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以及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的精神,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做好完善惩防体系工作。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上级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反腐倡廉实施办法。
三、大力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载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四、抓好“广东高校廉政研究中心”建设,借助该平台开展好我校反腐倡廉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实务研究,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五、依靠上级党委领导和全体群众参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六、认真采取措施,实现有效监督,尤其是对重点岗位、重要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督,出效率、出效果。
七、继续抓好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实现惩治的(!)警示作用。
八、编印《纪检监察工作手册》,加强对工作的指导。
九、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队伍。
十、加强对纪监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和谐团结的内部关系。抓好专职纪监干部和特邀监察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十一、完成校党委和行政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