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的主题和目的
活动主题:“消费与安全”
活动目的: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帮助寻乌县人民认识质优产品,提升政府形象和优秀企业知名度。
二、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群鑫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待定)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城北广场(待定)
四、活动策划
(一)活动策划:
1.活动前期3月12—14日,黄金时段在媒体上(广场led屏、寻乌电视台等)发布公益广告和活动预告,突出 “消费与安全”主题,为3.15现场活动造势;
2.活动前期街道各路口悬挂宣传标语(预计20条),手机报发布相关专题为本次活动宣传。
3.活动当天邀请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报道
4.活动组成:
1.开幕式
2.滚动式节目表演
3.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资讯摊位;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4.活动结束后,把当天活动素材制作成资料片
(二)活动开幕式流程
(1)领导发言(拟邀请县人民政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2)对两家“金奖”优质商家颁奖,商家代表发言
(3)节目表演(内容待定)
(4)对三家“银奖”优质商家颁奖,商家代表发言
(5)节目表演(内容待定)
(6)对五家“铜奖”优质商家颁奖,商家代表发言
(7)开幕式结束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主办单位确定“金奖”、“银奖”、“铜奖”优质商家名单 4.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包括物料制作 5.承办单位对现场商家专区进行招商,商家必须经过主办单位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