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第2号、总第8号)收悉。现将整改意见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区安委会、区司法局将贯彻安全生产法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内容,组织学习。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利用6月份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活动月,广泛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的热潮,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场)、街办,普遍采取挂横幅、写标语宣传口号、办宣传厨窗、专栏、专题讲座等,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6月5日—6日开展一期厂长(经理)安全员参加的百人教育培训工作;利用现代传媒开展短消息传递;组织5000名企业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赛。三是拟在9月份再组织一期厂长(经理)、安全员和社区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培训。四是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技能。
二、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场)街办和职能部门的作用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职责,指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行业主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监管职能。根据我区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的实际现状,区政府决定拟出台《荆州市沙市区乡镇(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此稿正在征求意见)。使属地管理与“谁主管,谁负责”覆盖全区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各自职责、职能履行监管。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制度,经举报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故意掩盖、瞒报、延迟上报,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三、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运行平稳
坚持抓基层,打基层,不断夯实企业安全基石,广泛开展合格乡镇的创建工作和安全生产进社区的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企业达标和质量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将组织工会、劳动、经济局、安监局开展农民工的培训,今年拟培训5000人。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做到警钟长鸣,排查安全隐患,采取企业自查、政府督查、部门督办、消除事故隐患,结合正在开展的“百日督查”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造成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并视事故性质和后果予以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