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建设部门依法行政情况汇报

2024-11-0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尊敬的周县长、徐县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师生们: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今天周县长、徐县长亲自陪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师生们,顶高温、冒酷暑来到我们浠水县建设局调研转型时期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有关情况,首先,我谨代表县建设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尊敬的周县长、徐县长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师生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县建设局转型时期依法行政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我们建设局是承担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政府综合职能部门。具体职能包括“一规三建三业”。

“一规”:城乡规划工作,具体包括城市、城镇、乡村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

“三建”:城市建设(主要是城市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的引导和规范);村镇建设(主要指导小城镇、新农村建设、管理和发展);工程建设(主要是承担城市道路、给排水、绿化、公共广场、城市桥梁公园、城市公交设施等的建设和维护;指导城市供电、通讯、燃气管道等建设)。

“三业”:建筑业(主要是对建筑及装饰装璜企业、建筑及装饰装璜市场、建筑节能的管理);房地产业(含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开发行为、产权产籍管理、住房保障等工作);城市公共事业(含城市供水、燃气、公共客运、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等)。

此外,还要负责研究制订我县城乡规划、建筑业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勘察设计、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行政规章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机构设置:我们建设局下设18个二级单位,其中:

5个副局级单位,分别是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城管监察大队、南城开发区分局、自来水公司。

1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环卫所、园林所、客运所、燃气所、造价站、安全站、质检站、设计院、招投标服务中心、规划执法中队、装饰办、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1个企业,即:三建公司。

建设局机关内设“七股一室”,其中综合股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业务股室4个,分别是:城市规划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市政建设工程股、村镇建设管理股。

3、行政执法:我们建设局是建设系统唯一的行政执法主体,授权性行政执法主体1个(县房地产管理局),其余局属二级单位均在县建设局的委托范围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县建设局行政执法依据有《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5部法律;行政法规有《城市供水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16部,地方性法规有《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6部,部门规章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123部,地方政府规章有《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湖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等20部。我们县建设局有行政许可事项57项,行政事业收费21项,服务性收费13项。

4、服务承诺:我们县建设局在优质服务方面做了如下五个方面的工作:(1)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办事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徇私情。(3)对来本单位办事人员,热情接待,文明办公,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自觉维护建设系统新形象。(4)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对于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只要申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定要求的,保证在法定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许可和上报审批工作。(5)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五不准”。就是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准随意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准以收代罚;不准以罚代收;不准白条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6)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协调处理各类建设纠纷。

二、主要作法

近几年来,浠水县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始终牢记“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思想,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执法责任。一是抓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执法工作的领导。我局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以局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定期督促检查建设行政执法质量,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二是抓职责分解,明确执法责任。将法定的职权分解到各股室和执法组每一个工作岗位,对建设系统的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三是抓干部学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方面组织局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参加了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另一方面,结合“五五普法”教育和“两项”活动,在局系统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进行建设领域和相关公共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普法学法,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二)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文件管理。一是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遵循“法律规定的内容不能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能少”的原则,根据建设部门工作职能,对照《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执法内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并全部编制成册及时上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已确定行政许可事项57项。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文件的规定及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对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可反复适用的文件,都进行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发布都按要求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时,认真收集社会各界对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并及时予以答复。

(三)立足便民利民,规范行政许可。按照集中受理、限时办结的规范要求,设立了建设局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窗口”,制定了内部工作流转程序,明确要求,精减环节,简化程序,通过便民手册、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建立起完善的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公示、市民查询、监督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如:为了便民,我局许可项目的承诺时限普遍压缩了30%以上,其中临时占场占道审批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目前的1--3个工作日,只要手续齐全,即到即办,当场办结。自2022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项目450余件,无超期办结和办事对象投诉现象。

(四)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行政执法廉洁自律“十条纪律”以及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20多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将收费和支出情况定期公布。将审批项目必须具备的条件、需要提供的书面材料、收费标准、办事程序、承诺期限等设立宣传栏予以公布,使群众前来办事“一目了然”,不断推进内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以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来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以失职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如:我们在规划审批上实行规划审查、审批、收费三环节分离,建立相互制约机制,实行集中一支笔审批,把好选址、用地、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四关口,在每一个环节上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放线、谁负责和建房公示告示制度,扩大了规划审批的透明度,有效防止规划审批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

(五)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一是抓基础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制定了《县建设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县建设局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县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县建设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编制了执法流程图,完善了《立案审批表》、《处罚决定书》等二十多个执法文书文本,配备工作电脑、数码照相机等行政执法设备,为准确、公正执法创造了条件。二是抓日常巡查,掌握建筑市场动态。我们采取“拉网式”与“分片式”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逐街逐路的重点执法巡查。同时,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我们设立了信访接待室,每天由一名局长带队接访,热情接待投诉群众,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对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举报的案件,立即派人前往调查,并根据情况写出调查报告,及时向当事人反馈。三是抓违章查处,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按照“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报告→处罚告知→处罚审核→处罚决定→审查结案”程序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重点依法查处建筑市场不办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不按经审查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施工、不按法定程序报建、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施工设计检测任务、市政工程建设和城镇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共发放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立案调查案件21起,现场勘测28起,调查询问相关人员66人次,下发处罚决定书18份。依法完成房屋拆除42户、3000平方米,拆迁21户、4080.92平方米,补偿资金280.3万元。未发生一例野蛮拆迁和违法拆迁行为。四是抓部门协调,形成建设执法合力。执法过程中,采取多个部门联动的办法,让设计、质监、安监、监理等单位都来参与执法工作,形成了执法合力,并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协调,定期通报执法情况,让相关单位及时了解执法动态。五是抓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场,并先向当事人亮明身份,做到说话文明、举止得体,不计较当事人的态度,不在乎上门做工作的次数,自始至终坚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公正处事。同时做到科学的界定处罚标准,慎用自由裁量权,杜绝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做到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情执法。

三、存在问题

在近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虽然通过我们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构建和谐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特别对照转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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