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供应食品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1. 供货:
1.1. 甲方确立乙方为下列商品的供应商(见附件)。乙方确认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供应附件上的材料/零件。双方均同意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协作关系。
1.2. 供货期量:
1.2.1. 为保持乙方对甲方稳定供货为目的,甲方应在当年10月前将第二年1月至12月的季度预测计划通知乙方,供乙方参考。
1.2.2. 对于甲方的月要货量,甲方以月计划单形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对此予以回签的方式成立。对于突发要货,甲方以追加订单形式向乙方订货。
1.2.3. 乙方不论由于何种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不能满足甲方的要货计划,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如因突发事故不能向甲方按时交货,应在突发事故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事故的性质和可能延续的时间。一旦恢复生产应尽早向甲方交货。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应由乙方承担(见本协议4.1索赔条款)。
1.3. 出厂检验
1.3.1. 乙方应发送经甲方认可并检验合格的货物,如因产品质量因素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1.4. 包装
1.4.1. 因包装方法不符合包装确认书确认的货物包装要求而导致货物损坏或发生其它不良影响时,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调换并赔偿。
1.5. 发运:
1.5.1. 乙方应具有100%的按时交货能力。乙方应按本协议1.2.2条款,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仓库。
1.5.2. 甲方有权把乙方超额装运计划单中约定数量的货物退回给乙方,由乙方承担所有包装、装卸运输的费用和风险。
1.5.3. 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计划单中装运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装运货物至甲方,并由乙方承担因这种运输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质量:
2.1. 质量保证
2.1.1. 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查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杜绝再次发生,并将整改情况通报给甲方。
3. 价格:
3.1. 价格(价格见附件)
3.1.1. 甲乙双方确定,自产品批量供货一年内,乙方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3.2. 付款方式:
3.2.1. 货到后,甲方经使用合格后,每月底对乙方本月所发货数量进行统计,统计表单经乙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在本月23日之前将发票交与甲方,甲方在发票入帐后月结 10 天内付款。
4. 违约责任:
4.1. 索赔条款:
4.1.1.
4.1.2. 如果甲方因食品质量问题而承受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当索赔发生时,甲方有权将货款顺延支付,并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提交乙方,若乙方在收到索赔清单之日起7天内无书面异议的,甲方财务部将索赔款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4.2 发生质量问题的解决办法:
4.2.1 如产生索赔时,不得单方面执行,应双方协商认可确认,友好协商解决.
5. 争议解决办法
5.1.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或者因违反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圆满解决。
5.2. 虽经前款规定的友好协商,协商开始后60天以内仍不能圆满解决,除本另有规定外,该争议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诉讼,诉讼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6. 期限:
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20xx 年 月 日为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