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
2024-11-0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内容提要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关于社会和谐的有益成果:一是把和谐作为思维方式;二是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三是把和谐作为调整人际关系的规范。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高度重视总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高度重视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从而能够在理论上不断扩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我们党的又一次重大理论创新。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 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最重要内容。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探索和认识,开始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针对照搬苏联经验在实践中出现的弊端,毛泽东同志带领全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要探索适合我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道路。1956年毛泽东同志发表《论十大关系》,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与局部、局部与局部等关系上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1962年,毛泽东同志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建设,从我们全党来说,知识都非常不够。我们应当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积累经验,努力学习,在实践中间逐步地加深对它的认识,弄清楚它的规律。”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后来的探索中发生了一些失误甚至是严重挫折。但总的看,这个时期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正确思想,丰富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断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果断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形成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一系列新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就是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中首次提出并加以论述的。邓小平同志指出,现代化建设不能搞单打一,要注意各方面综合平衡和协调并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所包含的富强、民主、文明的目标,就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新成果。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深刻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们党肩负的新任务,全面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十二大关系,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明确提出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和发展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全面论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以及需要进一步在理论和实践中探索的重大课题。我们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就是要求全党同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 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在卷帙浩繁的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论述未来社会的篇幅虽然不多,但是他们关于未来社会建设的思想内容非常丰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要点可以概括如下:一是资本主义创造的文明成果虽然超过了以往一切社会,但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而产生了各种问题和弊端,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决不是一个和谐社会。只有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二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社会真正实现和谐的“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三是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生产资料社会占有,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人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社会和谐程度大大提高。列宁领导俄共和俄国人民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在总结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列宁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科学而合理地支配社会的生产和分配,才能使所有劳动者过上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列宁还论述了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建设热情;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帮助农民,而且能够解决城乡对立;必须发扬民主,改革国家机关,反对官僚主义,加强社会管理和经济核算;等等。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无疑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前进方向,然而他们不可能为我们提供全部现成的答案。因此,要靠我们在实践中继续不断探索,要靠我们密切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回答。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做了积极探索并形成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概括,从而为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作出了重大贡献。 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这是在我国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和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出现“四个多样化”的大背景下提出的,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深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它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概括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这就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六条重要原则高屋建瓴、求真务实,为我们在实践中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对人类文明中关于社会和谐的有益成果的吸收和借鉴 理论创新决不是割断历史,决不是离开人类文明成果的花样翻新。我们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总结实践的新经验,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才能实现理论创新。 在古今中外的文明中都有关于和谐思想的宝贵成果。西方思想史上,古希腊哲学家很早就把“和谐”作为哲学的基本范畴;毕达哥拉斯学派有句名言:什么是最美的———和谐;柏拉图提出了“公正即和谐”的命题;亚里士多德认为,中等阶层对国家政权的稳定与社会和谐起着重要作用;黑格尔用矛盾、差异、对立、同一等范畴深化了对和谐的认识;等等。讲西方的和谐思想,不能不讲空想社会主义关于和谐社会的主张。1803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发表了《全世界和谐》一书,提出未来的理想社会制度是“和谐制度”。书中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不和谐,指出它必将被“和谐制度”所代替。1824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美国印第安纳州进行的共产主义试验,也以“新和谐”命名。1842年,德国空想社会主义者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中,把社会主义社会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并指出新社会的“和谐”是“全体和谐”。我国历史上也产生过许多关于社会和谐的思想。比如,孔子说过“和为贵”;墨子提出“兼相爱”;荀子提出“和则一,一则多力”;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太平天国运动的领袖洪秀全提出,要建立“务使天下共享”的社会;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上述思想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千百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然,在存在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旧制度下,这些理想是根本无法实现的。尽管如此,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仍然可以从中吸收和借鉴有益的成果,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关于社会和谐的有益成果。一是把和谐作为思维方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二是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应该看到,和谐社会是一种社会状态,不是一种社会形态,它既可以体现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又可以体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我们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长过程中不断提高我国社会和谐的程度,这是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出发点。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由于我国现实社会出现了不和谐状态才提出这个重要任务的;恰恰相反,我们党正是把握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把握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把握了最高社会理想与现阶段纲领的统一,才主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战略任务的。三是把和谐作为调整人际关系的规范。这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显得特别突出。比如,和而不同、和衷共济、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等,成为千百年来我国人民代代相传、广泛认同的格言或规范。我们党非常重视发挥道德规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把诚信友爱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胡锦涛同志在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重点做好的十个方面工作时,强调要把切实加强道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且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对于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极其重要的。 综上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在国内外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必将有力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方面的创新,进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