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党校学习心得体会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伟大使命,时代担当
    xx年3月16至18号,在县委党校参加领导干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暨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培训以听报告为主。
    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未来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抉择
  我国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2年,还有6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5年。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啃硬骨头”、打破利益藩篱的严峻挑战。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一些领导干部迷恋“权力至上”,“拍脑袋决定、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 以及“大包大揽”的决策管理模式,至今仍在一些地方存在。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
  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才能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就能在创造经济奇迹之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事实证明,只有大刀阔斧,才能凝聚更大社会共识、调动更强社会合力;只有走依法治国之路,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搬开绊脚石,才能完成这一艰难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着眼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大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深入领会、全面把握总目标的丰富内涵和具体要求,按照全会绘制的蓝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之转化为党团结带领人民执政兴国的能力,就能给党的事业注入活力,为人民群众带来福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要建立健全宪法监督机制,通过科学有效的宪法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二是要切实加强人大工作。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如反腐败国家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着力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水平。以立法引领改革,推动改革,使改革始终处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内,与法治相契合,从而实现改革和法治的良性互动。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人大代表积极深入选民,通过法定渠道传递、反映群众的诉求,帮助群众解决难题,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对待民众的诉求,信访压力就会减轻,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要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如果人大依法监督到位,法院依法审判,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司法公正也就会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就可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推进司法公正为民。要求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坚持合理合法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根据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的实体关系,在最大限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司法快速及时、有序高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四是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体,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无疑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加强政法队伍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职业伦理建设,坚持大局意识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做到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相统一,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要严格规章制度,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建设廉政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权利,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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