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通风副总的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及放炮,火工品的业务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全矿各单位对有关“一通三防”方针、政策、指令、命令、规程的实施情况,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生产管理办法。
3、组织编制“一通三防”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做好总结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采区、工作面的风量分配计划,合理制定矿井通风方案,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井巷工程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有关“一通三防”规程和措施的审查。
5、根据矿井瓦斯检查情况,编制月矿井瓦斯动态报告,并报告通风副总,通风矿长、矿总工程师、矿长,依据瓦斯动态,制定可能有瓦斯喷出的特殊地区的瓦斯管理办法,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6、亲自组织瓦斯含量超进3%的巷道工作面的排放工作;监督瓦斯含量不超过3%时,通风队的就地排放工作。
7、负责制定全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案,并亲自组织实施。
8、负责组织月度的矿井采区以上的回风巷的维修进度,完好情况检查。
9、监督检查通风队执行贯通措施,掌握贯通区的风量,瓦斯含量情况,检查巷道贯通后风流调整准备工作进行情况,掌握贯通进度。
10、会签通风、瓦斯日报、月报。
11、制定通风质量达标计划,组织每月一次的矿井通风质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配合上级进行季、年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12、掌握通风队的现状(人员配备、素质情况),配合培训科搞好本系统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13、监督检查维修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及实际需要,做出购置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14、在通风队长的协助下组织实施一年一度的反风演习和定期的矿井主扇特性试验工作。
15、组织每月一次的月末工作总结会议,听取通风队长的工作汇报,对本月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通风队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下月工作做出安排。
16、参与矿井灾害事故的抢救,处理工作。
通风队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通风矿长和通风副总直接领导下,负责领导全队职工认真贯彻国家的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一通三防”的指令,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每天召开班前会议,配合通风技术员坚持班前十分钟培训。按每月的作业计划安排,进行具体布置,每天进行工作总结,随时向副总、通风矿长和总工汇报工作。
3、按“三严一保”的军事化要求抓队伍建设,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实施,直接领导瓦斯检查组工作。
4、负责对上级机关查出的“一通三防”的问题迅速给予落实解决。
5、组织全队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本队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6、管理好矿井通风设施,审阅瓦检、防尘等所有调度台帐。
7、组织瓦斯浓度在2%以下时的就地排放工作,严格执行批准的瓦斯排放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操作规程。
8、根据批准的贯通措施,做好贯通时和贯通后供风、风桥、风流、调整、通风设施构筑等工作。
9、不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相应建立考核制度。
10、认真查处本队范围内违章违纪现象。
11、协助通风科搞好矿井主扇特性试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负责矿井反风演习计划的具体实施。
12、深入井下检查“一通三防”工作。每天对全矿井下进行全面的瓦斯检查,做好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汇总表。