作积极性受挫。随着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物价持续上涨,一成不变的工资水平难以维系开支,部分困难家庭依靠这点收入维持生活显得尤为吃力。
(四)从业队伍不够优化
1.人员素质偏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偏低,随着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平台网络建设的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逐步淘汰复杂、低效的人工办公方式,在岗人员大多因历史原因和自身条件,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等现代化设备,越来越不适应业务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服务水平也跟不上时代的需要。
2.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由于公益性岗位数量多、分布散、涉及面广,管理部门缺乏与用人单位经常性的有效沟通,使得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监督,公益性岗位在用人单位又属于不占编制的服务人员,用人单位往往疏于管理,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缺勤、脱岗等现象时有发生;也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公益性岗位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目的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不做事无所谓。3.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取消,收入起色不大,工作却增加不少,认为还不如安心在家吃低保;环卫工、敬老院护工等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由于工作量大,而待遇与其他岗位相差无几,导致从业人员工作不安心,人员流失严重;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跳槽现象多。
四、对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建议
(一)健全管理机制
加大基础性工作力度,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联网管理,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等情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促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二)完善管理制度
1.扩大公益性岗位设置范围。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畴,扩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渠道,由政府被动开发岗位,转变到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上来。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参照公益性岗位的标准给予补贴,由政府、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2.研究制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就业期满3年后的政策衔接。
3.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作用,通过定期发布地区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措施,合理确定工资增长目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使从业人员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探索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工人学习技术,提高技能,对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工资总额内按技术等级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人员素质
1.建立培训制度,提高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向、技能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使其在岗会工作、退岗能就业。
2.以岗定薪,留住人才。对一些技能要求高、技术性强的岗位,适当提高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留住有技术、工作能力强的人员。
(四)加大资金扶持
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尤其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及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给予适当的照顾,支持各项就业政策特别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落实,促进就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公益调研报告 篇7
社区作为“社会人”的基本生活环境是构成社会最重要要素之一,“以人为本”是驱动社区形成和发展的基本理念。目前国内很多城市都通过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区志愿者为载体广泛开展社区活动,完善社区服务,促进人与人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的互动,以此改善人们之间的关系,使社区居民的生活更加美满,社会更加和谐。因此在社区不断探索社区志愿者工作机制,丰富社区志愿者服务内容,努力提高社区志愿者服务水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明确社区志愿者的发展道路和方向,我们通过书面汇报和实地调查对全市城区社区志愿者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市社区志愿服务的基本情况
20xx年,XX市成立社区后,各社区相继组织了志愿者服务队。其主要构成包括社区党员、居委会干部和工作人员、社区里退休干部、居民小组长和社区先进积极分子,由于这部分人员所组成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具有较强稳定性,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紧密,因此我市社区志愿者人数基本维持在社区总人口的2%左右,近年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部分社区又相继组建了市民环保队、市民学校、社区文艺队等多个社会团体,社区志愿者成为其中的骨干力量。
伴随全市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过七年的建设,全市社区志愿者逐布壮大,志愿服务理念渐入人心,广大社区志愿者充分实践“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志愿者精神,积极参与市精神文明创建以及社会各项公益性活动,展现了社区市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风貌,志愿者活动已逐步成为人们社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成为居民之间加深情意、互惠互助的桥梁,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1、社区志愿者的活动弥补了社区服务功能的缺失。我市社区居委会自成立以来,行政职能在不断强化,截止20xx年,社区居委会已经承担了包括党建、计生、低保、社保、治安等等在内10余项行政职能,严重限制了社区服务功能的发展,使社区居委会的服务性质相对滞后。为此各社区通过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社区共建单位的志愿者以“利民惠民”为核心开展便民设摊、就业培训、青少年教育、组建爱心超市等服务活动,服务项目涉及医疗卫生、健康保健、家政服务、法律法规、劳动就业、权益维护、科教文化等多个领域,以其面向特殊人群和公益性的特点,成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累计有4000多人次的市民能从中受益。
2、社区志愿者活动修复了社区公共管理功能的缺陷。社区由于最贴近百姓生活,因此社区居委会在大部分时间都会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一些社区正在通过组织社区志愿者介入社区管理,弥补社区居委会的人员不足和管理死角,例如在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上,社区志愿者巡防队在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对市容卫生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社区落实整改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社区志愿者巡逻队负责巡视居民区,承担了社区稳定工作,积极维护社区治安环境;由部分小区居民组长和热心人士组成的社区志愿者协调队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协调社区的人事纠纷、维系社区的和谐安宁,此外社区辖区单位也积极组织人员志愿参与公共管理,更帮助社区提高了管理水平。
3、社区志愿者活动完善了社区社会保障功能的覆盖。根据报告显示,全市各社区多次组织社区志愿者帮助弱势群体,保障居民安居乐业,广泛与困难家庭、优抚对象、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结对帮困,积极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有效实现了社会保障功能在社区的延伸,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4、社区志愿者活动提高了社区救灾救济功能的效率。5.12特大地震灾害的袭击让我们看到了我市社区志愿者发展的惊人潜力,5.12地震后,全市社区均遭受重大损失,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各社区居委会殚精竭虑,工作量达到极限,此时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庞大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站在党委和政府身后不遗余力的给予支持,在上千个灾民安置点煮饭的是志愿者,帮助政府运送救灾物资的是志愿者,在物资仓库装卸物资,在居民临时安置点帮助发放救灾物资的还是志愿者,甚至可以看到义务接送的志愿者出租车队,义务送饭的志愿者个体商人。客观的讲,在“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如果没有涌现出成千上万的志愿者,我市的灾后恢复会滞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事实证明,正是由于志愿者们的无私奉献才使得全市的应急救灾更有效率。
二、社区社区志愿者工作面临的问题
尽管近年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比较活跃,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和谐社区建设的更高要求面前还有差距,社区志愿者工作顺应形势的能力尚待提高。从目前来看,制约和影响社区社区志愿者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缺乏统一管理。目前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大多是由市宣传部、团市委、民政局和社区居委会等部门临时组织安排的,志愿者并没有明确个人选择的意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翻开社区的志愿者登记册,登记在册的人寥寥无几,完全无法和5.12地震后志愿者所展现出的惊人规模相比较,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平时大多数社区志愿者没有进行身份和资质登记注册,其服务内容和功能不能做到定向、定位,只知道是做好事,什么事都行,是一种被动的、盲目的服务。同时,这种服务中存在着岗位分配和分派因素,在很大程度上会削弱了个人志愿服务的色彩,科学的志愿服务理念并没有真正确立。另外,很多社区志愿者参与活动都是比较随机的,临时被指派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很高,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